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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文书辑录(影印本)
这批文书是时代变迁下的历史缩影,从不同侧面反映了鄂尔多斯地区近代以来的社会巨变,揭示了清至民国国家对蒙地治理路径的变化情况,丰富了我们对清至民国国家治理方式的认识,见证了清代以来蒙汉民众交流交往交融的历史过程。
ISBN: 9787559889584

出版时间:2026-02-01

定  价:1200.00

作  者:田宓,郭尚东,郭钱乐,宋瑞晨 主编

责  编:鲁朝阳,祝进
所属板块: 古籍文献出版

图书分类: 中国史

读者对象: 文化研究者

上架建议: 历史/中国史
装帧: 精装

开本: 8

字数: 360 (千字)

页数: 360
图书简介

本书稿拟影印出版鄂尔多斯土地契约文书约300件。入清之后,大量山陕移民移居鄂尔多斯,向蒙古王公、寺庙等租佃土地,因此留下大量土地契约文书。这些契约文书的时段主要是清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有很强的延续性和系统性,主要涉及鄂尔多斯达拉特旗、东胜县、准格尔旗、杭锦旗、扎萨克旗等地,以及赤峰喀喇沁右旗部分地区。书写文字有蒙文、汉文两种形式,体现有永租、短租、推、佃、典、卖等多样化的交易方式,在类型上有白契、红契、土地执照、土地证、过约联单、交税凭证等。另有少量教科书、账簿等资料。

作者简介

田宓,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明清边疆社会史”“明清社会经济史”“历史人类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多篇,并结合研究收集了数量丰富的地方衙门档案和契约、容、家谱、碑刻、口碑、仪式等民间资料。

郭尚东,内蒙古鄂尔多斯人,伊金霍洛旗文物保护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长期从事鄂尔多斯文史研究、地方文献挖掘和文物保护工作。

郭钱乐,内蒙古鄂尔多斯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联副主席,长期从事鄂尔多斯地名、民俗文化研究和地方文献保护整理工作。

宋瑞晨,陕西宝鸡人,内蒙古大学博士,长期从事中国北部边疆区域经济社会史研究工作。

图书目录

序言/前言/后记

鄂尔多斯文书是发现于鄂尔多斯市的一批民间文献。鄂尔多斯市位于黄河南岸的鄂尔多斯高原,东、西、北三面黄河环绕,与山西、陕西、宁夏以及内蒙古的呼和浩特、包头、巴彦淖尔、阿拉善、乌海接界。历史上这一区域一直是农牧两种人群、社会和文化交汇之处。秦汉时期此地被称为河南地,此后又被称为河套、套内等。秦代在此处设立郡县,其后历代中央王朝和北族政权均在这里设官立制或分部驻牧。及至清代,清廷在内蒙古地区推行盟旗制度,于鄂尔多斯地区置伊克昭盟,下设6个扎萨克旗,乾隆年间增设1旗,共为7旗。清末新政,推行蒙地放垦政策,又在鄂尔多斯地区设东胜厅,民国后改县。1949年之后,仍设伊克昭盟,2001年,改为鄂尔多斯市。本书收录文书即依据现今的行政区划——鄂尔多斯,予以命名。

鄂尔多斯文书的形成与演变,与清至民国时期鄂尔多斯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息息相关。清代伊克昭盟7个扎萨克旗均领有大量土地,且无需向清廷承担赋税。入清以后,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不断增加的人口压力,促使山西、陕西、甘肃等地民人纷纷进入鄂尔多斯,向蒙古人租地耕种,以此作为主要生计方式。而蒙古王公贵族为获取租金收益,也主动将土地租与内地民人垦殖。由此在鄂尔多斯地区逐渐形成了“汉种蒙地”“蒙收汉租”的经济格局。清廷对蒙古地区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为防止民人深入鄂尔多斯和蒙古人南下放牧,曾于顺治年间在陕西与鄂尔多斯交界地区,划定了东西长两千余里、南北宽五十里的禁留地(黑界地),规定民人和蒙古人均不得入内耕牧。但山西、陕西等地民人不断突破这一界限,向鄂尔多斯腹地深入。禁留地也渐次允许民人开垦。清末和民国时期,随着清廷和民国政府对内蒙古地区实行蒙地放垦等新的治理方式,鄂尔多斯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也随之发生了重要变化。本书收录的这批鄂尔多斯文书恰好见证了这一历史过程。

本书收录的文书全部由郭尚东收藏。这批文书大部分最初是郭钱乐在今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龙口镇、沙圪堵镇以及陕西神木市、府谷县明长城以北各乡镇等地搜集并入藏。其中较为系统集中的一批文书,即东胜县文书,发现于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灶火壕村一户蔺姓人家。上述文书后由郭钱乐处转入郭尚东处收藏。此外,本书还收录了郭尚东收集的部分其他地点发现的各类文书。有些遗憾的是,本书收录的文书在流传过程中原有系统已被不同程度破坏,因此很难按照“归户性”原则归类。编者在整理过程中,通过向文书收藏者了解发现和流转过程,并结合文书提到的相关信息,确定了按照契约所属地点归类的原则。这批文书的时间分布主要为清至民国时期。这一时期,鄂尔多斯地区除清末设东胜厅(民国时期改为东胜县)外,其余各旗建制和名称均变化不大,因此本书地名以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为准。全书按照文书归属地点,共分为东胜县、准格尔旗、达拉特旗、杭锦旗、扎萨克旗和其他地区(即喀喇沁中旗和土默特中旗)6个类目,在每个类目下,再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本书收录文书共计262件,其中东胜县46件,准格尔旗142件,达拉特旗8件,杭锦旗6件,扎萨克旗6件,喀喇沁中旗和土默特中旗契约54件。鄂尔多斯地区文书时间起于嘉庆二十三年(1818),讫于1954年,主要包括契约、执照、验契收证、串票、收据、收照、借据、土地房产所有证、户籍登记簿、分单、路单、杂字读物等资料。整体而言,这批契约以土地契约、执照以及各类税收凭证为主。从形制和内容上来看,清末以前均为土地契约,清末之后逐渐出现各类执照、税收凭证。这一变化正与清代和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对内蒙古地区社会治理方式的改变相始终。直至清末新政以前,清廷不向扎萨克旗征收赋税,内地民人从蒙古人处租种土地,只需向蒙古“地主”交纳租金,即契约中提到的“达子租银钱”“夷人春银子”“远年钱”等。因此,土地流转时,仅在蒙古人和汉人之间订立契约,凭借记录相关信息的账簿收取租金。清末以后,清廷和民国政府对蒙古地区实行土地放垦政策,部分土地收归中央政府在蒙古地区设置的垦务机构管理,租户需从垦务机构承领土地,由此出现了“土地执照”之类的文书。此外,承种土地的租户也需要向官府交纳地租,因此这一时期,出现了大量跟税收有关的各类票据。总之,这数百件鄂尔多斯文书正是时代变迁下的历史缩影,从不同侧面反映了鄂尔多斯地区近代以来的社会巨变。

自20世纪上半叶以来,经过几代学人的耕耘,民间文献已经成为中国历史研究的重要资料。如今在全国各地均有数量不等的民间文献被挖掘和利用。相形之下,包括鄂尔多斯在内的内蒙古民间文献的开发和利用还显得较为薄弱。目前主要是呼和浩特、包头以及赤峰等地的契约文书部分出版。在内蒙古其他地区,也蕴藏着丰富的民间文献,亟待挖掘和整理。因此,《鄂尔多斯文书辑录》一书的出版,将进一步推动内蒙古地区民间文献相关工作的开展。与徽州、清水江和福建等地已发现的较大文书群相比,鄂尔多斯文书具有如下几个较为显著的特点,可以丰富我们对民间文献和中国历史的认识。

其一,揭示了国家治理的蒙地路径。中国人口众多、疆域广大,各个地区的自然风貌、人群分布、生计方式与社会结构都存在很大差别。历代中央王朝面对这一状况,对各地的治理遵循从“因俗而治”到“修教齐政”的路径。就内蒙古地区而言,有清一代,清廷将其置于藩部体制下治理。康雍乾以来,又设立道厅机构管理移居口外的民人,由此形成“旗厅并立,一地二治”的行政格局。清末,为了应对内外交困的统治危机,清廷施行新政,在蒙古地区推行土地放垦政策。民国以来,在内蒙古地区设立特别区,直至建立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省。在这一过程中,内蒙古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都随之发生重要改变。鄂尔多斯文书恰好揭示了清至民国国家对蒙地治理路径的变化情况,丰富了我们对清至民国国家治理方式的认识。

其二,体现了语言文字的多重运用。国内徽州文书、清水江文书、福建文书等规模较大的文书群以汉字为主要表达媒介,而包括鄂尔多斯在内的内蒙古地区存留的民间文献呈现多语种特征。其中有的是单一文字书写,有的则是多语种合璧记录。单一文字书写的情况,主要以蒙古文或汉文为书写文字。在民人进入内蒙古地区的早期,蒙汉民众多用蒙古文书写契约等文书。此后,随着民人数量增多以及蒙汉交融程度加深,汉文逐渐成为各类文书的主要使用文字。多语种合璧文献在运用文字上有不同排列组合,仅就这批文书而言,就有蒙汉合璧、满汉合璧等多种形式。多语种文书的推行,是清廷统治多元族群国家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这批文书对于认识清代国家的运行机制、蒙汉满等不同人群和社会均有助益。

其三,呈现了农牧互动的社会场景。鄂尔多斯地区长期是蒙古人的游牧地。入清以后,随着国家政策变化和民人不断进入,鄂尔多斯不少地区经历了从游牧到农耕的社会转型。在这一过程中,蒙汉等各族民众的生计方式、社会组织、文化观念也发生接触互动,形成生活空间交错互嵌、社会关系相互依存的图景。鄂尔多斯文书就呈现了蒙旗社会多民族普通民众的互动和交融,这对于我们深入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和大一统中国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因能力所限,本书讹误之处在所难免。虽有种种未尽之处,但《鄂尔多斯文书辑录》一书是鄂尔多斯地区的民间文献首次结集出版。本书出版亦得到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学术团队项目“近代中国西部边疆多语种水利史料整理与研究”(批准号“23VJXT018”)第三子课题“近代东—西河套水利史料整理与研究”的资助。总之,希望我们这项抛砖引玉的工作,能够为内蒙古民间文献的开发和利用略尽绵薄之力,推动内蒙古地区历史研究取得新进展。

编辑推荐

本书按照文书归属地点,共分为东胜县、准格尔旗、达拉特旗、杭锦旗、扎萨克旗和其他地区(即喀喇沁中旗和土默特中旗)6个类目,在每个类目下,再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有很强的延续性和系统性。这批文书是时代变迁下的历史缩影,从不同侧面反映了鄂尔多斯地区近代以来的社会巨变,揭示了清至民国国家对蒙地治理路径的变化情况,丰富了我们对清至民国国家治理方式的认识;从社会经济层面,见证了清代以来蒙汉民众交流交往交融的历史过程,对于我们深入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和大一统中国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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