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析了教育选择的基本理念、思想渊源及其实施情况。本书认为,由于每个人对“好生活”都有着各自的理解,每个人对社会的教育责任都有着各自的认识,这就决定了由政府资助的公立学校体制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当前美国教育中出现的学校教育质量低下、教育资源分配不平等、学校变革缺乏动力等问题均源于此。而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就要引入教育选择的理念,赋予家长和孩子以选择的权利。
原作者:?约翰·E.孔斯,退休前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教授。与人合著有《私人财富与公共教育》《为孩子做的选择》等。
史蒂芬·D. 休格曼,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 罗 杰 · J. 特 雷 纳 ” 荣 誉 教 授, 研 究主要集中教育政策与法律、侵权法等领域。
译者:王佳佳,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教育学博士。2013-2014年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访学,合作教授为Stephen Sugarman(丛书原作者之一)。现任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讲师。
程接力,军事交通学院基础部讲师,现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刘涛,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教育学博士。2010-2011年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访学者,合作教授为Stephen Sugarman(丛书原作者之一)。现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后。
上篇 教育选择:家庭的权利与责任
引 言
部分 教育选择的背景
章 霍布森的选择: 你临近的公立学校, 要就要, 不要就算了
第二章 教育选择思想史
第二部分 儿童的利益
第三章 难以捉摸的“儿童的利益”
第四章 面对复杂性: 谁来抉择
第五章 自主作为目的: 一种个人观点
第三部分 选择与美国的社会契约
第六章 理念多元化的问题
第七章 种族融合的问题
第四部分 设计教育选择的工具
第八章 选择的过程
第九章 学校提供者与学校管理
第十章 教育风格
第十一章 资助的性质
总结: 发展趋向
下篇 使择校惠及所有家庭:一个立法和政策改革的模板
引 言
章 择校的合理性前提
第二章 谁应该获得奖学金
第三章 哪些学校可以参与
第四章 奖学金的额度
第五章 哪级政府应该支付奖学金? 何时拨付? 拨付给谁?
第六章 宪法问题
第七章 给参与的学校所设置的具体标准
第八章 入学政策
第九章 择校计划中的教师
第十章 择校的政治
附录: 关于一个加利福尼亚教育改革倡议的样本条款
人名译名对照表
地名译名对照表
太平洋研究院及其学校改革研究中心简介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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