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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刚作品集 胡适杂忆(精装)
胡适口述历史的缩版,最忠实的晚年胡适记录,写活了的纽约寓公掌故
ISBN: 9787549562695

出版时间:2015-02-01

定  价:49.00

作  者:唐德刚 著

责  编:曹凌志
所属板块: 文学出版

图书分类: 文集

读者对象: 大众读者

上架建议: 传记 历史
装帧: 精装

开本: 16

字数: 168 (千字)

页数: 288
图书简介

《胡适杂忆》原是作者在撰写《胡适口述自传》时,打算自写的一篇短序,不料下笔即几十万言,结果“头”大不掉,只好印成专书,独立出版,可以说是胡适口述历史的缩版。

唐德刚先生凭自己的回忆和日记上的记录,对胡适一生牵惹到的无数问题与纠葛,几乎无所不谈,谈无不快。但又不止于回忆,他畅谈历史、政治、哲学、文学以及其他一切胡适关注的学问,可见作者才气纵横,博学多智,加上他古文根底深厚,天性诙谐,故落笔气势纵横,妙趣横生。

唐德刚将胡适写得生龙活虎,但又不是公式般装饰什么英雄超人。他笔下的胡适只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智慧、有天才也有错误和缺点的真实人物。

读了唐德刚笔下的胡适,你可以和他握手寒暄,笑语谈辩,不知夜之将尽,人之将老。

作者简介

唐德刚(1920—2009),安徽合肥人。国立中央大学(重庆)历史系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纽约)硕士、博士。曾先后任职于安徽省立安徽学院、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市立大学,长期从事历史研究与教学工作,并对口述历史的发展贡献良多。著有《袁氏当国》、《段祺瑞政权》、《李宗仁回忆录》、《胡适口述自传》、《胡适杂忆》、《史学与红学》、《书缘与人缘》、《五十年代的尘埃》、《战争与爱情》等,包括历史、政论、文艺小说多种,及诗歌、杂文数百篇。

唐德刚教授了不起的地方,是他能超越辛酸,在七十岁退休之后,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做一个倔强的单干户,单打独斗地写晚清、民国史,在八十岁中风生病之前,完成了《袁氏当国》、《李宗仁回忆录》、《胡适口述自传》等著作。这些书出版后大受欢迎,居然还有盗版!唐教授当年辛辛苦苦搭了架子要建立的“第三势力”虽然未能拔地而起,最后无疾而终,但他所写的史书在普通读者“民国史阅读书单”上,却恐怕是排在“第一”。

历史学家必须公正,必须敢言,否则历史学家就不能得人敬重了。唐德刚教授是一位让人敬重的历史学家,即以公正和敢言见称。

图书目录

◎ 目录

周策纵先生序

夏志清先生序

回忆胡适之先生与口述历史

“不要儿子,儿子来了”的政治

三分洋货•七分传统

照远不照近的一代文宗

“新诗老祖宗”与“第三文艺中心”

传记•史学•行为科学

国语•方言•拉丁化

“我的朋友”的朋友

较好的一半

历史是怎样口述的

[附录] 论胡适的诗(周策纵)

序言/前言/后记

【周策纵先生序】

“我的朋友”唐德刚教授前些时告诉我,他在撰录胡适之先生口述历史之余,打算自写一篇“短序”。我听了一心想到我们时常在纽约十八层高楼高谈阔论,一谈就不知东方之既白的往事,就不禁暗忖,等着看他这序会怎么短法。果然在《传记文学》里见他下笔千里,把胡先生一生牵惹到了的无数问题与纠葛,几乎无所不谈,谈无不痛快。我正在连续欣赏,大过其瘾,还幸灾乐祸;不料突然收到他的来信,说现在真是没空,必须结束了,而刘绍唐先生急于要把他这已长达十余万言的“短序”出版成专书,他自己实在不能再为自己的“序”作序了,就只好来拉夫。这确实是晴天霹雳,使我不免有大祸临头之感。

大家都知道,从前蒋方震先生写了一册《欧洲文艺复兴史》,要梁启超先生作序,任公序文一写就是数万言,与原书一般长,结果“头”大不掉,不能印在书前,序文成了专书《清代学术概论》,独立出版,反而要蒋方震来为这“序”写了一序。这样看来,德刚这“序”既然是胡先生的口述自传招惹出来的,这“序”的序,本来应该请胡先生来写才算合史例,才能了却这件公案。但上海灵学会既已不存,那就只好牵着黄牛当马骑吧。好在多年以前,我曾经对胡先生说过:“你以前曾对梁任公说,晚清今文学运动对思想界影响很大,梁先生既然曾经躬与其役,应该有所记述。后来任公便写了《清代学术概论》那册书。现在我要说,五四时期的新文化、新思潮、新文学运动,对中国近代思想社会的影响,比今文学运动恐怕更大更深远,你也是躬亲其役的人,你也应该把这几十年来的思想潮流,作一番全盘的、彻底的、有系统的叙述、检讨和批判,写一册《五四时期思想学术概论》,才算适合大众和时代的需要。”胡先生听了直望了我一眼,笑着说:“你这话很对,现在一般人对这一时期的思想潮流,歪曲误解的很多。我将来也许要写些东西来澄清一下。不过你们年轻一代责任更大了,总结、检讨、批判还要你们来做。”后来他还要我代他找一些资料。不幸胡先生以后未能如愿写出这书来。现在德刚这篇“序”,也许可说正是胡先生心目中要年轻一代作出检讨批判的一部分。这样说来,唐“序”便有点像我所提议的那种“概论”的引子,而我这篇“序”的序,也就不是毫无关系了。

我想读者都会同意,唐德刚教授在这里把胡适写得生龙活虎,但又不是公式般装饰什么英雄超人。他笔下的胡适只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智能、有天才也有错误和缺点的真实人物。这做法承袭了古今中外传记文学的优良传统。中国第一个最出色的传记文学家司马迁早就用好的例子教导了我们,他笔下的人物多是活的、立体的、可爱可佩的、可嗔可斥的,或可怜可笑的,但没有使你打瞌睡的。在西洋,像鲍斯威尔(James Boswell)的《约翰逊博士传》(The Life of Samuel Johnson),主角也是活生生的,还在约翰逊里找得到鲍斯威尔。读了德刚的胡适,你也可以和他握手寒暄,笑语谈辩,不知夜之将尽、人之将老,也在胡适里找得到唐德刚。

当然,我们不必要同意作者所说的一切。因为我知道,他所提倡的,正是要大家各自去独立思考,独立判断。他如能引起你多去想一想,那他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一大半了。至于你作出什么结论,那只是你自己的事。不论如何,他和他的朋友们,原先是白马社的也好,《海外论坛》月刊社的也好,至少包括我自己,大概都会拍手叫好的。

大凡文字写得最美最生动的,最难同时得事理的平实,因为作者不能不有艺术的夸张。这在王充的《论衡》里便叫作“艺增”。德刚行文如行云流水,明珠走盘,直欲驱使鬼神,他有时也许会痛快淋漓到不能自拔。但我们不可因他这滔滔雄辩的“美言”,便误以为“不信”。德刚有极大的真实度,我们最好在读他所说某一点时,再看看他在另一个所在说了些什么,要看他如何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尽情极致、穷态极妍地描绘和辩论,如此,你才能更好地把握到他的真意。德刚的“艺增”运用在不同的角度,这是他最好的绝招和自解。

德刚不信神鬼,也不怕神鬼,所以他敢说自己要说的话。你看他能“批孔”,也能尊孔,更能尊、能批要只手打倒或支持孔家店的好汉。不但如此,还敢尊、敢批“周公”!因此不论你同意不同意他,德刚这独行侠的高风傲骨不能不令人钦佩。他能替胡先生打抱不平,多已在胡死后,这点已不容易。更难得的是,他既不掩饰事实,又能恕道处理胡先生的某些白璧微瑕。我个人已受益不浅,我在给他的信里指出胡先生新诗某些文字上的缺失,不免夸大,这固然只是友朋间的闲谈,但真有点像“诗律伤严近寡恩”了。在另一方面,我却素来不曾认为五四时代是“时无英雄,遂使孺子成名”;相反的,我尝说,五四时代产生的人才济济,比任何别的短时期可能都多些。德刚指出胡先生用“素斐”做他女儿的名字可能是纪念陈衡哲女士,这点确已补充了我之不及;至于胡先生那首诗是否也意味着陈女士在内,我看不能无疑,如是这样,他恐怕就更不合情理了。德刚对这点似乎有进一步“求证”的必要。

我在前面已说过,胡适之先生一生牵惹的问题与瓜葛已非常多,而德刚对他的娓娓描述和检讨,不能不更多面和更复杂。胡适已经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箭垛式人物,德刚现在真实地把他画得多彩多姿,人们也许更会把他当成活箭垛了。如果我这里再提出一些与胡适有关的问题来讨论,那这篇“短序”的短序可能也要变成专书,岂不又要德刚来替我写序?想来想去,时不我与,这种序还是让读者诸君来写了,这也正如胡先生所说的,要年轻的一代来检讨批判吧。我想这也正是唐德刚教授写作的初意,我便带着这个期望,把这津津有味的好书郑重推荐给读者。

1978年7月于美国威斯康星陌地生之弃园

名家推荐

胡适已经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箭垛式人物,德刚现在真实地把他画得多彩多姿,人们也许更会把他当成活箭垛了。如果我这里再提出一些与胡适有关的问题来讨论,那这篇“短序”的短序可能也要变成专书,岂不又要德刚来替我写序?想来想去,时不我与,这种序还是让读者诸君来写了,这也正如胡先生所说的,要年轻的一代来检讨批判吧。我想这也正是唐德刚教授写作的初意,我便带着这个期望,把这津津有味的好书郑重推荐给读者。

——周策纵

《胡适杂忆》,原题“回忆胡适之先生与口述历史”,曾在《传记文学》上连载了十期多(第一八三至一九三期)。每期航邮寄来,我总先把《回忆》读了,才去拆看其他的报章杂志。记得读完第一章,实在兴奋,当晚就写信给唐德刚、刘绍唐,向二位好友致贺:这样文笔生动而饶有趣味的回忆录实在难得在国内杂志上见到的。翌晨授“中国现代文学”这门课,也不顾当天应讲的题目,先讲两则胡适之太太的故事给学生听。我同胡老太太仅有两面之缘,但读了这两则故事(大叫一声“Go!”吓退“大黑贼”;返国定居前,嘱咐德刚、王纪五二人搬运她那只笨重的旧床到新泽西州码头),真觉得德刚兄把她写活了。

数月前初读这一章,我对德刚兄的胸襟见识,更加由衷地钦佩。胡太太称许德刚为胡老师“最好的好后学”,一点也没有说错。

——夏志清

唐先生对于文学始终未曾忘情。当他登上赴美的洋船,在船上就发出了“旅美通讯”,第一篇是《一条梯子的距离》。后来他的诗作、散文和短篇小说不断发表于北美的刊物:林太乙主编的《天风》,留学生创办的《海外论坛》和华文报纸的副刊。八零年代后期,他甚至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战争与爱情》。至于他的《梅兰芳传稿》(今收入《五十年代的尘埃》)和《胡适杂忆》都曾轰动一时,至今仍为读者津津乐道。

——王渝

唐先生早年曾为胡适、李宗仁、顾维钧、陈立夫等名人做过口述历史,使他成为口述历史名家。二十多年前,唐先生想出版胡先生的口述历史,就为该书写序,没想到下笔如泉涌,一写就写了二十万字,最后将书题名《胡适杂忆》出版。《胡适杂忆》可以说是胡适口述历史的缩版。

——张玉法

大概在大学时代,我已闻唐先生的大名,并拜读了他的《李宗仁回忆录》等著作。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因研究胡适早期政治思想,唐先生的《胡适口述自传》、《胡适杂忆》,自然成了我案头的常备著作。。

——欧阳哲生

作为胡老夫子的关门弟子,唐德刚所有关于胡适的著作中没有粉饰老师为“圣人”,反而客观中肯,毫无隐晦之意,在今天漫天飞的传记里,怕是少有的极品了。

——熊培云

编辑推荐

1. 最忠实的晚年胡适记录,写活了的纽约寓公掌故,胡老师“最好的好后学”唐德刚——夏志清点赞唐德刚:《胡适杂忆》,原题“回忆胡适之先生与口述历史”,每期航邮寄来,我总先把《回忆》读了,才去拆看其他的报章杂志。记得读完第一章,实在兴奋,当晚就写信给唐德刚、刘绍唐,向二位好友致贺:这样文笔生动而饶有趣味的回忆录实在难得在国内杂志上见到的。“我对德刚兄的胸襟见识,更加由衷地钦佩。胡太太称许德刚为胡老师‘最好的好后学’,一点也没有说错。”

2. 唐德刚“民国通史计划”精装出版,几乎封尘的遗稿,畅销数十年的经典——从“晚清导论篇”开始,紧接着“北京政府篇”《袁氏当国》,晚年唐德刚潜心撰写“民国通史计划”,因病中断。幸有中国近代口述史学会整理遗稿、书信等资料,终使“民国史军阀篇”《段祺瑞政权》等劫后重生。今中文简体精装版“唐德刚作品集”,收入早期著作、晚期作品,囊括《李宗仁回忆录》、《胡适口述自传》、《胡适杂忆》等经典史著,每册均以胡适手迹集字书名,以历史照片还原现场。

精彩预览

回忆胡适之先生与口述历史

1972年秋初,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东亚研究所附设的中国口述历史学部公布了一部分中国名人的口述自传,由纽约时报财团所经营的美洲缩微胶片公司影印发行。其中关于胡适的部分原是笔者二十年前襄赞胡先生,断断续续地记录、整理和编写出来的。那本是一部未定稿,哥大率尔影印发行,未免草率从事。但斯时笔者刚自哥大转职到纽约市立大学,并承担了一部相当繁重的行政工作,平时已日不暇给,故对胡稿之仓促发行,也就未自找麻烦、多作主张了。

事隔数年之后,不意今春突奉刘绍唐先生来信,说传记文学社已取得该稿的翻译权。我既是该稿的原始编撰人,绍唐兄希望我终始其事,承担起本稿的汉译工作,以便《传记文学》月刊,按期分章发表。

事实上,二十年前适之先生与笔者一起工作之时,我们的工作语言,原是英汉双语并用,而且底稿的拟订,多半也是先汉后英。只因为那时哥大当局对中文稿毫无兴趣,而对英文稿则责功甚急,笔者受聘执笔,为争取时间才把中文稿通统删掉。今日思之虽觉可惜,然当时也是格于规章,出诸不得已。

其实当年胡先生和我由汉译英时,也曾费了一番心血。因为胡适的自传与一般名人的自传在性质上颇有差别。其他名人传记多半以叙事和说故事为主;而胡传则重在论学,尤其是讨论中国的古典著作,是一部学术性的自传(intellectual autobiography),就翻译来说,则故事易翻,而论学难译了。

举个浅近的例子:一次胡氏和我讨论到梁启超编的《新民丛报》,我顺口译为The New People Miscellany,而胡先生认为不妥。他说“新民”二字应译为renovated people。我当然尊重胡先生的翻译,但是我总觉得我的译文虽然“以词害意”,胡先生的译文也难免“以意害词”,还是我的较为顺口些。胡氏也完全同意,但是我们研究了半天,还是找不出一个更妥当的译名来。

如今胡先生已长眠地下,绍唐兄要我独力再由英文稿译回中文,承命之余,二十年前旧事,重涌心头,真是感慨万千。我生为炎黄子孙,把原稿回译以飨国人,我自觉是有道义上责任的。再者我试翻手头残笺,发现哥大所公布的稿子与胡先生当初和我所合拟的计划也不无出入。读者如将影印于胶片上的英文稿和笔者所保存的胡氏手书自述大纲两相比较,一览便知。今日绍唐兄既有此指派,我也想乘此机缘把这宗文稿再稍加整理,以为祖国保留一份较为可靠的先贤遗作。同时在动手回译之前,我自觉也应向当今读者和后世史家,就本稿编撰始末和笔者个人由认识到襄赞胡先生的往还和工作的经过,作一简短的交代。

胡适是“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发展过程中,继往开来的一位启蒙大师。他在我国近代的学术思想界里(这儿笔者着重的是“学术”二字),可以说是初无二人。正因为他既“开来”又“继往”,在思想流于偏激的国人看来,他的一言一行就不够刺激,有人甚至把他看成连折中派也不如的“反动学者”。同时在思想倾于过度保守的人士的眼光里,胡适却又变成了背圣绝贤、为异端铺路的罪魁祸首。因而胡氏多彩多姿的一生,便在他自己常说的“左右为难”中度过。这一结果也是他先天禀赋和后天学养,合二为一所铸造出来的。实际上,这可能正是他有生之年的时代需要,也可能是他名重一时的主因。因为占全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华民族里,思想偏激的既是少数,而主张养辫子走回头路的也是不多啊!

因此,胡适便成为近代中国,唯一没有枪杆子做后盾而思想言论能风靡一时、在意识形态上能颠倒众生的思想家。不用说,他对高度工业化社会所孕育出来的“现代文明”讴歌不绝;他对我国优良的农本主义的社会传统—乃至不太优良的社会传统,也在有意无意之间,作出了有深厚温情的维护。

胡氏这种改良派的弱点很显明的一环,便是那千余年科举制所遗留下来的,中国知识分子着重籍贯的“畛域观念”和传统士子们对个人出身和学术师承的“门户之见”。

胡先生是安徽人,哥大出身,北大成名。因而他对这三重背景都存有极深厚的温情主义,而且老而弥笃。事实上,胡先生晚年对笔者这一后辈,不拘形迹的教导与往还,与他这三大偏爱,亦不能说毫无关系。

适之先生和我有乡谊,虽然他说起徽州话来,我一句也听不懂。据他老人家说他和我家老辈们还有点世交。他能数出我家长辈的一大堆名字来,虽然那些名字,历史上既找不到,对我自己也非常陌生。

原因是:当胡先生少年在北大成名的先后,那以段祺瑞、王揖唐等为首的“安福系”正炙手可热;同时那以陈独秀、高一涵、胡适为首的知识分子反对派,也正锣鼓喧天。这针锋相对的朝野两派的领导分子恰巧都是安徽人。那时我家亦长住北京。先曾先祖,乃至父叔辈,对这朝野两派的同乡,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但是当时在北京居住的吾皖老辈对后起的青年学者则多鄙薄陈独秀(实庵)而推崇胡适之。政治思想问题倒是次要的,主要的是传统的礼教观念在作祟。陈实庵的偏激言论,本已不容于乡中前辈;而他以北大文科学长之尊,竟公然在北京嫖妓宿娼,甚至亲往妓院“打场”(宠妓暗结新欢,原狎客愤而动武之谓)。这行为使同乡前辈中的真道学、假道学都一起摇头叹息。此事胡先生曾亲口告我属实。

胡适那时的表现与陈独秀正相反。他是刚自美国学成归来的真正的新青年。学问上固然“中西俱粹”;在个人行为上,也循规蹈矩,为一时模范,在同乡长辈中,口碑极好。因而新文化运动中,一切为老辈所看不顺眼的什么“反贞操”、“仇孝”、“打倒孔家店”等等烂账,都上在陈独秀头上;而“新文化”、“新文学”、“新思想”、“新道德”等一切好的新的都封给了胡适。加以胡氏又是位调和气味极重的人,不因同乡长辈或平辈是官僚、军阀或纨子,就拒人于千里之外。纵是段系所召开的“善后会议”把他列名其中,胡氏亦不自辩。所以他同我家老辈在北京颇有往还。

这便是适之先生与我的一段我自己也不清楚而他却甚为珍惜的乡情和世谊。但是我个人之认识胡先生则是从胡氏的另一偏爱—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园里开始的。

50年代的初期正是哥大忙着庆祝立校二百周年纪念之时。胡氏是该校的名校友,因而在校园内集会的场合,常常看到他。胡适之和其他我所认识的前辈有个不同之点,那就是他特别欢喜和青年人接近,并且主动地去发掘。胡氏的个性亦适于接近年轻人。他虽然与一些后辈年龄和地位相差一大截,但是“代沟”不深,一齐嘻嘻哈哈,彼此之间很快就打成一片。

二次大战后的哥大原有中国学生三百余人。1949之后人数骤减。学文法科的高班研究生只剩下寥寥数人。笔者当时就是这几个“苦撑”而无从“待变”的中国研究生之一,因而和胡先生在校园内亦偶尔晤面。晤面的场合多半是我是个穿着工作服、正在做工的学生,他则是校方邀请的主客之一。但是胡先生总要找个机会走过来和我们做工的学生和小职员们,拉拉手嘻嘻哈哈聊一阵。那时纽约的左派华文报纸正嘲笑他是“过河卒子过洋来”!起先我们想胡适这员过洋大卒,如何能记得起我们这批过洋小卒的名字呢?拉拉手之后,不就算了。孰知事有不然,胡先生这人很细心,他对这些小地方极为注意。两三次偶尔晤面之后,他老人家便能称名道姓起来,有说有笑,使对方无拘无束把胡适之真的看成“我的朋友”了。

胡先生那时经常在哥大图书馆内看书,来时他总归要来找我,因为我是馆内他所认识的唯一的一位华裔小职员。我替他借借书,查查书。有时也为他开开车,并应召到他东城八十一街简陋的小公寓里吃一两餐胡伯母所烧的“安徽菜”。胡伯母的菜烧得和她麻将技术一样的精湛。但他二老限于精力不常请客。我去时只是如主人所说“加双筷子”,又因为我是“安徽人”,对他二老的“家乡口味”,一定可以“吃得来”的缘故。

那是50年代的初期,也是大纽约地区中国知识分子最感窒息的时代。当年名震一时的党、政、军、学各界要人,十字街头,随处可见。但是他们的言谈举止,已非复当年。中国大陆,那时正是土改肃反,杀气腾腾,实情如何,难以蠡测。台湾那时在一般人想象中,也只是个瘴疠满山、蛇蝎遍地的亚热带小岛—一个重洋之外、烟水乡里、无从捉摸的“香格里拉”!

干脆当难民,就在纽约定居吧。但是长安之居,谈何容易!加以当时排华之律未全除,种族歧视犹健在。那些挂冠部长、解甲将军、退职学人,到此时此际才了解本身原来力难缚鸡,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谋生乏术。

就拿胡适之先生来说吧,胡氏在纽约退休之时,精力犹盛,本可凭借北美之资财,整理中华之国故。孰知他的盖世才华,竟只能在普林斯顿大学做一短期的中文图书管理员。这一职位,因很少洋学者可以担任,笔者后来在哥大亦承乏至七年之久。自我解嘲一番,这是个学术界清望甚高的位置。事实上,它在整个大学的行政系统中,则微不足道。经院官僚,根本不把这部门当作一回事。任其事者亦自觉人微言轻,无啥建树之可言。笔者何人?居其位犹不免有倚门弹铗之叹,况胡适博士乎?

后来胡氏在哥大来来去去,哥大当轴对这位“中国文艺复兴之父”,表面上还算相当尊敬,但是在敷衍他老人家面子的背后,真正的态度又如何,则非胡氏之所知矣。一次我和当轴一位新进一块儿午餐,他正在罗致人才来充实有关汉学之教研。我乘机向他建议请胡适来帮忙。他微笑一下说:“胡适能教些什么呢?”事实上,我也完全了解他这句话是反映了当时美国文教界,对华人学者在美国学府插足的整个态度。那就是只许狗摇尾巴,绝不许尾巴摇狗。但是“我的朋友胡适之”怎能做摇尾之才呢?所以对他只好敬而远之了。

其后美国学术界为时势所迫终于把门户稍稍开放,少数华裔幸运儿亦能勉强微憩于他人的卧榻之侧,然而其情况亦只有知之者,知其心忧;但一入黉宇,自然便自觉身价不同,胡适又何足道哉?真是“汉儿傍得胡儿睡,便向宗邦傲汉儿”,也就可悲之极了。

但是适之先生却是一位有深厚中国传统文化修养的老辈学者。他丢不掉孔孟之道的包袱,而又自诩为国际主义者。他不了解他终身颂之的所谓“现代西方文明”里的“生活方式”是以“契约”、“合同”、“利害”、“力量”、“斗争”等深入人心的概念为基础的。所谓“民主”,所谓“容忍”(这是胡氏晚年政治哲学的精髓)只是力量、斗争、利害等均衡以后的契约行为。

胡先生在中国未做过官僚,在海外也未尝与洋人共事,因而他没有看出今日西方的社会—这个陈独秀所说的“以小人始,以君子终”的社会里面,那些人与人之间有礼无让、刻薄寡恩的“小人”的一面。他背负着礼让的教条,爱人以德,因而只看出西方社会里恂恂然的“君子”之风。所以他老人家对“现代西方文明”的维护,直到他一杯在手、含笑而终而后已!

胡氏这种真正的可敬可爱的孔门书生的气习,便十足地表现在他对他母校关怀的心情之上。他对哥大的爱护绝不亚于他对北大的爱护,其居心之淳朴,真是情见乎辞。

记得有一次胡先生要我替他借一本大陆上出版的新书。我说哥大没有这本书。胡先生惊讶地说:“我们哥伦比亚怎能没有这本书?!”

原来哥大当时图书经费的分配是按各科系注册学生人数为标准。那时读汉学的洋学生不过寥寥数人,图书经费因而只摊到二百元。二百元能买多少书呢?胡先生认为“这太不像话”!他约我到他公寓去吃晚饭,并把此事“好好地谈一谈”!

我真的和胡先生为此事谈到深夜,但我内心的反应只是一阵阵的辛酸。我认为胡氏找错了“谈一谈”的对象。我这小职员算老几?谈有何益?然使我更觉难过的是胡氏除我之外,也很难找到适当的对象。胡适之的确把哥大看成北大,但是哥大并没有把胡适看成胡适啊!

胡先生最后告诉我说,他要去找几个“有钱的校友”像顾维钧先生那样的人捐两千块钱给哥大购买中文图书,分十年摊用,庶几每年购书费可以增加一倍。后来果然有位“无名氏”捐了两千元,是否是顾先生解囊之赠,我就未去追问了。迨1962年秋笔者接管哥大图书馆中文部时,经费已十分充裕,而这笔小款子还有千元未动。那时我自己的文化包袱也在作祟,我计划把这千元之款购一部珍版书,以纪念当初筹款人的一番心意,然蹉跎岁月,事愿两违,今日思之,犹觉耿耿!

另一次,有人替胡先生画了一张油画像。胡氏亦以父兄家长的身份送给了哥大中文图书馆。按理这幅画像是应该挂起来的。孰知它一入哥大,便进了地下室烂书堆,无人理睬。1962年东亚馆迁入了一座八楼大厦,地方十分宽敞,大楼四壁空空。我要把这幅像挂于阅览室,当时就有人反对说:“哥大向不挂生人照片的!”我说:“胡适也活不了多久了!”这样这幅油画像才有礼无让地挂了出去。这可能是今日海外唯一的一张挂出来的胡适油画像了。

总之胡先生对他母校哥伦比亚大学的情意是深厚的。他自觉是老辈,是哥大的父兄。对这个大家庭的兴衰荣辱,他是有直接关系和责任的。所以任何破铜烂铁,他如果能替哥大争一份,他都要替哥大争一份。期许之深,推爱之切,足令旁观者感动。

但是胡适之这个一厢情愿的哥伦比亚大家庭,究竟有多少“子侄”呢?碧眼黄须的朋友们,老实说,向来没有把胡适看成广义的哥伦比亚大学的成员。因而胡氏的精神大家庭中的“子侄”辈只是我们两三员华裔研究生罢了。他老人家爱屋及乌,所以对我们亦推爱甚挚,期许甚殷。他既视吾人为子弟,我们也敬他如父兄,在这个绝情寡义的洋人社会里,我们这两代来自中国的知识分子,涸辙之鲋,相濡以沫,友谊之形成,也就是很自然的了。

胡先生那时在纽约的生活是相当清苦的。当然清苦的也不只他一人。在那成筐成篓的流亡显要中,大凡过去自持比较廉洁的,这时的生活都相当的窘困。陈立夫先生那时便在纽约郊区开设个小农场,以出售鸡蛋和辣酱为生。笔者一次随友趋谒,便曾随立夫先生之后,着胶靴、戴手套、持筐篮、入鸡笼,奋勇与众母鸡大娘搏斗而抢夺其蛋的。

适之先生夫妇,年高多病,缚鸡无力,自然更是坐吃山空。他的经济情况和他的健康情况一样,显然已渐入绝境。人怕老来穷,他的有限的储蓄和少许的养老金,断难填补他那流亡寓公生活的无底深渊。早晚一场大病的支出,他转眼就可以变成赤贫!长此下去,将伊于胡底?!

胡先生是一位有深厚修养的哲人,是一位“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但是他面对晚年生活的现实,有时也难免流露出他发自内心的郁结。他不止一次地告诫我:“年轻时要注意多留点积蓄!”语意诚挚动人,声调亦不无凄凉叹息之音。

这些话,我后来才体验到,胡先生只能向我说。他对他的同辈友好、过往宾客,乃至和他很接近的另一位哥大研究生王纪五(王世杰先生的儿子),他也不便说。因为胡先生是位头巾气极重的旧式书生,对个人操守,一丝不苟。他怕一旦传出去,发生政治上的反应,反而不好。但是硬拖下去,终究也不是解决之道啊。

不特此也。他老夫妇二人在纽约,连日常生活的安全保障都有问题。他们所住的是大使级的住宅区,但是他那所破烂的公寓,却没有大使级的防盗设备。在这盗匪如毛的纽约市,二老幽居,真是插标卖首!

一次胡先生外出,胡太太一人正在厨房烧饭,一个彪形大汉的窃贼,忽然自防火楼梯破窗而入。幸好胡老太太没有学会一般美国女人临危时的尖叫,她老人家只是下意识地走向公寓大门,把门打开,反身对那悍贼,大叫一声:“Go!”真是积善之家,必有余庆,那位大黑贼,看了胡老太太一眼,真的从门口“Go”了。她老太太把门关好,又径地回厨房烧菜去了。

这次幸好胡先生不在家。如果胡先生在家,无意中一声叫喊,其后果也就不堪设想了。

那时胡伯母在纽约打起麻将来是日以继夜的。胡先生不但没有阻止她而且有时也加入作战。原因是:一位中国老太太困居纽约,言语不通,又无人经常代为开车访友,麻将实在是唯一的消遣。再者,纽约中国知识分子的牌局是向不“抽头”的,所以不会四家皆输。加以胡老太太技术高,手气好,几乎每战皆捷,对胡先生来说,也不构成经济负担。还有一个重要的副作用,便是公寓里常有麻将客出出进进也可使强盗小偷望而却步也。

所以在那一段50年代的灰暗的岁月里,我们这些随胡适之跑来跑去的比较年轻的中国知识分子,都没有把胡先生看成高不可攀的大学者或名流显要。我们所认识的胡适之只是一位流亡异域、风烛残年的老前辈!

记得有一次老友杨龙章向胡先生请教“生命的意义”。胡先生说:“生命的意义就是从生命的这一阶段看生命的次一阶段的发展!”那时我们看胡先生生命的那一阶段到次一阶段的“发展”也不会太大了。他只是一位无止境地漂流海外、和我们一起同舟共济的老乘客,一旦浪打船翻,他势将灭顶,灭得比我们更惨!面对着他那副慈祥而天真的笑容,我们对他老人家的怜悯与同情之感,实远甚于尊崇与学习之心。有一件事是肯定的,他们那一辈知识分子的老路,在那时我们的心目中决然是走不成,也不应再走的了。

那时韩战正急,美国二次大战后不景气的经济,也在炮声里复苏了。为阻止美国训练的中国青年回大陆,美国各行职业之门也稍稍开放,好让他们谋生。有高度训练的中国工程师们,逐渐地也可画图为活。为生存所迫,那些有魄力的文法科同学,便也把莎士比亚、孟德斯鸠等一脚踢开。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看定新目标:“万元存款,白女为妻!”一切从头来起,因而70年代里,很多颇有名气的华裔工程师和医师,当年却是学有专长的政法人才。如今他们丢下工程道具和医学仪器,仍可写出些响当当的政论文章来。

为着最低限度的生存,笔者当时也是改行有心、而无魄力认真执行的少数弱者之一。我那时还在哥大有气无力地继续读我的美国史博士学位。这是个最吃力不讨好的傻事。读到读不到,不用说我毫无把握;读到了,又干啥?我自己也不能解答。“读书”这个行为,事实上只是“不读书又干啥?”这个问题,自我解嘲的答案而已。

适之先生那时是师友中唯一劝我“不问收获”读下去的人,但我把他老人家的劝告,全然当作耳边风。我之所以读下去的道理,实是个性优柔寡断的结果,拿不出勇气,把这块鸡肋丢掉。既无决断,那就变成漫无目标的“拖”了。日子“拖”久了,檐溜穿石,糊里糊涂也就读完了,时代也变了。在原来无心参加的洋科举里,忽然混了个洋功名;居然又靠这洋功名穿衣吃饭,一切一切,均非始料所及。在一个惊涛骇浪的时代里,一个懦夫,随俗浮沉,身不由己,最后还是走上胡适之先生教书吃饭的老路,岂命也夫?!

当我们在胡先生公寓里出出进进之时,虽然我们是毫无求于胡适之这位“国大代表”;但是胡家这两位老人,有时反而少不了我们。因为我们牛高马大,必要时也可呼啸成群,不特能使胡公馆添加些备盗防偷的气氛,我们还有打工用的旧汽车可以载他二老在纽约市上,横冲直撞。这些都是资本主义社会里,雇不起用人的老年人生活之必需。胡先生1958年春返台前夕,他那几千本书籍便是我和台湾新来的杨日旭二人替他夤夜装箱的。年后胡伯母返台时,她老人家坚持要把她那张又笨又重、破烂不堪的旧床,运回台湾,因为床虽破而老人已睡成习惯,调换不易。那项搬运工作,也是由王纪五和我二人执行的。纪五租了部大卡车,他做司机,我做搬夫,才浩浩荡荡地把那张破床从纽约市运到新泽西州码头上船的。

老实说,那时我们这批所谓“胡适的小朋友们”之所以不惮其烦而乐为之使,实在是基于流亡青年,对一位和祥的流亡老辈之敬爱与同情。他是胡适,我们如此;他不是胡适,我们还是如此。

胡先生是一位十分可爱的老人家。他不是官僚,他更不会摆出什么大师或学者的姿态来装腔作势。他也没有“荷兰大叔”的怪脾气。他和普通人一样地有喜有怒,其喜怒的对象也不一定正确。一个人喜怒的对象如果太正确,那这个人一定不近人情,而胡先生却是最近人情的“人”。

胡适不是什么超人,更不是什么完人或圣人。这“人”字上面的一些形容词,原都是一批道学先生或性好阿谀的文人杜撰出来的。慈禧太后一个老太婆就占用了十六个字。胡适的伟大,就伟大在他的不伟大。他的真正的过人之处—至少是我这个后辈的看法—是他对上对下从不阿谀。他说话是有高度技巧的,但是在高度技巧的范围内,他是有啥说啥!通常一个有高度清望的人,对上不阿谀易,对下不阿谀难,而胡氏却能两面做到。

胡氏的一喜一怒,也确是他的真情的流露。但是十分真诚的人,往往流于迂、傻、笨或蠢,而胡先生却是有高度智慧的真诚。他的极高度聪明的先天禀赋里,是没有迂、傻、笨、蠢的丝毫踪迹的。

胡先生另一种难能可贵之处,是他毫无道学气味。他可以毫不客气地指导人家如何做学问,他有时也疾言厉色地教训人家如何处世为人。但是他从无“程门立雪”的那一派臭道学气味,被他大教训一顿,有时受教者往往还觉得满室生春,心旷神怡。这就是胡适之的本事,别人是绝对学不到的!

记得有一次我开车去接他,但是电话内我们未说清楚,他等错了街口。最后我总算把他找到了。可是当我在车内已看到他、他还未看到我之时,他在街上东张西望的样子,真是“惶惶如丧家之犬”!等到他看到我的车子时,那份喜悦之情,真像三岁孩子一样的天真。

这一小遭遇使我想到司马迁形容孔子迷路的故事。孔子适郑与弟子相失,一个人彷徨于东门大街之上。子贡忙着去找他,听到街上人说东门大街上有个怪老头的观光客,“其颡似尧,其项类皋陶,其肩类子产,然自腰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如丧家之狗!”当子贡找到了孔老师之后,以街上人所说的话据实告之。孔子听了大为高兴说,街上人说他容貌像尧、像皋陶、像子产……那倒未必,但是说他像“丧家之狗”,倒真是“然哉!然哉!”

原来孔子也是和胡适一样的一位活生生的老教授,可是两千年来却被那些腐儒和政客糟蹋得不成样子。且看《史记集解》里所引的那个冬烘王肃的话。王国舅说:“丧家之狗,主人哀荒,不见饮食,故累累然而不得意。孔子生于乱世,道不得行,故累累然不得志之貌也。”这真是一派胡言!也是对我们孔圣人的莫大侮辱。他把我们这位有血有肉的老教授孔仲尼,形容成一个泥塑木雕的假道学。难道我在纽约市上看到的“累累如丧家之狗”的胡适,也是因为“生于乱世,道不得行”才显出那副狼狈的样子吗?

老实说,两千年来儒教在我们祖国的发展与耶教在欧洲的发展实在有异曲同工之处。两家的原始教义都是活生生的大众哲学,但是两千年来却被无数的乡愿、学究和家天下的封建帝王和他们的臣仆们涂抹得面目全非。试看那些锦衣玉食,高冠厚履,黄金手杖,宝石戒指,所谓教皇、主教等那副样子,如果赤脚放羊的耶稣真的复活了,目睹这种怪现象,岂不要活活气死?

胡适之先生的可爱,就是他没有那副卫道的死样子。但是他的为人处世,真是内圣外王地承继了孔孟价值的最高标准。丢开“开来”不谈,专就“继往”来说,胡先生倒真是个归真返璞、复兴文艺、“为往圣继绝学”的“孔孟之徒”!

“不要儿子,儿子来了”的政治

胡适之先生既然基本上是一位恂恂儒雅、有为有守的白面书生,他是不能搞政治的,因为他缺乏搞中国政治主观和客观的一切条件。

在主观条件上胡先生所缺乏的是:他没有大政治家的肩膀、中上级官僚的脸皮和政客或外交家的手腕;他甚至也没有足够做政论家的眼光!

做个大政治家,在主观条件上像胡先生所具有的那种“信道不移”的精神,只是最起码的条件。更重要的是还要有铁一般的肩膀,如此他才能顶住政治上的惊涛骇浪,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地负荷起天降大任,然后任劳任怨,为国为民,死而后已。但是在胡先生的个性上是没有这种担当和魄力的。

有一次我问李宗仁先生对胡先生的看法,李说:“适之先生,爱惜羽毛。”吾人如不以人废言,则这四个字倒是对胡先生很恰当的评语。胡先生在盛名之下是十分“爱惜羽毛”的。爱惜羽毛就必然畏首畏尾;畏首畏尾的白面书生,则生也不能五鼎食,死也不够资格受五鼎烹,那还能做什么大政治家呢?

胡先生也没有做官僚的脸皮。民国以后有清望的学者们下海从政是需要相当脸皮的,因为这些名学者出山之前,一个个都是以帝王之师自命的,认为“吾曹不出,如苍生何”?!这样才应征辟,乘安车,入朝为官的。但是官场亦另有官场的一套啊!一旦做了官,这批高人隐士,对上就不得不搞逢迎,对中层就不得不结党羽,对下也难免不作威作福。本来,官场中这些恶习和陋规,也不算什么天大的坏事,因为那本是我国两千年来,自上而下的单线官僚体系中的必然现象,同时也是讲求传统政治效能不可或缺的朝仪和官箴。我国古代的政治家有见及此,乃因势利导,干脆把它们制度化起来,以礼节之,使其发而中节。

民国肇建,这些原也是煞费苦心的制度,被目为封建残余,通盘废除,但是制造这些陋规和恶习的单线官僚体系,反因科举之废除而变本加厉地单线化,因而那些原先尚有些制度性的东西,至此反变成无原则和规章可循的官僚主义,俗语所谓上拍下压。

30年代的初中期,适之先生的朋友们,一个个脱青衫、换红袍,都当起官僚来了。初入官场做学徒,有时还有点脸红,出师之后,就乐此不疲了。“乍回迹以心染,或先贞而后黩!”试问“独立评论社”这个山洞出身的“干员”和“能吏”,有几个是例外的?

胡适之先生本人,倒的确是个例外。他老人家虽然也曾下海,却仍能保持了他的清誉,而没有沦为官僚。“看他风里尽低昂,这样腰肢我没有!”最大的原因,就是他缺少那种“终始参差,苍黄反复”的脸皮!所以胡先生纵想做官,也只能做个“泛舟于赤壁之下”、吟风弄月的闲太守,做个太平盛世的点缀罢了。

不特此也。胡氏纵有心为国为民,真想当一员“循吏”,他也办不到。他不特对自己的私交好友,抹不下脸皮,他甚至不是个搞行政管理的干才。像胡先生那样温情主义极重的人,他怎能搞“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怨”呢?以他的盛名卵翼了一点小小“庚款”的管理权,已经被梅贻琦先生等所包围,而弄到“跳进黄河洗不清”的程度,遑论其他?当胡先生的令名为“庚款问题”的流言所累之时,笔者在一个偶然场合之下,问了问顾维钧先生的意见。顾先生说:“胡先生一定不知道其中复杂的问题。”其实胡先生何尝不知?他只是门户之见在作祟,拉不下脸皮去约束那些捧他的老朋友罢了。

再者,一位学者如变成了“政客”,他就必然有“政敌”。如果政敌一旦背信弃义,那么兵来将挡,大家耍起政治手腕来,他自己的道德也就顾不得许多了。胡适之先生是位老实人,一般政客的手腕他不屑于耍。事实上,以胡氏的禀赋,他纵想耍,也无此天才;勉强一试,他也耍不到令人拍案叫绝的程度。这儿笔者不是说,胡适之是怎样的一个天大好人。坦白地说,胡先生也并不就那样老实,不过他始终没有不老实到做政客的程度罢了。“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以胡适来遍比时贤,则“山高水长”,先生的风范,也就是百年难一遇的了!

胡先生不但不会耍那些他所不应该耍的政治手腕,纵使是那些正当的—有时也是应该的—政治手腕,如外交使节,为着母国利益而在驻在国的政潮中,投机取巧地活动,亦非胡氏之所长。他做大使时每向友好倾吐他那一番“行万里路,讲百次演”的苦差事。胡先生后来亦常向笔者提到。其实那种“苦差事”,如行之者为“胡适教授”,政府对这种成绩斐然的国民外交,自然要传令嘉奖。但如行之者为“胡适大使”,那政府就应把他撤职才对。胡先生故乡的农民就有一句土话说:“捞鱼摸虾,耽误庄稼!”胡氏身为中国抗战期中的驻美大使,好多外交上重要的“庄稼”他丢下不做,而拼命去“捞鱼摸虾”,岂不该撤职?

幸好胡先生是个福人,在他做大使期中,正是美国孤立派最嚣张之时。胡氏在华盛顿的“庄稼”也不会太多。所以他和当年十四条失败后的威尔逊总统一样,在华府“道不得行”,乃直接诉诸美国人民,因而他的捞鱼摸虾的外交,也就功不可没了。

可是一旦珍珠港事件爆发,中美成为正式盟友,并肩作战。为着扭转盟邦外交上的“重欧轻亚”的策略,为着与英苏等国争抢“租借法案”里的美援物资,为着促进美国国会通过更多的亲华立法,那样,华府内的庄稼就忙不胜忙了。你不耍外交手腕—甚至迹近下流的外交手腕,那你的母国,立刻就要吃眼前亏,因而这位不习于耍手腕的学者大使就丢官了。

有一次我告诉胡先生一件趣事:那便是一位反战的史学家也是前哥大名教授的查理•毕尔在他的名著《罗斯福总统与大战之序幕》一书中,竟把胡适说成日军偷袭珍珠港的罪魁祸首。毕尔大意是说美日之战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而罗氏为着维护美国资本家在亚洲的利益,不幸地上了那位颇为干练的中国大使胡适的圈套,才惹起日军前来偷袭的。[1]

胡先生听了这故事大为高兴。他连忙要我把这本书借来,并在对他“不虞之誉”的那一段下面,画了一道道的红线。但是当我问他当年究竟是耍了些什么圈套终于使罗斯福总统上钩的,他想来想去也无法对我的问题作圆满的交代。其实毕尔先生的那一顶帽子,实在是对我们胡老师的“求全之毁”。我们这位“言忠信,行笃敬”的学者大使,哪里会玩什么了不起的外交圈套呢?罗斯福何等滑头!我们胡先生哪有这样的本领来请他入瓮啊!

总之胡先生天生是个“教书料”。大学的讲堂和图书馆才是他最感到乐趣和最该去的地方,官僚衙门里本是没有他的份的。事实上早年的胡适之也是反对搞政治的。他认为他和陈独秀的基本区别也在此。陈独秀和当年的“新文化运动”,在胡适看来,都是“政治”的牺牲品。胡先生是反对五四运动的。他认为新文化运动的“夭折”,便是五四运动把它政治化了的结果。胡氏显然不了解,文化运动和政治运动,本来就是一个铜元的两面,二者是分不开的。

事实上胡适之这位大文化人之与政治,情形也是相同的。在他的四十年不衰的盛名之下,政治终于变成胡适的儿子,弄成个“不要儿子,儿子来了”的局面。晚年的胡适之真是“爱其少子,甚于妇人”!他对搞政治的兴趣,确是老而弥笃的。

国府行宪之初,胡先生真有可能要做总统了。但他终于做不成。主观的条件之外,他还缺少搞政治最起码的客观条件—与执政党实力派的历史渊源。胡氏做了一辈子政治票友。他对执政党的诤言固多,闲话也不少。如今无功受禄,以票友登台来领导科班,揆诸情理,岂可谓平?“你们国民党反对我!”难道还有什么不应该的吗?胡先生是聪明的。他自知可以做总统而不能做行政院院长。读历史的人,读到胡适婉却做阁揆这一段,真也要松口气,胡适之如做了行政院院长,岂不天下大乱?!

或者有人要说,胡适做个政论家,应该是没话说的吧!的确,“谈”政治原是胡先生的最大嗜好。笔者在纽约出入绛帐的时间也不算太短。平时就很少听到胡先生和他同辈的朋友或访客们谈过多少学问。他们所谈所论的几乎全是政治,而且多半是鸡毛蒜皮的政治。学问似乎只是他老人家教导后辈的东西。

其实胡先生的政治言论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是相当空泛的。甚至是一些没有经过“小心求证”的“大胆假设”!所以从方法学上说,他那种“有疑处不疑”的政论,正是他“无征不信”的治学方法的反面。所以胡适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贡献,与其说是他的学术“理论”和政治“行为”,倒不如说是他笃信自由主义的“身教”和崇尚民主政治的“形象”!国人一提到“民主、自由”,立刻就会联想到“胡适”。胡适那一脸天真的笑容,似乎也就是民主法治、四大自由—尤其是“无恐怖自由”—的象征。而崇尚独裁专政的人们,一闻胡适之名,也就忸怩却步;一碰到他的“反动言论”和“毒素思想”,也恍如接触原子辐射尘,逃避唯恐不及,封锁唯恐不周!死诸葛吓走生仲达,他羽扇一摇,真是“词组能倾百万师”!好不壮哉!

胡适之就真有这么大的魔力吗?非也。他只是个近代中国的“时势”和勤劳伟大的老百姓所制造出来的、文化交递时代里学术思想上的“英雄”。适之先生常常勉励后辈说: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只要耕耘,必有收获。他强调“社会对一个人的报酬,实远大于这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司马迁那个刑余之人,就不相信这句话,说:“倘所谓天道,是邪?非邪?”但是胡适之这个乐观主义者,对“天道”的公正,倒是笃信不移的。

社会对胡适的报酬既然远大于胡适对于社会的贡献,则社会对胡适的需要,将不因胡氏之死而结束。他的真正的影响力,现在可能还没有完全发挥。等到全中国人民“衣食足,礼义兴”,从而憧憬“人权”的时候,胡适的幽灵,恐怕又要大叫“还我头来”,而开始在云端“显圣”了。

所以从主观条件上看,就事论事,胡氏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那种自由神像式的崇高地位,他本身是不足以当之的。但是四周环顾,学术思想界芸芸众生之中,胡适而外,又谁能当之?就凭这一点,适之!适之!也就足垂不朽了!

胡适之对中国政治的影响既然是广泛的、深远的、间接的和无形的,他自己在政治上,赤膊上阵,拼起老命来,就一无是处了。大的政治运动他既鼓吹不起,小的政治改革他也策动不来。以他老人家一言九鼎的身份,不合时势、不洽身份地一吹一策,就可能把天下搞得更乱,而使民主退潮。因为讨论大政治—像国体一类的问题—则论者必须有像孙中山先生所说的“高深的学问”。可是胡先生在这方面的“学问”,却不太“高深”(这儿笔者所着重的当然是胡适之那一阶层的“学问”,自郐以下,那自然又当别论)。

讨论小政治—如张季鸾、王芸生一伙人在《大公报》上所谈的“小骂大帮忙”的政治,则论者必定要对政情民隐有极深刻的体验和观察,然后下笔才能入木三分。胡氏成名太早,二十几岁的小伙子,便已名满全国,飞向枝头做凤凰了,他是不了解真正民间疾苦和里巷舆情的。像抗战期间《大公报》上,那种“看重庆、念中原”,感人肺腑、一字一泪的社论,胡适之是一辈子也未写过的。不是他无此才华,而是他无此体验!

胡适之—不成问题的—是近代中国最伟大的学者。但是伟大的学者们也有很多是一通百不通的。把物理研究到登峰造极的学者,对人理不一定也就同样精通。相反的,伟大的“通儒”们,有的也是百通一不通的,他们可能倒背“十通”,但是对应有的一通之学,有时反而一窍不通。

在这方面胡适倒的确是个例外。他真是个百通一通的大才。不过一个人的精力究竟有限。在胡氏无所不通的学问里,有许多方面在专业人士看来,只不过是各该专业范围内相当高度的常识罢了。而胡先生亲手“拿绣花针”的专业—如他中年所搞的“禅宗”,晚年所搞的《水经注》—则又与政治科学无关。因而胡先生谈起大的政治问题来,事实上是以常识论政。“国体”和“组党”一类的问题,又岂是常识可以应付得了的?

早年的胡适之和李大钊诸先生有关“问题与主义”的辩论,其关键亦在此。他们辩者双方事实上都是以小常识谈大问题,要不是那时是个“启蒙时代”,这批大教授的夸夸之谈,实在是贻笑方家的!

胡先生那时“少谈些主义”的论调一出,对方抓住这个小辫子,很快就给他戴上一顶帽子,说他是个“实验主义者”。加以那时杜威大师的法驾初临中国,黄面皮的弟子们执礼甚恭,师徒相映,站在大师背后的胡适就真的成为杜学东传的一世祖了。

后来那对“实验主义”一无所知的鲁迅和瞿秋白,被实验师徒吓得手足无措,而内心又醋意盎然,因此说出些“此理今凭实验传”一类完全不通的酸话。而他们居然也能以这种不通之论,咒骂胡适,领导文化反对派而扬名天下,这也可想见我国当年知识界,对现代知识之贫乏!

最可惜的当然还是胡先生自己。这位风度翩翩、“中西之学俱粹”的少年学者,被扣上这顶洋帽子,不但不以为忤,有时且面有喜色,并且一戴就戴了一辈子,也是同样不可思议的。试问“实验”这个“主义者”所戴的白帽子,哪里就比“马克思”那个“主义者”所戴的红帽子更漂亮呢?市井少年偶一戴之,再配上黑眼镜、力士鞋、牛仔裤,招摇过市,或不失为风流潇洒。如果我们的“文艺复兴之父”在一袭八卦道袍之上,也加上这顶网球帽,那就有点不伦不类了。

按说,杜威东来之时,我们的胡先生应该把傅斯年、罗家伦、段锡朋等众儿郎唤齐,两班侍立,自己升帐设座,“口吟六艺之文,手披百家之编”,人分宾主,学辨东西,和杜威来个分庭抗礼,才是正轨。而胡氏不此之图,在杜行者一苇渡江之后,竟然率众弟子,夹道匍匐,顶礼膜拜,使杜和尚飘飘然,认为孺子可教,吾道东矣。何其懦哉!

胡先生既然甘心自囿于一家之学,如此非杨即墨,难免也就助长了他情感里本已十分浓厚的门户之见。杜家的子弟们,认为只有杜氏之学才是科学化的哲学,所以他们是三句不离科学的。据胡先生告诉我,中央研究院在筹办之初,筹备人等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该院那个拉丁文名字Academia Sinica。这个洋名字的正确译文应该是“中央科学研究院”。它“研究”的方向和对学术衡量的标准,亦以“科学”为依归,而“科学”一词的界说,当然也就凭服膺科学的欧美留学生的举手为断。所以后来胡氏在纽约请客,那些“服膺科学”的客人,便相率“敬陪”,那不“服膺科学”的国故大师,也就怫然“敬谢”了。

胡先生由于牢固的科学观而示人以不广,他在中国新文化启蒙运动史中,就难免退处于蔡元培先生之下了。在“兼容并包”的启蒙学风里,孑民先生是置身于“兼容”之上的,而适之先生则局处于“并包”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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