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西方政治哲学经典著作,作者斯宾诺莎被伯特兰•罗素誉为“最高尚最受人爱戴的哲学家”。本书欲证明君主政体或贵族政体国家如何组建才不会蜕化为暴政,公民的和平与自由才不会受到侵害。由于作者去世,关于民主政体的部分没有完成,写作计划中有关法和政治的其他具体问题也都尚未讨论,但此书对研究斯宾诺莎的政治哲学思想具有重大意义。本书为西方政治哲学经典名著,欲证明君主政体或贵族政体国家如何组建才不会蜕化为暴政,公民的和平与自由才不会受到侵害。本书摒弃了许多政治学家的观点,十分坚定地提出了自己的判断。前五章从总体上论述政治科学,第六和第七章论述君主政体,第八、第九和第十章论述贵族政体,第十一章开始论述民主政体。由于作者去世,关于民主政体的部分没有完成,写作计划中有关法和政治的其他具体问题也都尚未讨论。虽然这是一部未完成的著作,但是此书对研究斯宾诺莎的政治哲学具有重大意义。
巴鲁赫•斯宾诺莎(Baruch de Spinoza,1632-1677)17世纪荷兰哲学家,西方近代早期理性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和西方近代政治哲学的开创者之一,同时也是西方近代圣经批判的先驱者之一,是17世纪思想最激进的哲学家。斯宾诺莎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个犹太人家庭,少年时曾被当地犹太教会称为“希伯来之光”,但是在24岁的时候因异端言论被犹太教会革除教籍。此后他生活在莱茵斯堡、伏尔堡、海牙等地,靠研磨镜片为生,从事哲学研究和写作,探索真理、自由与幸福。斯宾诺莎的主要著作有《笛卡尔哲学原理》、《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知性改进论》、《政治论》、《斯宾诺莎书信集》等。斯宾诺莎对西方近代的哲学和文学尤其是19世纪德国的哲学和文学影响巨大,对当代西方哲学与文学仍然具有重要影响。
译者简介
谭鑫田,山东大学哲学系教授。1961年和1966年分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本科哲学专业和研究生外国哲学史专业。先后担任山东大学哲学系系副主任、主任。曾任中华全国西方哲学学会理事,中国《世界哲学年鉴》编委,山东省西方哲学研究会会长。长期致力于西方哲学的教学和研究,是斯宾诺莎研究和西方哲学范畴理论研究著名专家,著有《知识•心灵•幸福——斯宾诺莎哲学思想研究》,译著有《斯宾诺莎》,主编《西方哲学范畴理论》、《西方哲学词典》、《西方哲学教程》。
傅有德,哲学博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宗教学系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专长:西方哲学史、犹太宗教与哲学、比较宗教学。主要作品有《巴克莱哲学研究》、《犹太哲学与宗教研究》、《犹太哲学史》(第一作者)、《汉译犹太文化名著丛书》(主编、主译之一)等;创办并主编《犹太研究》辑刊。
黄启祥,北京大学哲学博士,曾先后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和贝勒大学做博士后研究,现为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方近代哲学、美国哲学(威廉•詹姆斯)和宗教哲学。发表学术论文三十多篇,译著有《斯宾诺莎》(戴安•斯坦贝格著)、《宗教之善与政治之公正》(黄勇著)。
《政治论》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1-3节 关于政治科学的理论与实践 /001
第4节 关于作者的目的 /002
第5节 关于人的情感的力量 /003
第6、7节 国家形成的原因和基础不应到理性中寻找,而必须从人的共同本性和状态推论出来 /003
第二章 论自然权利
第1节 自然权利与公民权利 /005
第2节 观念本质与实在本质 /005
第3-5节 何谓自然权利 /006
第6节 对自由的流俗看法;关于第一个人的堕落 /007
第7-10节 关于自由与必然 /007
第11节 受理性指导的人是自由的 /009
第12节 关于根据自然权利做出承诺和违背诺言 /009
第13节 关于人与人之间的联合 /010
第14节 人与人天然是敌人 /010
第15节 联合起来的人越多,他们共同拥有的权利越多 /010
第16节 一个人的力量相比于其他人的集合力量越小,他所拥有的权利就越小 /010
第17节 三种国家形式 /011
第18节 在自然状态下无罪可言 /011
第19-21节 何谓犯罪与服从 /011
第22节 自由人 /012
第23节 正义之人与不义之人 /013
第24节 称赞与责备 /013
第三章 论主权者的权利
第1节 国家、国务、公民、国民 /015
第2节 国家的权利就是自然权利 /015
第3、4节 根据国家法令,公民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 /016
第5-9节 每个公民都不是服从自己的权利,而是服从国家的权利 /016
第10节 宗教问题 /019
第11、12节 关于主权者对世界各国的权利 /019
第13节 国与国天然是敌人 /020
第14-18节 关于缔约、战争与和平 /020
第四章 论主权者的职能
第1-3节 什么事情属于国务 /023
第4-6节 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说一个国家犯法,在什么意义上不可以这样说 /024
第五章 论国家的最佳状态
第1节 按照理性命令组建的国家最佳 /027
第2-6节 国家状态的目的;最好的国家 /027
第7节 马基雅维利及其目的 /029
第六章 论君主政体
第1-3节 关于建立国家的原因 /031
第4节 关于将权力授予一人 /032
第5-8节 关于君主政体的本质;关于君主制国家的基础 /032
第9节 关于城市 /033
第10节 关于军队及其指挥官 /034
第11节 关于将公民分为部族 /034
第12节 关于土地与房屋 /034
第13、14节 关于君主的选任与贵族问题 /034
第15、16节 关于君主的顾问 /034
第17-25节 关于最高议会的职能 /035
第26-29节 关于另一个执行法律的委员会 /037
第30节 关于下属的其他委员会 /038
第31节 关于军人的薪饷 /038
第32节 关于外国人的权利 /038
第33节 关于使节 /039
第34节 关于君主的近侍和卫兵 /039
第35节 关于交战 /039
第36节 关于君主的婚姻 /039
第37、38节 关于君权的继承 /039
第39节 关于公民的服从 /040
第40节 关于宗教 /040
第七章 论君主政体(续)
第1节 君主的选任不是无条件的;波斯的君主;尤利西斯 /041
第2节 最好的和真正的君主制的性质 /042
第3节 君主必须有顾问 /042
第4节 顾问必须具有代表性 /043
第5节 君主的权利是从议会提出的意见中选出一种 /043
第6-11节 这种议会的巨大优越性 /044
第12节 军队只能由公民组成 /046
第13节 如何选任顾问 /046
第14、15节 君主的安全;历史证据 /047
第16节 加强城防 /048
第17节 关于雇佣兵与军队指挥官 /048
第18节 将公民分为部族 /048
第19节 土地属于国家的公共财产 /049
第20节 除了君主的后裔,谁也不能成为贵族 /049
第21节 法官应有数年的任期 /049
第22节 军人没有薪饷 /050
第23节 关于外国人以及君主的亲属 /050
第24节 关于君主的婚姻导致的危险;历史证据 /051
第25节 关于君位的继承权 /051
第26节 关于敬拜神的权利 /052
第27节 所有人的本性都是一样的 /052
第28节 关于最稳固的国家 /053
第29节 关于国家的方针政策难以保密 /054
第30节 阿拉贡王国的例证 /054
第31节 人民在君主制下可以保有相当充分的自由 /056
第八章 论贵族政体
第1节 何谓贵族政体;贵族 /057
第2节 贵族政体应由许多贵族组成 /058
第3节 君主政体与贵族政体的不同 /058
第4-6节 贵族政体比君主政体更接近于绝对统治 /059
第7节 也更适合维护自由;以一个城市为首都的贵族政体的基本原则 /060
第8节 关于加强城防 /060
第9节 关于军队及其指挥官 /060
第10节 关于土地与农田的出售 /061
第11节 关于贵族的最高议会 /062
第12节 关于贵族政体瓦解的原因 /062
第13节 这种国家的首要法律,防止它沦为寡头政体 /063
第14、15节 从某些家族选任贵族 /063
第16节 关于开会的地点与时间 /064
第17节 关于最高议会的职能 /064
第18节 关于议会的领导或首领 /064
第19节 在贵族之间保持平等 /064
第20-25节 关于护法官及其职能 /065
第26、27节 关于政府官员 /067
第28节 采取无记名投票 /067
第29-33节 关于元老院或第二议会 /067
第34-36节 关于元老院院长及其代表;执政官 /070
第37-41节 关于法院或法庭 /072
第42节 各城市和各省的地方长官;邻近城市的权利 /074
第43节 在各个城市任职的法官 /075
第44节 从平民中选任的国家官员 /075
第45节 关于财务官 /076
第46节 关于信教与言论自由 /076
第47节 关于贵族的仪表与状态 /076
第48节 关于宣誓 /076
第49节 关于学校与办学自由 /077
第九章 论贵族政体(续一)
第1节 关于由若干城市共同执政的贵族制国家 /079
第2节 城市的联合 /079
第3节 关于两种贵族政体的共同点 /079
第4节 关于以元老院和法院为各城市的共同纽带 /080
第5节 最高议会和元老院 /080
第6节 关于召开最高议会;关于选任军队指挥官和驻外使节;关于程序的主持人、法官等等 /081
第7节 关于军队的尉官和校官 /082
第8节 关于纳税 /082
第9节 关于元老院议员的薪酬和开会地点 /082
第10节 关于各城市的议会与护法官 /082
第11节 各城市的执政官 /083
第12节 各城市的法官 /083
第13节 关于没有自己的权利的城市 /083
第14、15节 这种贵族政体优于另一种贵族政体 /084
第十章 论贵族政体(续二)
第1节 贵族政体解体的主要原因;关于独裁者 /087
第2节 关于最高议会 /088
第3节 关于罗马的护民官 /089
第4节 关于护法官的权力 /089
第5节 禁止奢侈挥霍的法律 /090
第6、7节 不能直接地而只能间接地禁止的不良风气 /090
第8节 应予摒弃的荣誉和奖赏 /091
第9、10节 贵族政体是可以稳固存在的 /091
第十一章 论民主政体
第1、2节 民主政体与贵族政体的不同 /093
第3节 关于民主政体的性质 /094
第4节 妇女不得参政 /094
译后记/096
1. 西方政治哲学经典名著,哲学专业学生、学者以及哲学爱好者的必读书。
2. 斯宾诺莎鼎盛期思想巨著,却因作者英年早逝,成为悲剧性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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