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学(第三十六辑)》在“经学历史”“经学文献”“经学义理”等栏目下,汇集了吕友仁《今注本〈三国志·魏书·武帝〉引经辨正》、石瑊《论〈白虎通〉的内外爵制》、高隽《明堂礼祭五帝之形成与确立》、黄人二与童超《〈论语·爲政〉“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解——兼论汉魏与今人训诂、絶句之异与两汉举“贤良”之策》、 顾海亮《〈论语〉“能近取譬”新考——兼论孔子言“仁”之“德行”“政事”之分》等12篇专门研究中国经学的论文,从经学文献、出土文献等原始文献出发,参考借鉴老一辈经学家的研究理路,对儒家经典文献做了颇具深度的解读和论析,展现了当代经学研究的最新样貌和发展方向。
作者简介
彭林,1949年生,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学研究院院长,《中国经学》主编,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史、历史文献学研究,尤其是儒家经典《周礼》《仪礼》《礼记》和礼乐文化的研究。
經學歷史:後“經學時代”的經史互動
今注本《三國志·魏書·武帝紀》引經辨正 吕友仁
論《白虎通》的内外爵制 石瑊
明堂禮祭五帝之形成與確立 高雋
《儀禮》房室制度考論馬延輝《左傳》卒偏之制研究 倪霄漢
經學文獻:出入漢宋的《論語》新證
《論語·爲政》“舉善而教不能則勸”解——兼論漢魏與今人訓詁、絶句之異與兩漢舉“賢良”之策 黄人二 童超
《論語》“能近取譬”新考——兼論孔子言“仁”之“德行”“政事”之分 顧海亮
《論語·顔淵》引用《詩經》“誠不以富,亦祇以異”辨義新解 王水涣
經學義理:通變與别宜
帛書《二三子問》“寑龍勿用”章發微 蔡飛舟
“一畫自闡苞符”:黄賓虹的易學觀和畫學構建 丁筱
男女之别不奪情——基於男女喪服服飾同異的研究 陳立瑜
洪武城隍改制的禮制原因 張照
札記
石介與《中庸》 郭曉東
點校本《通典》漢晉祀老人星廟條校勘商榷 計小豪
《尚書·無逸》文王“不遑暇食”董、馬説辨證 王浩達
《公羊傳》陳佗非“誅君”論 劉俊飛
編後記
編後記
本輯刊發專題論文12篇,札記4篇。
“經學歷史”欄以“後‘經學時代’的經史互動”爲議題。馮友蘭先生《中國哲學史》下册論“經學時代”云:“自孔子至淮南王爲子學時代,自董仲舒至康有為爲經學時代。在經學時代中,諸哲學家無論有無新見,皆須依傍古代即子學時代哲學家之名,大部分依傍經學之名以發布其所見,其所見亦多以古代即子學時代之哲學中之術語表出之。此時諸哲學家所釀之酒,無論新舊,皆装於古代哲學,大部分爲經學,之舊瓶内。而此舊瓶直至最近始破焉。”舊瓶既破,則“經學時代”終結,在後“經學時代”中,舊瓶所裝之酒不免氾濫無歸。值得注意的是,陳寅恪先生爲馮著《中國哲學史》下册撰《審查報告》,隱隱然回應此一瓶酒之喻:“寅恪平生爲不古不今之學,思想囿於咸豐同治之世,議論近乎湘鄉南皮之間。承審查此書,草此報告,陳述所見殆所謂‘以新瓶而裝舊酒’者。誠知舊酒味酸而莫肯售,姑注於新瓶之底,以求一嘗,可乎?”此語有類莊生卮言,詼諧之下是莊重:雖自承所見不過酸味的舊酒,仍自信舊酒有一嘗的價值。陳先生以史學名世,學術、思想、議論注入“新瓶”,讀者往往習焉而不知其“舊義”所在。實則陳先生書本具一重經學底蘊,如《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探究隋唐制度之三源,其論證著眼於漢代經學由官方轉入私家之後,於江左、山東、河西不同地域的流衍播遷之跡,若非深明經術之於制度的意義,斷然無法採取如此獨到的視角。由是觀之,即便身處後“經學時代”,中國人文學研究仍有深入經學的必要與可能。本欄所刊5篇論文,論學旨趣亦與昔賢有相通之處。近年,吕友仁教授呼籲治史者宜明經,提倡“二十四史引經”研究計劃,蓋經書作爲最高典型,對於正史書寫的影響,或顯或隱,在在皆是,《今注本〈三國志·魏書·武帝紀〉引經辨正》爲吕教授的階段性研究成果。經學之於歷史的意義,在文獻典據之外,更重要的是爲現實制度的運行提供學術之理念與導向,石瑊《論〈白虎通〉的内外爵制》系統梳理《白虎通》的爵制體系,其論述落點即在經學構建與相關制度的微妙關聯。當然,經典與制度的互動,絕非綫性、單向的影響而已,學術與政治,理想與現實,其間往往存在複雜的往復過程,高雋《明堂禮祭五帝之形成與確立》指出西漢明堂祭祀中的“太一—五帝”架構緣起於當時的“太一”信仰,缺乏經典根據,這造成了經學解釋的困難,也形塑了漢末經學新變的動力與方向。就經典研究本身而言,先秦史實無疑構成了一個重要的參證維度,但此間之可能與限度仍待審慎考量。馬延輝《〈儀禮〉房室制度説考論》平議經師異説,以求折衷至當,作者雖對考古遺址、出土文獻有所關注,但未闌入討論,仍以本經內證爲依歸。倪霄漢《〈左傳〉卒偏之制研究》從軍事史和軍事理論角度權衡歷代經説,實證意味較重,而作者對經師疏解經文貫通經義的努力,亦能一一疏釋原委,究其所以然。
“經學文獻”欄以“出入漢宋的《論語》新證”爲議題。近儒讀經,往往以漢學、宋學爲兩大典範,如黄式三撰《論語後案》,兼錄何晏《集解》與朱熹《集注》於上,乃施案語於後,唐文治編《十三經讀本》,亦博采漢宋諸家注。大抵漢學立足政制,宋學立足文教;漢注質實,宋注清通:各有優長,各有偏至。本欄所刊3篇論文,就《論語》具體的章句訓詁問題而爲之新證,其問題意識多緣起於漢宋經解的分歧。黄人二、童超《〈論語·爲政〉“舉善而教不能則勸”解——兼論漢魏與今人訓詁、絶句之異與兩漢舉“賢良”之策》對“舉善而教不能則勸”一語的今人解釋進行歸納與反思,指出今注多本朱子《集注》,但何晏《集解》所引包咸注則提示了不同的斷句方式,作者旁徵魏晉文獻中暗引《論語》之例,進而回溯上古“爲政”之義、選士之制,以輔證包説。顧海亮《〈論語〉“能近取譬”新考——兼論孔子言“仁”之“德行”“政事”之分》重考“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一語,以爲朱子對此章的詮釋側重於“德性”層面,富有理學意蘊,影響深遠,但如果重訪鄭玄《論語注》殘卷,由此重構孔子時代的“禮制語境”(許子濱教授説),則可在“政事”層面獲致新的理解。前二文皆反思、批評宋儒經解,致力於闡明漢魏古注的歷史、文獻之根據,第三篇文章則對宋儒之説抱持“了解之同情”。王水渙《〈論語·顔淵〉引用〈詩經〉“誠不以富,亦祇以異”辨義新解》從北宋程颐的“錯簡”説出發,梳理歷代異説,結合當今學界有關先秦文本物質形態的辨析思路,旁參出土簡牘,嘗試提出一項“錯簡發生情境”假説,從而開闢了義理詮釋的新空間,頗富方法論意義。
“經學義理”欄以“通變與别宜”爲議題。本欄刊載易學、禮學研究論文各2篇。《周易·繫辭》云:“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禮記·樂記》云:“禮者别宜。”通變者觀“同歸”於“殊塗”,别宜者本“理一”以“分殊”,易、禮大義,適相反而相成。蔡飛舟《帛書〈二三子問〉“寑龍勿用”章發微》比較馬王堆漢墓帛書《二三子問》“寑龍勿用”章與今本《文言》“龍德而隱”章,透過二者表面的矛盾,梳理其間的卦時觀念與龍德思想,進而根據《論語》所見孔子出處思想返觀帛書、今本《易傳》“潛龍勿用”諸説之歧見與通義。丁筱《“一畫自闡苞符”:黄賓虹的易學觀和畫學構建》聚焦於以畫名家的近人黄賓虹,觀照黄氏如何於中西匯流、古今轉折的時代變局之下,透過易學溝通傳説與考古、經學與科學,從而構建畫學理論,承擔文明傳續的責任。陳立瑜《男女之别不奪情——基於男女喪服服飾同異的研究》針對當代性别研究對禮學的誤解,詳細比較喪服中的男女服飾的吉凶、輕重、尊卑之别,進而指出種種差異背後存在着相應的哀情差序與相通的成人主體性。張照《洪武城隍改制的禮制原因》反思當代禮制史研究的權力控制論,考察城隍祭祀的歷史緣起,闡述明代洪武年間將城隍納入祀典的義理考量,指出城隍祭祀雖於禮經無徵,然以報功與敬神之義而起,實有深刻的禮學根據,不宜僅僅從功利性的政治邏輯觀之。針對複雜的現實情境,曲盡“别宜”之情;根據超越的經學理想,導引“通變”之義:此蓋經學日新又新之故歟?
《中国经学(第三十六辑)》所收文章皆通过对传统典籍的研究来解读小问题,从大看小,又以小见大,突出经学典籍对现代学术研究的重要性。文章内容涉及经学研究的各个方面,主要突出对经学典籍文本本身的研究,代表了现代经学研究的新方向。入选的文章,都符合以下特点:
一、著作文本权威,突出首发性和时代性。
二、作者权威,基本都是该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
三、强调学术研究的国际合作,以真正实现中国经学研究无国界。
《中国经学》由清华大学中国经学研究院主办,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每年两辑,每辑25万字,对中国经学的深入研究和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今注本《三國志·魏書·武帝紀》引經辨正吕友仁
内容摘要筆者粗讀今注本《三國志》首卷《魏書·武帝紀》一過,得出其引經注釋失誤50例。其分類有六:一、今注本釋義錯誤者6例;二、今注本釋義的出典錯誤者2例;三、今注本釋義的出典不到位者7例;四、只有釋義而没有指出出典者13例;五、今注本對暗引經文成語既不注釋亦無出典者22例。凡50例。關 鍵 詞《三國志》今注史學經學
衆所周知,“二十四史”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瑰寶。目前正在積極進行中的《今注本二十四史》,是我國文化事業中的一件盛事。據《今注本二十四史》出版説明,《今注本二十四史》啓動於1994年,其目的是:“作爲歷史文化直接守護者的歷史學者,有責任爲世界提供對本民族歷史文化的正確闡釋,有責任努力爲民衆争取對民族歷史文化解讀的話語權。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將與各相關單位通力協作,努力將《今注本二十四史》打造成一部具有思想穿透力與廣泛影響力的精品力作,從而爲講好中國歷史、推動中國歷史研究做出貢獻。”見已經出版的《今注本二十四史》卷首。此《出版説明》的落款是《今注本二十四史》編纂委員會、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對此鏗鏘有聲的歷史擔當與精品追求,筆者表示由衷的欽佩。
《今注本二十四史·凡例》説:“本書的基本特點是史家注史。”《今注本二十四史》卷首。《關於〈今注本二十四史編纂總則〉幾點重要的補充説明》(2017年10月)説:“‘史家注史’是本書的重要特色。‘史家注史’要注意以下三個方面内容:一、版本的改誤糾繆;二、史實的正義疏通;三、史料的補充增益。”説到“史家注史”,問題就來了。“二十四史”引經極多,有明引,有暗引,以暗引爲主。明引的往往不易看懂,暗引的更難察覺。此其一。“二十四史”中的引經不僅數量極多,而且是居高臨下,作爲指導思想而存在。此其二。由於對以上兩點缺乏認識,今注本許多失誤由此而生,令人惋惜。事關重大,不容緘默。本文特抉發今注本《三國志·魏書·武帝紀》陳壽撰,裴松之注,楊耀坤、揭克倫校注:《今注本二十四史·三國志》,成都:巴蜀書社,2013年。引經注釋失誤50例,籲請從事今注的朋友注意經學。不敢必是,歡迎批評。
一今注本釋義錯誤者6例
(1)70頁13行此頁碼行數,是今注本《三國志》頁碼行數。下同,不一一説明。:臣松之案:紹死至此過周五月耳,譚雖出後其伯,不爲紹服三年。
今注:服三年:服喪三年。古代禮制,父死,子爲父服喪三年。
按:此條今注文不對題。按:《儀禮·喪服·齊衰不杖期章》:“爲人後者爲其父母,報。”賈公彦疏:“此謂其子後人,反來爲父母在者,欲其厚於所後,薄於本親,抑之。”鄭玄注,賈公彦疏:《儀禮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668頁。因爲袁譚已經過繼給袁紹的哥哥,所以就不再爲生身父親袁紹服三年之喪,而只服期喪,即守孝一年。
(2)111頁9行:是用錫君衮冕之服。
今注:衮:天子、上公所穿繡龍之禮服。冕:天子、諸侯、卿大夫之禮冠。
按:今注泛泛而論,不切實際。此處是講曹操被天子封爲上公,此衮冕之服自當是上公之衮冕之服。按:《周禮·春官·典命》:“上公九命爲伯,其國家、宫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九爲節。”鄭玄注,賈公彦疏:《周禮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640頁。具體到上公的衮服(衣服)來説,就是九章,换言之,衮服上有九種圖案。賈公彦疏云:“九章:初一曰龍,次二曰山,次三曰華蟲,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畫以爲繢;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希以爲繡。則衮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也。”鄭玄注,賈公彦疏:《周禮注疏》,第791頁。
(3)111頁11行:六佾之舞。
今注:佾:舞的行列。周代舞佾的制度,天子八佾,即縱横皆八人,八八六十四人;諸侯六佾,六六三十六人。(同上《通鑒》胡注)
按:今注襲用《左傳》杜注之説,大誤。檢視《通鑒》胡注,胡三省注云:“舞佾之數,天子八,諸侯六。杜預曰:‘八佾,八八六十四人;六佾,六六三十六人。’服虔曰:‘天子八八,諸侯六八,大夫四八,士二八。’宋傳隆曰:‘鄭伯納晉悼公女樂二八,晉以一八賜魏絳。’此樂以八人爲列之證也。”司馬光:《資治通鑑》,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第2119頁。按:《左傳》的早期注家有二:東漢的服虔、晉代的杜預。胡三省《通鑒》注原原本本,不僅列舉了杜預、服虔兩家之説,而且通過徵引傅隆之説表達了自己的意見,胡三省是贊同服虔之説的。而今注者没有看懂這條胡注,竟然採納了杜預的説法。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對這個問題有詳細考證,茲轉録如下:天子用八佾,諸侯用六佾,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八、六、四、二,皆指佾數。佾,列也。每佾八人,所謂“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者也。故《白虎通·禮樂篇》云:“八佾者何謂也?佾,列也,以八人爲行列。”《楚辭·招魂》“二八接舞”,王逸注云:“二八,二列也。”《國語》“女樂二八”,韋昭注亦云:“八人爲佾,備八音也。”杜注謂“八八六十四人,六六三十六人,四四十六人,二二四人”,誤。俞樾《茶香室經説》謂“用八直是八人,用六直是六人,大夫四二直是四人,士二直是二人”,尤爲曲説,不可從。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46頁。另外,程樹德《論語集釋》對“八佾”亦有精細論證,結論是“古皆以八人爲列,足證服説之確”,又云“古造字者佾從八人,無八人即非佾”。程樹德:《論語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36—137頁。
(4)112頁8行:旒,旂旒也。
今注:旂:繪龍有鈴之旗。旒:旂上之飄帶。
按:“旂旒也”之“旂”是個誤字,當作“旗”。在《周禮》中,“旗”是普通名詞,“旂”是專有名詞。知者,《周禮·春官·司常》:“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屬以待國事。日月爲常,交龍爲旂,通帛爲旜,雜帛爲物,熊虎爲旗,鳥隼爲旟,龜蛇爲旐,全羽爲旞,析羽爲旌。”鄭玄注,賈公彦疏:《周禮注疏》,第859頁。即包括常、旂、旜、物、旗、旟、旐、旞、旌九旗。旂的定義是“交龍爲旂”。何謂“交龍爲旂”?鄭注云:“諸侯畫交龍,一象其升朝,一象其下復也。”鄭玄注,賈公彦疏:《周禮注疏》,第861頁。意謂旂的正幅上畫有兩條龍,一條頭向上,一條頭向下,象徵上傳下達。此“旂”字,不僅《三國志》各本誤,而且《公羊傳注疏》各本亦誤。
據上引《周禮》及鄭注可知,旂的定義是“交龍爲旂”,今注“繪龍有鈴之旗”是錯誤的。今注説“旒:旂上之飄帶”,没有錯。但並没有説清楚此句上文之“君若贅旒然”究竟是什麽意思。按《周禮·巾車》鄭注云:“九旗,正幅爲縿,斿(旒)則屬焉。”鄭玄注,賈公彦疏:《周禮注疏》,第838頁。什麽意思呢?須知《周禮》所説的九旗,每一種都是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連在旗杆上的一幅直帛,這是旗的主體,叫作縿,各種不同的圖像就是畫在縿上;另一部分是綴在縿下的旒,形似飄帶。即《爾雅·旌旗》“縿,衆旒所著”是也。明白了這一點,“君若贅旒然”就容易理解了:原來是尾大不掉,受制于下的意思呀!
(5)125頁1行:獻帝起居注曰使使持節、行太常大司農安陽亭侯王邑齎璧、帛、玄纁、絹五萬匹之鄴聘。
今注:玄纁:幣帛的代稱。
按:釋義誤。《儀禮·士昏禮》:“納徵,玄纁束帛,儷皮。”鄭玄注:“徵,成也。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用玄纁者,象隂陽備(玄,黑色,象隂;纁,赤色,象陽)也。束帛,十端也。《周禮》曰:‘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鄭玄注,賈公彦疏:《儀禮注疏》,第77頁。可知“玄纁”是兩種顔色而已。
竊疑此句之“齎璧、帛、玄纁、絹五萬匹之鄴聘”之標點破句,當作“齎璧帛、玄纁絹五萬匹之鄴聘”。蓋“璧帛”連用,司空見慣,毋庸舉例。至於“玄纁絹五萬匹”,源出于《儀禮·士昏禮》:“納徵,玄纁束帛。”今人楊天宇《儀禮譯注》云:“束帛,據胡培翬説,昏禮所用帛,以二丈爲一端,二端相向卷之而爲一兩,五兩則爲一束。又據李如圭説,五兩中玄色的三兩,纁色的二兩,五兩而有玄纁二色,故曰玄纁束帛。”至於以“卷五萬匹”取代“帛五兩”,不過是與時俱進而已,其象徵意義是一樣的。中華書局點校本《三國志》此句標點亦誤。
(6)145頁倒6行:王冕十有二旒。
今注:旒:古代天子、諸侯、大夫、士冕前後所懸的玉串。本《禮記·禮器》。
按:“旒”的釋義誤。那個“後”字是畫蛇添足。錯誤釋義的始作俑者是鄭玄。今注説“本《禮記·禮器》”,試看《禮記·禮器》:“禮有以文爲貴者:天子之冕,朱緑藻十有二旒,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士三。此以文爲貴也。”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974頁。《禮記·禮器》只説“十有二旒”,並没有説“前後所懸的玉串”,即前後均有十二旒。説“前後十有二旒”,肇自禮學權威鄭玄的誤解。《周禮·夏官·弁師》:“掌王之五冕,皆玄冕朱裏,延紐。五采繅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鄭玄注:“延(按:“綖”的通假字),冕之覆在上,是以名焉。紐,小鼻,在武上,笄所貫也。繅,雜文之名也,合五采絲爲之繩,垂於延之前後各十二,所謂‘邃延’也(按:請讀者注意,鄭玄的誤注誤就誤在對“邃延”的誤解,詳下文江永《鄉黨圖考》)。就,成也。繩之每一帀而貫五采玉十二斿,則十二玉也。每就間蓋一寸。此爲衮衣之冕十二斿,則用玉二百八十八。”鄭玄注,賈公彦疏:《周禮注疏》,第983頁。
由于鄭玄是禮學的天字第一號權威,兩千年來的古今學者,躺倒中槍者,不知凡幾,所謂“寧道孔聖誤,諱聞鄭服非”是也。古人姑且無論,今人閻步克先生《服周之冕——周禮六冕禮制的興衰變異》(中華書局,2009年)一書封面所繪帝王圖之冕仍是前後有旒,可見一斑。
爲什麽説持“冕前後皆有旒”説是錯誤的?因爲它忽略了文獻所載旒的功能。試看:
①《大戴禮·子張問入官篇》:古者冕而前旒,所以蔽明也;黈纊塞耳,所以弇聰也。故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王聘珍:《大戴禮解詁》,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141頁。
②《晏子春秋·外篇上》:“冕前有旒,惡多所見也;纊紘充耳,惡多所聞也。”吴則虞:《晏子春秋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452—453頁。
③《淮南子·主術訓》:“古之王者,冕而前旒,所以蔽明也;黈纊塞耳,所以掩聰。”劉文典:《淮南鴻烈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270頁。
④《漢書·東方朔傳》:“所以弇聰也故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冕而前旒,所以蔽明;黈纊充耳,所以塞聰。明有所不見,聰有所不聞,舉大德,赦小過,無求備於一人之義也。”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2866頁。
可知旒的功能是“蔽明”,即遮擋其視綫,不讓帝王看得十分清楚。然則,後旒有何用哉?少數學者看到這一點,就紛紛駁正鄭玄之説。例如:
明人王應電《周禮傳》卷四下説:“夫旒爲目而設,後之有旒,果何所爲?故經文叙王之冕,止云‘繅十有二就’,而不言二十四。故據經觀之,止有前旒。《禮記》《家語》並云‘冕而前旒’,是亦一證。”王應電:《周禮傳》,《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6册,臺北:商務印書館,第212頁。
清人江永《鄉黨圖考》卷五云:“按《大戴禮》(按:見《子張問入官》篇)及東方朔《答客難》皆云‘冕而前旒,所以蔽明’,則無後旒可知。後旒何所取義乎?鄭謂前後皆有旒,此因《玉藻》‘前後邃延’而誤耳。‘前後邃延’,謂版長尺六寸,自延端至武,前後皆深邃,非謂後亦有旒也。《玉藻》言‘十有二旒’,未嘗言前後皆十有二旒也。且衮冕二十四旒,用玉二百八十八,如此繁重,恐首不能勝。鄭所計用玉,每冕皆當去其半。”江永:《鄉黨圖考》,《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10册,臺北:商務印書館,第816頁。
金榜《禮箋》卷一“冕旒”云:“孝明皇帝永平二年,初詔有司采《周官》《禮記》《尚書·皋陶篇》,冕皆廣七寸,長尺二寸,前圓後方,爲十二旒,皆有前無後。”金榜:《禮箋》,《續修四庫全書》第10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第20頁。
孫詒讓《周禮正義》在徵引了上述王應電、江永、金榜三家之説後,説:“按:王、江、金説可正舊説之誤。戴震、孔廣森、林喬蔭、張惠言、宋綿初、黄以周説並同。”孫詒讓:《周禮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2530—2531頁。
今人吕思勉《中國制度史》第五章《衣服》:“冠之尊者莫如冕。鄭玄謂冕前後皆有旒,旒貫玉十二,衮衣之冕十二斿,則用玉二百八十八。按:《大戴記》:‘冕而前旒,所以蔽明也。’後旒,失蔽明之義矣。《續漢書·輿服志》:‘孝明皇帝永平二年初,詔有司采《周官》《禮記》《尚書·皋陶篇》,乗輿服從歐陽氏説,公卿以下從大小夏侯氏説,冕皆廣七寸,長尺二寸,前圓後方,朱緑裏,玄上,前垂四寸,後垂三寸,系白玉珠爲十二旒,皆有前無後。’此蓋有所受之,鄭説非也。”吕思勉:《中國制度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61—162頁。
二今注本釋義的出典錯誤者2例
(1)39頁倒8行:革命之象也。
今注:《漢書·天文志》:“太白經天,天下革,民更王。”
按:“革命”一詞的出典錯了。按:《周易·革卦·彖》曰:“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王弼注,孔穎達疏:《周易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238頁。
(2)153頁7—8行:古之葬者……不封不樹。
今注:封:積土成高堆形。《周禮·春官·宗伯》:“以爵等爲丘封之度。”鄭玄注:“别尊卑也。王公曰丘,諸臣曰封。《漢律》曰:‘列侯墳高四丈,關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
按:首先,《周禮·春官·宗伯》,當作《周禮·春官·冢人》,表述錯了。其次,今注的出典錯了。出典見於《禮記·王制》:“庶人縣封,葬不爲雨止,不封不樹。”鄭玄注:“縣封,當爲縣窆。縣窆者,至卑,不得引紼下棺,雖雨猶葬,以其禮儀少。封謂聚土爲墳。不封之,不樹之,又爲至卑無飾也。《周禮》曰:‘以爵等爲丘封之度與其樹數。’則士以上乃皆封樹。”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第513頁。
三今注本釋義的出典不到位者7例
(1)16頁10行:伊尹、霍光是也。
今注:伊尹:名摯,因助湯伐桀,商朝建立後,爲湯相,號阿衡。湯死後,其孫太甲繼爲商王。太甲縱慾無道,伊尹放之桐。居三年,太甲悔過從善,伊尹又迎歸,復爲商王。(見《史記》卷三《殷本紀》)
按:溯源不到位。《尚書·伊訓序》:“成湯既没,太甲元年。”孔傳:“太甲,太丁子,湯孫也。太丁未立而卒,及湯没,而太甲立。”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正義》,第241頁。又《尚書·太甲上序》:“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三年復歸于亳,思庸。”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正義》,第247頁。《史記·殷本紀》太史公曰:“余以《頌》次契之事,自成湯以来,采於《書》《詩》。”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109頁。是司馬遷明確告訴讀者《殷本紀》之史料來源也。
(2)97頁10行:吾讀介推之避晉封。
今注:介推:即介子推,春秋晉人,隨公子重耳流亡國外十九年,重耳歸國,立爲晉文公,遍賞從亡諸臣,獨介推不稱己功,不求封賞,與其母隱没于緜上山中。(本《史記·晉世家》)
按:介子推事,非出于《史記·晉世家》,乃取材于《左傳》。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内棄之。天未絶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爲己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盗,況貪天之功以爲己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難與處矣。’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能如是乎!與女偕隱。’遂隱而死。晉侯求之不獲。以緜上爲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人。’”杜預注,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479—480頁。是其事也。
(3)110頁15行:管、蔡不静。
今注:管蔡:管叔、蔡叔,周武王之弟。成王即位年幼,周公攝政,管叔、蔡叔誹謗周公將篡位,後又和商王紂之子武庚叛亂,被周公平定。(本《史記·魯周公世家》)
按:《尚書·金縢》:“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國。”孔傳:“武王死,周公攝政,其弟管叔及蔡叔、霍叔乃放言於國,以誣周公。”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正義》,第399頁。此周公與其弟管叔、蔡叔關係之出典也。又《尚書·大誥序》:“武王崩,三監及淮夷叛。”孔傳:“三監,管、蔡、商、淮夷、徐奄之屬,皆叛周。周公相成王,將黜殷,作《大誥》。”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正義》,第403頁。此“管蔡不静”之出典也。《史記·魯周公世家》乃本《尚書》爲説也。
(4)111頁5—6行:又加君九錫。
今注:九錫:古代天子賜給大臣的最高禮遇。《漢書·武帝紀》注引應劭曰:“一曰車馬,二曰衣服,三曰樂器,四曰朱户,五曰納陛,六曰虎賁百人,七曰鈇鉞,八曰弓矢,九曰秬鬯。”
按:今注所引應劭曰云云,不是九錫的原始出處。《公羊傳》莊公元年何休注:“禮有九錫:一曰車馬,二曰衣服,三曰樂則,四曰朱户,五曰納陛,六曰虎賁,七曰弓矢,八曰鈇鉞,九曰秬鬯。”徐彦疏:“此《禮緯含文嘉》文也。彼注云:諸侯有德,當益其地,不過百里。後有功,加以九賜,進退有節,行步有度,賜以車馬,以代其步。其言成文章,行成法則,賜以衣服,以表其德。其長於教誨,内懷至仁,賜以樂則,以化其民。其居處脩理,房内不泄,賜以朱户,以明其别。其動作有禮,賜以納陛,以安其體。其勇猛勁疾,執義堅彊,賜以虎賁,以備非常。其内懷至仁,執義不傾,賜以弓矢,使得專征。其亢陽威武,志在宿衛,賜以斧鉞,使得專殺。其孝慈父母,賜以秬鬯,使之祭祀。”何休注,徐彦疏:《春秋公羊傳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36頁。
(5)111頁11行:是用錫君軒懸之樂。
按:今注:軒懸之樂:三面懸掛樂器。周代懸掛樂器的制度,天子宫懸,諸侯軒懸。宫懸,四面懸掛;軒懸,少掛一面,即三面懸掛。本《通鑒》卷六十六漢獻帝建安十八年胡三省注。
按:檢視胡三省注,胡三省注尚知徵引“《周禮》樂縣之位,王宫縣,諸侯軒縣。鄭衆曰:宫縣,四面縣。軒縣,去其一面。”司馬光:《資治通鑑》,第2119頁。而今注不思循跡而上,反而把胡注中的《周禮》云云删去,誠所謂《老子》所説“大道甚夷而民好徑”也,令人扼腕。今按《周禮·春官·小胥》:“正樂縣之位:王宫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特縣,辨其聲。”注:“樂縣,謂鐘磬之屬縣於筍簴者。”鄭玄注引鄭司農云:“宫縣,四面縣。軒縣,去其一面。”鄭玄注,賈公彦疏:《周禮注疏》,第712頁。
(6)145頁15行:天子命王設天子旌旗。
今注:天子旌旗:《續漢書·輿服志上》:“天子五路,以玉爲飾。建太常,十有二斿,九仞曳地,日月升龍,象天明也。”劉昭注引鄭衆曰:“太常,九旗之畫日月者。”鄭玄曰:“七尺爲仞。天子之旗高六丈三尺。”
按:此所引《續漢書》,不是原始資料。負責天子旌旗的官員,在《周禮》中是司常。旌旗是插在車上的,負責天子乘車的官員,在《周禮》中是巾車。按《周禮·春官·巾車》:“王之五路:一曰玉路,建大常,十有二斿,以祀;金路,建大旂,以宾,同姓以封;象路,建大赤,以朝,异姓以封;革路,建大白,以即戎,以封四卫;木路,建大麾,以田,以封蕃国。”鄭玄注,賈公彦疏:《周禮注疏》,第838—842頁。天子之車叫作“路”。所謂“建大常”“建大旂”“建大赤”“建大白”“建大麾”,就是分别插在五路上的旌旗。至於這五種旌旗是什麽樣子,可以看《周禮·春官·司常》,所謂“常”,就是旌旗。例如,玉路上插的太常,鄭玄注云:“王畫日月,象天明也。”
(7)156頁末行:若天命在吾,吾爲周文王矣!
今注:吾爲周文王,曹操此言,意謂他不取代漢朝。胡三省云:“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通鑒》卷六八漢獻帝建安二十四年注)
按:胡三省在注《資治通鑒》卷四十一光武帝建武四年“昔文王三分,猶服事殷”句時注曰:“孔子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謂至德也已矣!”司馬光:《資治通鑑》,第1321頁。所以在注此句時就省掉了“孔子曰”,可知胡三省知道出典是《論語·泰伯》(見上文)。
四今注只有釋義而没有出典者13例
(1)37頁倒6行:夷邈三族。
今注:三族:一般指父族、母族、妻族。
按:今注未注出典。按:《大戴禮記·保傅》:“三族輔之。”盧辯注:“三族,父族、母族、妻族。”王聘珍:《大戴禮解詁》,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59頁。
(2)61頁3行:銜枚縛馬口。
今注:銜枚:古代軍隊夜襲敵人時,爲防止出聲,令士兵口内含一小棍,稱爲銜枚。
按:未言出典。《周禮·秋官·序官》:“銜枚氏,下士二人,徒八人。”鄭玄注:“銜枚,止言語囂讙也。枚狀如箸,横銜之。”鄭玄注,賈公彦疏:《周禮注疏》,第1056頁。
(3)65頁末行:誕敷明德。
今注:誕:大。敷:傳布。
按:未注出典。《尚書·大禹謨》:“帝乃誕敷文德。”孔傳:“遠人不服,大布文德以來之。”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正義》,第119頁。又《尚書·君陳》:“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正義》,第579頁。
(4)95頁倒7行:二三子其佐我明揚仄陋。
今注:二三子:諸君。
按:未注出典。《論語·述而》:“子曰:‘二三子以我爲隱乎?吾無隱乎爾。’”何晏《集解》引包咸曰:“二三子,謂諸弟子。”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03頁。
(5)111頁3行:昔在周室,畢公、毛公入爲卿佐。
今注:畢公、毛公:畢、毛,周初國名。畢公高,毛公鄭,皆入爲天子公卿。
按:未注出典。按:《尚書·顧命》:“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畢公、衞侯、毛公。”孔傳:“同召六卿,太保、畢、毛稱公,則三公矣。召、芮、彤、畢、衛、毛,皆國名,入爲天子公卿。”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正義》,第584頁。
(6)111頁倒2行:時亮庶功。
今注:時亮庶功:謂時時明察衆事。
按:未注出典。《尚書·舜典》:“惟時亮天功。”孔傳:“各敬其職,惟是乃能信立天下之功。”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正義》,第98頁。
(7)124頁倒7行:始建魏社稷宗廟。
今注:宗廟:《宋書·禮志三》云:“漢獻帝建安十八年五月,以河北十郡封魏武帝爲魏公。是年七月,始建宗廟于鄴,自以諸侯禮立五廟也。後雖進爵爲王,無所改易。”
按:何以“自以諸侯禮立五廟”?須于經書中找答案。按:《禮記》:“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大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大祖之廟而五。”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第516頁。
(8)126頁10行:始耕藉田。
今注:藉田:亦作“籍田”。古代天子諸侯徵用民力所耕之田。每年春天,天子諸侯例至田中親耕,以示重視農業。
按:未注出典。《毛詩·周頌》小序:“《載芟》,春籍田而祈社稷也。”鄭玄箋云:“籍田,甸師氏所掌,王載耒耜所耕之田。天子千畝,諸侯百畝。籍之言借也,借民力治之,故謂之籍田。”鄭玄注,孔穎達疏:《毛詩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591頁。
(9)135頁末行:況君秉任二伯。
今注:指西周初年,周公、召公分陝之任,藉以喻曹操所執之重任。
按:未言出典。《禮記·王制》:“八伯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爲左右,曰二伯。”鄭玄注:“老,謂上公。《周禮》曰:‘九命作伯。’《春秋傳》曰:‘自陜以東,周公主之;自陜以西,召公主之。’”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第468頁。又《公羊傳》隱公五年:“自陕而東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
(10)136頁1行:師尹九有。
今注:師尹:周代諸正官之統稱。此作動詞,督率之義。九有:九州。
按:未注出典。《尚書·洪範》:“王省惟歲,卿士惟月,師尹惟日。”孔傳:“衆正官之吏,分治其職,如日之有歳月。”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正義》,第380頁。又《毛詩·商頌·玄鳥》:“方命厥后,奄有九有。”毛傳:“九有,九州也。”鄭玄注,孔穎達疏:《毛詩正義》,第1700頁。
(11)136頁1行:軍行藩甸之外。
今注:藩甸:周代王畿之外,有甸服、藩服。此指州郡。
按:未注出典。《周禮·夏官·職方氏》:“乃辨九服之邦國: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衛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鄭玄注,賈公彦疏:《周禮注疏》,第1030頁。
(12)153頁11行:其廣爲兆域。
今注:兆域:墳墓的界域。
按:《禮記·檀弓上》:“孔子既得合葬於防,曰:‘吾聞之,古也墓而不墳。’”鄭玄注:“墓謂兆域,今之封塋也。古謂殷時也。土之高者曰墳。”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第231頁。
(13)159頁倒5行:身自佩小鞶囊,以盛手巾細物。
今注:小鞶囊:盛佩巾的小囊。
按:未注出典。《禮記·内則》:“男鞶革,女鞶絲。”鄭玄注:“鞶,小囊,盛帨巾者。男用韋,女用繒,有飾緣之。”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第1168頁。
五今注對暗引經文成語既不注釋亦無出典者22例:
(1)2頁6行:不伐其善。
今注本無注。
按:《論語·公冶長》:“顔淵曰:‘願無伐善。’”《集解》引孔安國曰:“不自稱己之善。”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75頁。
(2)39頁倒5行:天道深遠。
今注本無注。
按:《春秋左傳正義》昭公十八年:“子産曰:‘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杜預注,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第1581—1582頁。
(3)48頁倒6—5行:公曰:“夫人孝於其親者,豈不亦忠於君乎!吾所求也。”
今注本無注。
按:《孝經·廣揚名章》:“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唐玄宗注,邢昺疏:《孝經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55頁。
(4)60頁倒2行:向言戲之耳。
今注本無注。
按:《論語·陽貨》:“子曰:前言戲之耳。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266頁。”
(5)66頁8行:公其尚饗。
今注本無注。
按:《儀禮·士虞禮》:“卒辭曰:哀子某,來日某隮祔爾于爾皇祖某甫,尚饗!”鄭玄注:“尚,庶幾也。”鄭玄注,賈公彦疏:《儀禮注疏》,第960頁。
(6)68頁5行:所謂“可與適道,未可與權”。
今注本無注。
按:《論語·子罕》:“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137頁。
(7)72頁16行:將以懲惡勸善。
今注本無注
按:《左傳》成公十四年:“《春秋》之稱微而顯,志而晦,懲惡而勸善,非聖人誰能修之?”杜預注,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第879頁。
(8)72頁倒8行:加恩于饕餮之室。
今注本無注。
按:《左傳》文公十八年:“縉雲氏有不才子,貪于飲食,冒于貨賄,侵欲崇侈,不可盈厭,聚斂積實,不知紀極,不分孤寡,不恤窮匱,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謂之饕餮。”杜注:“貪財爲饕,貪食爲餮。”杜預注,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669頁。
(9)76頁末行:藏匿罪人,爲逋逃主。
今注本無注。
按:《尚書·武成》:“爲天下逋逃主。”孔傳:“逋,亡也。天下罪人逃亡者,而紂爲魁主。”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正義》,第345頁。
(10)80頁1行:阿黨比周,先聖所疾也。
今注本無注。
按:《論語·衛靈公》:“子曰:‘衆惡之,必察焉;衆好之,必察焉。’”《集解》引王肅曰:“或衆阿黨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故好惡不可不察也。”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245頁。
(11)84頁倒3行:夷狄貪而無親。
今注本無注。
按:《左傳》隱公九年:“戎輕而不整,貪而無親,勝不相讓,敗不相救。”杜預注,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第134頁。
(12)85頁倒4行:乘危以僥倖。
今注本無注。
按:《禮記·中庸》:“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徼幸。”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第2000頁。
(13)109頁4行:乃誘天衷。
今注本無注。
按:《左傳》僖公二十八年:“用昭乞盟于爾大神,以誘天衷。”杜預注,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第522頁。
(14)110頁9行:表繼絶世。
今注本無注。
按:《論語·堯曰》:“興滅國,繼絶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303頁。
(15)110頁倒行:爰契我龜。
今注本無注。
按:《毛詩·大雅·緜》:“爰始爰謀,爰契我龜。”鄭玄注,孔穎達疏:《毛詩正義》,第1154頁。
(16)111頁倒4行:是用錫君秬鬯一卣,圭瓚副焉。
今注本無注。
按:《尚書·文侯之命》:“用賚爾秬鬯一卣。”孔傳:“黑黍曰秬,釀以鬯草。不言圭瓚,可知。卣,中罇也。”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正義》,第658頁。
(17)111頁7行:是用錫君大輅、戎輅各一。
今注本無注。
按:《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賜之(按:謂晉文公)大輅之服、戎輅之服。”杜預注,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第517頁。此處是以曹操比晉文公也。
(18)129頁8行:則普天之下,無思不服矣。
今注本無注。
按:《毛詩·大雅·文王有聲》:“鎬京辟廱,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鄭玄注,孔穎達疏:《毛詩正義》,第1236頁。
(19)140頁18行:自西徂東。
今注本無注。
按:《毛詩·大雅·桑柔》:“我生不辰,逄天僤怒。自西徂東,靡所定處。”鄭箋云:“辰,時也。此士卒從軍久勞苦自傷之言。”鄭玄注,孔穎達疏:《毛詩正義》,第1386頁。
(20)156頁倒3行:應天順民。
今注本無注。
按:《周易·革卦·彖》曰:“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民,革之時大矣哉!”王弼注,孔穎達疏:《周易正義》,第238頁。
(21)159頁10行:襲稱之數。
今注本無注。
按:《釋名·釋喪制》:“衣尸曰襲。”《禮記·喪大記》:“衣必有裳,謂之一稱。小斂,十有九稱。”鄭玄注:“衣十有九稱,法天地之終數也。”孔疏:“案《易·繫辭》云:‘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終於九也,地數終於十也。人既終,故云以天地終數斂衣之也。”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第1732頁。所謂“襲稱之數”,就是小斂時爲死者穿衣的套數。
(22)159頁倒8行:合于簡易隨時之義。
今注本無注。
按:《周易·隨卦·彖》曰:“隨時之義大矣哉!”王弼注,孔穎達疏:《周易正義》,第104頁。
作者簡介:
吕友仁,男,1939年生,河南滎陽人,河南師範大學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爲歷史文獻學。近年代表性論著有:《孔穎達〈五經正義〉義例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王力〈古代漢語〉經學芻議》(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二十四史”引經考示例——以許嘉璐主編〈晉書全譯·禮志上〉爲例》(《歷史文獻研究》第四十三輯,2019年)、《〈宋史·職官志〉引經考》(《中國經學》第三十輯,2022年)。專題訪談有《請注意經學:爲“二十四史”研究進一言――訪吕友仁先生》(《中國史研究動態》202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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