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铁路史料选编》收录三部分内容:一是清光绪二十三年至三十年(1897—1904)总理衙门藏墨笔写本铁路档案,共8种,收录清朝重要机构和军政要人,以及外国公使,有关铁路建设往来折、文、函、札、电、照会等。二是民国元年至十一年(1912—1922)民国政府重要机构、军政要人,以及外国公使,因铁路修建问题往来文、函、电、照会等,共15种。三是光绪二年至民国三年(1876—1914)中国与国外签订的各类铁路借款合同文本,以及临时垫款凭函、函和回复函等文本,共52种。
刘艳,女,汉族,1977年生,四川安岳人,中国共产党员。2000年本科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2008年毕业于暨南大学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出版实务、出版史方面研究,讲授编辑出版实务,出版物营销,新媒体产品设计与项目管理等课程。现为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络与新媒体教研室主任,出版专业硕士点负责人。
第一册
津镇铁路档案
俄人要求修路运粮案
俄人自行保护铁路电线案
俄军官责成满洲官民保护路电案
裁撤铁路分局以免日俄责言案
俄人拟在安东等处设铁路支线案
第二册
日使疑我国代俄保护铁路案
俄人限制铁路华队案
检查路事条约案
拟造内蒙古轻便铁路案
北满铁路案
比法公司修筑同成铁路案
准日本伊集院使节略称满韩铁路接线运货照东清铁路合同减税三分之一办理案
同成铁路案
锦热铁路案
保护测路美工程师案
第三册
拟修烟潍铁路案
日本驻京使拟献紧要铁路条陈案
陇海暨汴洛付息案
陇海铁路订购材料案
英商反对津浦铁路设厘局案
陇海铁路新订借款合同案
京汉路局建筑黄河铁桥案
第四册
中国铁路借款合同全集(上册)
第五册
中国铁路借款合同全集(下册)
出版说明
《清末民初铁路史料选编》所收文献大致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清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底(一八九八年一月)至三十年十月初(一九〇四年十一月)铁路档案,第二部分为民国二年(一九一三)至十一年(一九二二)铁路档案,第三部分为民国五年(一九一六)编印的《中国铁路借款合同全集》。
第一部分清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底至三十年十月初铁路档案,包括《津镇铁路档案》《俄人要求修路运粮案》《俄人自行保护铁路电线案》《俄军官责成满洲官民保护路电案》《裁撤铁路分局以免日俄责言案》《俄人拟在安东等处设铁路支线案》《日使疑我国代俄保护铁路案》《俄人限制铁路华队案》八种,皆为墨笔写本,原藏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收录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等重要机构,北洋大臣袁世凯、盛京将军增祺、吉林将军富顺、黑龙江将军萨保、两江总督魏光焘、驻俄大臣胡惟德、江苏候补道容闳等人,以及英、德、俄、日等国驻华公使,有关铁路建设、投资、配备、经营、权益分配等事的往来折、文、函、札、电、照会等。
《津镇铁路档案》系统记录了修筑津镇铁路的前后经过: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一八九八年一月十八日),容闳奏请兴修此路并获准。德国驻华公使海靖借口山东为德国势力范围,拒绝津镇铁路经过山东。清政府商讨铁路避开山东,绕道河南。之后英国和德国提出两国合资修筑津镇铁路。在帝国主义的压力下,清政府迫使容闳放弃筑路计划,接受了德、英两国的要求,签订了《津镇铁路草合同》,借款七百四十万英镑,北段由德商承办,南段由英商承办。此档案还涉及津镇铁路的建设、投资、配备、经营、路权、线路、权益分配等内容,展现了清末试图自建铁路的艰难,帝国主义列强的蛮横无理和对华侵略的加深。
《俄人要求修路运粮案》《俄人自行保护铁路电线案》等七种档案皆有关俄国与日本两国东北铁路之争。如俄国要求修理辽阳至凤凰城铁路;要求铁路沿线六十俄里(约六十四千米)内,中国不得驻军,由俄国派军保护铁路电线;日俄战争期间,俄国拟在海城县析木城至安东县架设铁路支线;日本指责东北地方官员为俄国保护铁路设施;清政府为避免日、俄两国责难,裁撤辽阳铁路分局;等等。这些档案不仅披露了俄、日两国争夺中国东北,肆意侵犯中国主权的侵略行径,还展现了清政府的软弱无能。
第二部分民国二年至十一年铁路档案,包括《检查路事条约案》《拟造内蒙古轻便铁路案》《北满铁路案》《比法公司修筑同成铁路案》《准日本伊集院使节略称满韩铁路接线运货照东清铁路合同减税三分之一办理案》《同成铁路案》《锦热铁路案》《保护测路美工程师案》《拟修烟潍铁路案》《日本驻京使拟献紧要铁路条陈案》《陇海暨汴洛付息案》《陇海铁路订购材料案》《英商反对津浦铁路设厘局案》《陇海铁路新订借款合同案》《京汉路局建筑黄河铁桥案》十五种,皆为墨笔写本,收录民国政府外交部等机构和相关人员,以及法国、德国、俄国、日本、比利时等国驻华公使,有关民国初期铁路修建诸项问题往来文、函、电、照会等。
这十五种民国铁路档案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涉及铁路线路勘测、建设筹款、修建筹划、经营、权益、材料采购、拟定铁路借款章程和签订合同等事宜。例如,蒙藏交通公司拟由国家保息筹偿股本,借款修建张家口至库伦、张家口至呼伦贝尔、通州至内蒙古包、萨伊尔乌苏至乌里雅苏台、乌里雅苏台至肃州铁路;比利时、法国公司以直接借款和间接借款方式投资修筑同成铁路,中方以石太铁路及京汉路部分做抵押;陇海铁路新订借款之事;为把向比利时订购的陇海铁路材料运输回国,与德国接洽等事;修建京汉铁路黄河铁桥;烟潍铁路勘测;等等。二是有关铁路交涉事。例如俄国公使要求中方认可由俄方承建北满铁路、俄国要求保全铁路由俄人建造的优先权、俄国要求兴修兰海铁路、英商反对津浦铁路设厘局、日本公使要求满韩铁路接线运货减税、日本与中国交涉锦热铁路建设、美国要求保护测量汉口至宜昌铁路宜夔段的工程师、陇海暨汴洛铁路付息等。
第三部分《中国铁路借款合同全集》,民国五年编印,收录光绪二年(一八七六)至民国三年(一九一四)清政府和国民政府为修建铁路、偿还铁路外债与国外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行车合同、续订合同、垫款合同,以及章程、条款、函件等文本,共五十二种,涉及的铁路有东省铁路、芦汉铁路、京汉铁路、新奉铁路、吉长铁路、京奉铁路、正太铁路、沪宁铁路、汴洛铁路、道清铁路、广九铁路、天津浦口铁路、沪杭甬铁路、粤汉铁路、陇秦豫海铁路、同成铁路、浦口信阳铁路、钦渝铁路、沙兴铁路等;此外还有《英国交还关内外铁路章程》《关内外铁路交还以后章程》《日本交付奉天新民屯铁路并机头车辆物件材料条款》《收买新奉暨自造吉长铁路条款》《沪宁铁路总管理处续订办事新章》《沪宁铁路总管理处议定办事权限》《收回沪杭甬之浙段铁路议订条款》《赎回上海枫泾铁路议订条款》等章程、条款,以及盛宣怀与福公司往来函、《沪宁铁路出售购地债票凭函》、《照译德华银行临时垫款凭函》、《华中铁路有限公司临时垫款凭函》、《交通部与银行团续定办法四条往来函件》等函件。所收合同、章程、函件等文本分上、下两栏,上栏为中文文本,下栏为英文、法文或日文的对照文本。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后,铁路被引入中国。清末民初,中国铁路建设迎来一个高潮。本书所收二十三种清末民初铁路档案和五十二种铁路借款合同,展示了清末民初帝国主义列强在华铁路投资、铁路修筑、铁路经营、铁路特权、铁路权益分配和中国民众收回路权斗争的方方面面,再现了晚清政府和民国政府面对列强假借合办、贷款等方式,意欲控制中国铁路时的软弱、无奈和应对举措,以及中国铁路建设的艰辛历程和付出的沉重代价,对于研究中国近代铁路发展史、外交史、经济史等极具参稽和史料价值,特影印出版。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北京文献出版中心
二〇二四年四月
《清末民初铁路史料汇编》所收清末民初铁路档案和文献史料,通过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展现了清末民初帝国主义列强在华铁路投资、铁路修筑、铁路经营、铁路特权、铁路权益转让分割等方方面面的情况,揭露了清政府和北洋政府的腐败无能、买办阶层的腐朽堕落和帝国主义的侵略行径。书中所收铁路档案均为稀见史料,具有很高的史料和价值,可为研究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国铁路发展史、清末民初历史等提供极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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