《故物永生》傅菲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关于家乡,关于乡愁,很多人的记忆里似乎都自带柔光滤镜,不是“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就是“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如田园牧歌般,浪漫、唯美、甜腻得有点发慌。无可否认,根植于农耕文明的中国人,对故土故园的依恋,深入到骨髓里,穿越千百年。家乡的山峰河流、花草树木、粥米面饭,濡养我们灵魂。但是,对故乡的思考,只有这些吗?或者说,只剩这些了吗?
傅菲的《故物永生》,让我看到了附着于故物背后的家乡和乡民,如喝了一大口猛烈呛人的二锅头,原始的味道,入心入肺——哪里有那么多的风花雪月,明明就是“命运交响曲”!
作者的故乡,江西上饶饶北河的枫林乡间。他记忆中的故乡其实和很多农村一般,气候严酷、土地贫瘠,饥饿就是挥之不去的魔咒。为了满足生存需要,乡民世世代代地和自然、和命运抗争。这种抗争,不是自发的,更不可能是自觉的,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照自己的心理需求。他们活下来的动力,就是“活着”。
作者的出生,不但没能让母亲能够多吃到一点点的油腥,反而让已经有十几号人的家庭雪上加霜,如果没有黑瘦病恹恹的奶娘梅花,估计会饿死;在三年多里,祖父和二姑父每天走四五十里路把木材扛回来,就是为了建一座房子;邻居财佬,穿着完全发白的劳动布蓝衫,每天上山砍柴砍柴砍柴,直到脚腿骨变成了呼啦圈形状,直到变成了荒野里的一堆白骨;抡锤打了一辈子铁的石皮,最后再也抡不动了,双手垂下,去世时全身干瘪,像剥了豆肉的豆荚;被母亲逼嫁了一次又一次的表妹爱香,被折磨被蹂躏,苦海一般的生活似乎没有尽头;瓦匠老八伯长期踩泥巴的脚像黄褐色的花岗岩,得了静脉炎,小腿像圆桶一样粗,流着脓血……
作者笔下的故乡里,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很多很多。他们从没有想过离开生养自己的故乡,哪怕生命的原野再荒凉,还得寻求活下去的理由。他们骨子里天生或坚毅隐忍或者随遇而安,成为了一种绵延不断的动力。一个个“他们”戴着荆棘皇冠,唱着坚守的颂歌,进入新一次的时间轮回。
我想,作者在回忆录中,并不是要歌颂苦难,而是要思考在苦难中寻求各种“活法”的生命样貌。他说“何为‘生活’?在枫林中,就是惨烈的赤膊巷战,而最终倒下的是自己。在巷战中,我们都会疲倦,会忽然了悟,苟活是一种大智慧……生命的意义都是自己赋予的,假如一生都毫无意义,那么我们就享受毫无意思的苟活和衰老,不要对生活撕心裂肺,也不要愤恨和抱怨。我们允许自己苟延残喘,像一条老狗一样游荡。”
这,也算是生命的一个释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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