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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史研究系列 执子之手:清代的婚姻与伉俪之情
一本探讨清代包办婚姻中夫妻关系和亲密情感的研究著作,通过士人日记、夫妇书信、家族记录与诗文手稿,勾勒清代婚姻中真实而复杂的图景。大学问出品
ISBN: 9787559882387

出版时间:2026-01-01

定  价:88.00

作  者:(美)卢苇菁 著;王晚名 译

责  编:赵英利
所属板块: 社科学术出版

图书分类: 中国史

读者对象: 历史爱好者

上架建议: 历史/中国史
装帧: 精装

开本: 32

字数: 298 (千字)

页数: 372
图书简介

本书是一本探讨清代包办婚姻中夫妻关系和亲密情感的研究著作。作者以真实个案为基础,通过士人日记、夫妇书信与诗文手稿,深度分析了清代士人夫妇之间的情感世界,挑战了长期以来认为传统婚姻无法为两性造就幸福的看法。从与妻灯下共砚,到让妻管理家业,在无数倡酬、联吟、赠答、相思、悼亡之作中,全书重新发现了许多佳偶执手偕老、相知相重的心路历程,见证了儒门夫妇伉俪情深的日常实践。同时,本书不回避婚姻中的暗面与张力,正视“妻子的愤怒”,关注那些在信教、饮酒中寻找出口的女性,勾勒出清代婚姻中真实而复杂的图景。

作者简介

卢苇菁,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博士,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历史系教授。从事清代婚姻、家庭、妇女和性别史研究。专著True to Her Word: The Faithful Maiden Cult in Late Imperial China(中译本《矢志不渝: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获伯克希尔女性历史学家大会(Berkshire Conference of Women Historians)首部著作奖。

图书目录

绪言 沈复及其时代

女性教育、写作和夫妻关系观念的变化

实践中的伴侣关系

清代的个人记录

第一章 婚姻的意义:冲突和协调

儒家经典中的夫妇关系:礼仪和诗歌

夫妻伴侣:主题和原型

“不恰当的亲密”:训诫

关于夫妻关系和妻子地位的异见

第二章 展现伉俪情爱

清初的悼妻风尚

伉俪情爱

佳偶婚姻:完美匹配

纪念伴侣之爱

五光十色的伴侣关系

第三章 建立情感联结

“陌生人”与包办婚姻

童年订婚和自我身份认同

文人的入赘婚

婚后恋爱的“艺术”

闺阁与闺阁以外:夫妻的空间

“牛衣对泣”

卧室里的亲密

第四章 处理家庭和夫妻关系

被猜疑的新婚夫妇

夫妻之爱与兄弟之爱

错配的婚姻:谢道韫的悲哀

作为“正人君子”的丈夫

配偶不睦与虐待

补救夫妻关系

失败的佳偶婚姻:闺秀妻子的愤怒

第五章 妻妾制的家庭实践

训诫话语的历史变化

清初对妒妻的谴责

妻妾制和男性忠贞

妻与妾

书写不悦

第六章 白头偕老

糟糠之妻

应对离别

为人父母

偕隐和老年伴侣

老年失偶:纪念

结语

引用书目

后记

序言/前言/后记

绪言 浪漫之爱与包办婚姻

时当六月,内室炎蒸,幸居沧浪亭爱莲居西间壁……禀命吾母,携芸消夏于此。因暑罢绣,终日伴余课书论古,品月评花而已。芸不善饮,强之可三杯,教以射覆为令。自以为人间之乐,无过于此矣。

沈复《浮生六记》

1781年,沈复(1763—?)和妻子陈芸一起度过了一个欢乐的夏天。他们自认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夫妻。殊不知,近150年后,他们深感享受的这种婚姻形式被贬义地称为包办婚姻,成为当时年轻一代猛烈抨击的目标。20世纪初期,抗议包办婚姻的浪潮横扫华夏,一些女性甚至愿意以生命为代价,拒绝接受父母为她们安排的婚姻。例如,作家谢冰莹(1906—2000)三度从家中出逃,还曾试图自杀,以免与家中为她选定的未婚夫成亲。她在自传《一个女兵的自传》中详细记录了这段痛苦的经历。这本书是美国大学很受欢迎的教材。

20世纪初年轻一代对包办婚姻的抨击是当时影响深远的新文化运动(1915—1924)的一部分。新文化运动激烈批判了儒家父权制和其他传统制度体系及实践,包括缠足、纳妾、孝道和女性贞节。在深重的民族危机中,激进的知识分子一方面把中国所处的困境归咎于儒家传统而加以痛斥,另一方面热烈推崇“开明”的西方文化。此后,这种呼声推动了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家庭改革政策。对包办婚姻的谴责,也在有关中国传统“落后”的叙事中扎下了根。否定中国传统婚姻本是一种文化批判,是20世纪初期反传统的文化动荡和民族危机的产物,然而,它普遍地被接受为一种历史事实。直到近几十年来,修正性的学术研究才开始质疑这一叙事。

“包办婚姻”这一话语的核心问题是,它将产生于现代西方文化的一种预设视作普遍的真理。它单一地从落后和压迫的角度来审视中国传统的婚姻形态,把对它的讨论限制在“现代/传统”的框架之中。其结果是,漫长中国历史中婚姻实践的一切丰富性、复杂性及变化,均被简单地归纳为父权压迫。包办婚姻仅被描述为一种庞大的恒久不变的邪恶制度。在这种罪恶制度之下,夫妻间的亲密和情爱没有存在的空间。然而沈复的故事表明,这类断言经不起历史事实的检验。

同一种婚姻形态,沈复和谢冰莹对它的表述截然不同。这一鲜明对比凸显出中国从传统向现代过渡时期产生的巨大文化裂痕。谢冰莹和她的同代人接纳了西方“爱情婚姻”(love marriage)的观念,认定幸福的婚姻只可能由青年男女自身开端,并经历一段两情相悦的恋爱;而沈复和陈芸从未接触过这种观念,他们关于婚姻的幸福或痛苦的定义来源于中国本身的历史,他们根据中国自身的传统建造他们的婚姻生活模式。在本书中,笔者关注的中心点是:从清代(1644—1911)夫妻的视角来看,何为幸福的婚姻?哪些文化渊源激发了他们对幸福婚姻的想象?他们是如何培育夫妻情爱的?

更广泛地说,本书试图解构对中国传统婚姻非历史观(无历史变化)的叙事,同时勾勒文化、社会和经济的历史因素对清代婚姻生活的建构。笔者探索婚姻行为如何源自丰富复杂的文化传统又同时受清代特有的历史条件的影响和制约。通过把夫妻关系作为社会性别化和个人化的经历的过程来描述,本书力求显现这些经历如何为个人愿望、家庭责任和道德信念所定型,并造就清代婚姻中各种色调的伴侣关系。清代代表着中国历史的独特一刻:中国文化中悠久的夫妻伴侣关系的理念到此成熟。虽然儒家礼教和父权观念在很大程度上依旧保持主导地位,但是在教育阶层,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已将夫妻情爱视为理想婚姻的一个基本要素。

本书详细记录了自清初(1644—17世纪末)至盛清(约指18世纪—19世纪初)之间近两个世纪内的婚姻和夫妻关系。选择这个时段多少有些主观,因为书中讨论的变化并没有确定的起止点。不过这些变化仍然显示出,就本书课题所关注的内容而言,这一时期具有相对的连贯性和一致性。清初围绕悼念亡妻的独特文化开启了一个漫长过程:此后一直到19世纪中叶,随着文化、社会、经济和学术语境的广泛变迁,家庭和婚姻的理念和实践形成清代的鲜明特点。19世纪中叶之后,尽管已经确立的表达夫妻情爱的模式依然能在教育阶层中获得共鸣,但在外国侵略和西方文化影响下,它依赖的语境开始瓦解。

文学研究学者李海燕提出的“儒家的情感结构”(Confucian structure of feelings)是分析帝制中国末期的爱与情感的框架之一。它涵盖了“从15世纪到20世纪早期的种种‘情’的话语”。李海燕承认17世纪的“情迷”现象(the cult of qing movement)具有反话语(counter discourse)的特点,但她强调,“情迷”尽管“为了争取感情表达与个体性的合法化做出了诸般努力,却仍然因循着父系的传承、礼节的仪式和社会的秩序”。“儒家的情感结构”强调儒家正统和现代(受西方启迪的)关于爱的观点之间不可调和的分歧。笔者的研究则尝试脱离这种二分法。因为如果我们把各种“情”(情感、感觉、爱)不加区分地一并归属于儒家情感,那么情感的丰富性、复杂性和微妙性,以及它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表现形式就很可能变得模糊不清。更重要的是,如历史学家曼素恩所指出的,把西方作为衡量中国进步与否的标准来解释中国历史方面的问题,会引导我们把历史想象成线性的和趋同性的变化。也就是说,中国的历史轨迹必然和西方相似。

采用西方关于浪漫爱情的概念来衡量中国实践的“进步性”会造成问题,而从跨文化的语境进行分析,可以使清代婚姻和夫妻关系呈现得较为清晰。笔者这里的研究途径受到情感史研究的影响。情感史的研究表明,将夫妻间的爱分为两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伉俪之情。一种被称为“浪漫之爱”(romantic love),指的是炽热而强烈的坠入情网的感受;另一种是伴侣之爱,指的是通过长期培育产生的一种更平静舒适的感情依恋。以往的一种认知是,浪漫之爱是西方社会及西方以外的社会上层阶级独有的“优雅文化(cultural refinement)的一个标志”。但是人类学家、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科学家的大量研究表明,浪漫之爱普遍存在,并受特定的社会条件和文化价值观的调整。现在,前述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名誉扫地。本书加入这一跨文化的对话,思考的问题包括夫妇情爱如何获得其表达方式及爱的文化、社会和个人意义。笔者尤其感兴趣的问题还有浪漫之爱和所谓包办婚姻之间的关系。在清代,如同之前的其他朝代,儒家的礼仪规范禁止婚前接触,而浪漫之爱的前提是婚前的接触。与广为接受的包办婚姻和浪漫之爱互不相容的成说相反,有证据显示,浪漫之爱在清代婚姻中确有一席之地,而且,清代“情”这一概念的形成和19世纪北美的浪漫之爱有着引人瞩目的相似性。但二者的不同也是清晰可见的。在北美,“浪漫的自我”被认为对于个人身份(personal identity)“至关重要”;而在中国,它对于个人身份并不是那么必不可少,而是与一个人的社会角色更为紧密地交织在一起。

节选自卢苇菁《执子之手:清代的婚姻与伉俪之情》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6年1月

名家推荐

本书是关于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的开创性研究,呈现了一幅丰富而细致微妙的画卷,理应引起中国历史、中国文学、女性历史和性别研究领域的学者的关注。

——黄卫总 加州大学尔湾分校东亚研究系教授

《执子之手》作为一位才华横溢的历史学者的作品,充满了真实的人物和他们的弱点、愤怒、温柔的爱——它因此带来了巨大的阅读乐趣,并提供了对于中国家庭运作的宝贵历史性洞见。

——高彦颐 哥伦比亚大学巴纳德学院历史系教授

《执子之手》一书,以强而有力之文本证据,颠覆了长期以来认为传统婚姻无法为两性造就幸福的看法,并以真实个案,深度分析清代士人阶层一些夫妇竭力缔建情爱之主体意志,令人耳目一新。全书重新发现了许多佳偶执手偕老、相知相重的心路历程。书中展示的无数倡酬、联吟、赠答、相思、悼亡之作,在在彰显唱随之乐、伉俪之情。这是一部研究清代婚姻、家庭史的突破性专著。

——刘咏聪 香港浸会大学历史系教授

编辑推荐

包办婚姻中是否有爱情存在?夫妻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夫妻间的亲密关系是如何表现的?在日常生活中又是如何引发各种紧张和冲突的?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故事是清代著名目录学家孙星衍二十四岁时,其妻王采薇病故,无子的他终生未再娶,他的友人都认为他的行为过于极端:“可谓情逾于分,哀过其礼者矣。”此后他为采薇画遗像,将采薇所作诗歌整理成册,予以出版。

作者让我们看到,恪守礼教的士大夫,如何借为亡妻编纂诗稿的名义,在序言里寄托半生追忆;又让我们读到,深居闺阁的妇人,如何在给丈夫的家常信中,藏入对江南春雨的共同记忆。

翻开这本书,你读到的将不是一段关于清代婚姻的结论,而是一场在泛黄纸页上与古人“共情”的冒险。它告诉我们,历史的真实,往往不在典章制度的条文里,而在那些欲言又止的笔触之中。就像译者说的:“传统文化中那些被尘埃遮掩的温柔时刻——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架构下,依然有无数双手在暗夜中紧紧相握,以沉默而坚韧的方式,书写着属于中国人的浪漫史诗。”

精彩预览

文人的入赘婚

嫁娶是一个快乐和欢庆的时刻,但是古人也把它看成嫁女之家伤感的时刻。根据《礼记》,女儿出嫁时,娘家会燃三天三夜的蜡烛,以表达对女儿离去的悲伤。到清代,这一习俗早已消失。由于人口密度的提高和地区性婚姻的日渐普遍,娘家和婆家的距离大为缩短,但是分离对于新娘和她的父母来说依旧是一种痛苦的经历。在下层阶级的“哭嫁”和受过教育的年轻女性的诗歌中,分离的痛苦在她们之间产生共鸣。即使在佳偶婚姻中,新娘们也同样伤感。例如席佩兰写道:“忆昔初嫁时,思亲昼夜哭。一月十日归,殷勤伴娘宿。”她当时才十六岁,幸好娘家在本地,她可时常归宁,享受母亲的安抚。

清代士人通过几种策略来最大程度地减轻嫁女之际的情感痛苦。其中之一就是和本地的家族联姻。尽管如席佩兰的诗所示,即使嫁在当地也不能完全抹去分离的伤痛,但新娘归宁相对容易。屈大均在王华姜去世后,多次续娶和纳妾。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妻妾生的都是女儿,令他失望。但他依然享受女儿带给父亲的快乐。他提前考虑她们的婚事,计划选择当地的家庭,这样女儿们就不必“悲远嫁,骨肉日相望”。

新郎住进妻子家里的入赘婚姻是另一种策略。这种方式一直被认为只是下层阶级的做法,受社会歧视。它仅是那些因贫穷而下落到婚姻市场底层的青年男性不得已而采用的策略,而女家也用入赘婚来解决无子嗣或缺少劳动力的问题。但其实,清代的入赘婚遍布社会各个阶层,包括精英阶层,而且具有极大的柔性,可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为社会、经济和情感等多种目的服务。普通的入赘婚是一辈子的事,赘婿往往改从岳父的姓。与此相反,精英阶级中的入赘婚是暂时的,新郎不改姓,(因此)也不存在受歧视的问题。这类婚姻形式往往是一种向上的社会流动的策略。精英家庭面临着继续培养子孙的压力,因为只有不断获取科举功名,才能维持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声望,否则,社会地位的下滑将不可避免。他们在培养和投资有潜力的学子时,聪明好学的儿孙自然重要,而女婿也侧身其列。处在精英圈外或精英下层的家庭,也把向上的社会流动的期望寄托在有望成功的子孙身上。入赘婚因此也是他们青睐的一种策略。有才华和抱负的年轻男性,进入更胜一筹的家庭,有丈人对其教育进行投资,可以在竞争极度激烈的科举考试中把成功的可能性最大化。因此,赘婚对于双方家庭都有利。嘉兴钱大昕即一例。他在为亡妻写的行述中回忆他们订婚的过程:

恭人生而明慧,[岳父]虚亭先生奇爱之,不欲轻字人,有议婚者辄不应。予年十五应童子试,甫出场,先生见其文,赏叹以为必售,已而果然。恭人兄礼堂[王鸣盛]于侪辈少可,亦极口称予,先生乃以恭人许予为配焉。予家贫,无负郭田,或谓骨相寒陋,虽早慧,不能得功名,诸亲戚及僮奴辈窃议先生素奇幼女,何妄许寒士为?先生终以为快女婿也。

就在入赘王家的次年,钱大昕中举人,被授予内阁中书之职。后来他与妻兄王鸣盛同年中进士,两人均在朝中历任要职,并成为清代最具影响力的学者。

另一类上层社会的入赘婚,则可能出于其他的考虑,比如,岳父比父亲更适合指导年轻男性的学业。这种认知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袁枚让自己晚年生的独子入赘女家。另外,婚姻的费用也可能是一个因素。赵翼的子女中,一个女婿来家入赘,一个儿子去女家成婚。他在儿子的婚礼时开玩笑地写道:“家贫不免为齐赘,妇好原来是谢才。”也就是说,自己的“贫”导致了儿子的赘婚,但儿媳如谢道韫一般出色,令他非常高兴。从任何角度说,赵翼都算不上穷困,但省钱可能是他的一种考虑。而对于培养出一位才女的赵翼的亲家来说,选择入赘婚姻似乎另有原因。

从新娘父母的角度看,赵翼儿子的入赘婚和他们的爱女情感有很大关系。女婿入赘使女儿在婚礼后可以在家再留一段时间。把新婚女儿留在身边,至少有数年的时间使父母和女儿免于分离的痛苦。这延缓了从女儿到妻子和儿媳的角色转换过程,使她可以在父母的保护下专心发展和新婚丈夫的关系。几年后,她会离开娘家加入他的家庭,但到那个时候,她已经相对成熟,并且已经和丈夫建立起情感联系,这会有助于减轻角色过渡的痛苦。在地处江苏南部的常州,女儿的地位比在其他地方要高。这里的入赘式婚姻特别普遍,并非偶然。曼素恩研究的19世纪常州张琦家的四个才女,有两个女儿的丈夫入赘。即使在张琦夫妇去世后,她们的丈夫和孩子也大都和张琦的独子张曜孙一家同住,包括随曜孙到他的官邸。此外,前文提到的孙星衍、洪亮吉、赵怀玉、秦瀛和郝懿行(第二次婚姻),也在初婚的几年入赘妇家。前三人也来自常州。

很显然,入赘式婚姻有利于新娘和她的家庭,同时它也给新郎和他的家庭带来了优势。两家对新郎的期待是他继续专注学业。他和岳夫的关系即使不会一直很顺利,也很少会有产生严重龃龉的时候。孙星衍十九岁在王采薇父母家成婚。他行动颇为倜傥不羁,因此岳父对此很有微词,说他“颇恃才,不屑为经生吾伊态。或纵酒放歌”。但他并未试图控制孙星衍,尽管作为岳父有这样做的权威。其中一个原因是女婿毕竟是“客”,终将离开。赘婿们的个人书写大都表露出和岳父母和睦温暖的关系。秦瀛的岳母是一位有着优雅性情的女性,喜欢背诵唐诗,闲时写诗。秦瀛回忆她时充满了温暖亲切之情。她去世后,秦瀛将她的诗歌手稿辑为一卷。赵怀玉在妻子去世三年后续娶,后来经过多年的失败终于考中举人。虽然妻子已亡故多年,但他仍前去拜访亡妻的母亲,在她家居住达数月之久。新郎和岳家的和睦关系对建立新婚夫妇间的情感纽带起着重要作用。它排除了可能造成他们关系紧张的一种外来因素,保证了夫妻终生相伴的旅途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节选自卢苇菁《执子之手:清代的婚姻与伉俪之情》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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