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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澄译丛 我在南非二十年
20世纪全球范围内极具影响力的思想家甘地《我在南非二十年》是一部自传体作品,主要讲述甘地在南非的21年间为争取印度侨民的正当权益与南非殖民者进行斗争的过程,详细叙述了甘地从一名律师转型为一位渐露锋芒政治家的过程。
ISBN: 9787559876768

出版时间:2025-01-01

定  价:68.00

作  者:(印)莫罕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 著;黄迎虹 译

责  编:吴义红,杨静
所属板块: 文学出版

图书分类: 经典阅读

读者对象: 大众

上架建议: 文学·人物传记
装帧: 精装

开本: 16

字数: 220 (千字)

页数: 316
图书简介

《我在南非二十年》是由甘地亲撰或口述(甘地撰写30章,后面20章由甘地口述,助理记录而成)的一部自传体历史题材作品,主要讲述甘地在南非的21年间如何为争取印度侨民的正当权益与南非殖民者进行斗争的过程,详细描述了甘地从一名律师转型为一个渐露锋芒的政治家的过程。在此期间甘地逐步探索并发展出具有个人特色的政治斗争手段和基本社会思想。从这个意义上说,甘地在南非的政治运动可视为后来轰轰烈烈、影响全球的印度独立运动的预演。

作者简介

莫罕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印度民族解放运动的领导人、印度国民大会党领袖,20世纪全球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思想家。1893年,甘地领导南非印度人争取权利,逐渐形成非暴力不合作理论。1915年,甘地成为国大党的实际领袖,使“非暴力不合作”成为国大党的指导思想,领导印度人民取得民族解放运动的胜利。

黄迎虹,印度金德尔全球大学(O.P. Jindal Global University)法学院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海南师范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研究员,中山大学历史学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为圣雄甘地、中印经济社会发展比较、中印关系等。曾出版《感化型政治:以圣雄甘地绝食的理论与实践为例》。

图书目录

导 言\001

第一章?地 理\002

第二章?历 史\006

第三章?印度人来到南非\017

第四章?对悲惨经历的回顾:纳塔尔\022

第五章?对悲惨经历的回顾:德兰士瓦和其他殖民地\027

第六章?对早期斗争的回顾\033

第七章?对早期斗争的回顾(续前章)\042

第八章?对早期斗争的回顾(结尾):在英国的工作\056

第九章?布尔战争\059

第十章?战争之后\069

第十一章?对温顺的回报:黑暗法令\082

第十二章?“坚持真”的到来\088

第十三章?“坚持真”与“消极抵抗”\095

第十四章?派代表团前往英国\100

第十五章?伪善政策\107

第十六章?艾哈迈德·穆罕默德·卡查理亚\110

第十七章?不和之兆\117

第十八章?第一个“坚持真”囚犯\120

第十九章?《印度舆论》\123

第二十章?连续被捕\126

第二十一章?第一个协议\134

第二十二章?反对与袭击\137

第二十三章?欧洲人的支援\150

第二十四章?更多内部纠纷\159

第二十五章?史沫资将军背信弃义?\164

第二十六章?重新发起运动\172

第二十七章?焚证之火\176

第二十八章?被指责妄生事端\179

第二十九章?索罗布吉·萨普拉吉·阿达加尼亚\183

第三十章?达乌德·穆罕默德先生等人加入\188

第三十一章?驱逐出境\193

第三十二章?第二次派遣代表团\199

第三十三章?托尔斯泰农庄之一\204

第三十四章?托尔斯泰农庄之二\207

第三十五章?托尔斯泰农庄之三\214

第三十六章?戈克利到访\228

第三十七章?戈克利到访(结尾)\235

第三十八章?背信弃义\239

第三十九章?当婚姻不再是婚姻\243

第四十章?狱中的妇女\249

第四十一章?一群劳工\253

第四十二章?会面及以后\258

第四十三章?穿越边境\263

第四十四章?伟大征程\267

第四十五章?全部入狱\272

第四十六章?考 验\279

第四十七章?结局浮现\284

第四十八章?初步协议\290

第四十九章?信件往来\293

第五十章?运动结束\297

结 语\300

序言/前言/后记

前 言

我们之所以将甘地吉 (Gandhiji)的著作纳入《甘地文集》中,是因为近年来在世界各地日益兴起了“消极抵抗”或者“萨提亚格拉哈”(Satyagraha,或“坚持真”)浪潮。马丁·路德·金博士,这位伟大的美国黑人运动领袖,就是圣雄甘地的热忱信徒,他在美国发动的黑人公民权利运动很大程度上是按照“坚持真”模式运作的。最近的捷克事件 也充分说明了非暴力不合作和“消极抵抗”是对抗外敌入侵的一种可行手段。在现代一些西方思想家的眼里,“坚持真”已然成为一种“合乎道德的战争替代物”。

甘地吉最初采用古吉拉特语撰写了他在南非的非暴力抗争历史,这部著作的英文版首版于1928年出版。其后至今,该著作已有了几个版本。我们衷心地希望,这部著作对那些于甘地主义的“坚持真”斗争有浓厚兴趣的人能有所裨益,这种斗争是反抗社会、经济和政治不公、抵御侵害个人和国家自由等种种暴行的有力武器,正如甘地吉所言:“‘坚持真’是一种无与伦比、无坚不摧的武器,那些能驾驭它的人将夙愿成真,永不失败。”

什里曼·纳拉扬

艾哈迈达巴德·拉吉·巴万

1968年10月24日

名家推荐

如果人类要进步,甘地是不能忽视的。他的生活、思想和行动都受到人类朝着和平与和谐世界发展愿景的启发。

——马丁·路德·金

圣雄甘地来到印度,站在贫困的数百万印度人的门口,穿着他们自己的衣服,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对他们说话……还有谁能如此毫无保留地接受广大印度人民作为自己的骨肉……

——泰戈尔

他是对的,他知道他是对的,我们都知道他是对的。杀他的人知道他是对的。无论暴力行为持续多久,都只能证明甘地是对的。“坚持到底。”他说,“但不要使用暴力。”

——赛珍珠

要问我对甘地的印象?那您得问问人们对喜马拉雅山有什么印象?——萧伯纳

编辑推荐

甘地是印度近代最重要的思想家、政治领袖之一,也是中国民众最熟知、最敬佩的印度人物。本书对于了解甘地思想、印度社会运动、侨民史和南非史,都有独特的历史地位。同时,本书既可以作为通俗读物(如伟人传记),也可以作为历史文献(南非史、殖民史、侨民史),还可作为专业领域的作品(如当代印度研究等)。

精彩预览

第十二章?“坚持真”的到来

会议于1906年9月11日如期举行。来自德兰士瓦各个地区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但是,必须承认,即便作为起草人,我当时也没有意识到会议决议的伟大意义,我也不知道事情会朝哪个方向发展。这个老旧的帝国剧院里里外外人头攒动,人们都希望大会能采取强有力的对策。会议由德兰士瓦的英帝国印度人协会主席阿卜杜尔·甘尼(Abdul Gani)先生主持。他是最早迁居德兰士瓦的印度人之一,也是著名的玛曼德·卡萨姆·坎茹丁(Mamad Kasam Kamrudin)公司在约翰内斯堡的合伙人和经营者。会议通过最重要的决议是著名的“第四条决议”——即印度人庄严宣布,即便遭受各种惩罚,也绝不服从这部即将通过的丑恶条例。

我向与会者详细解释这个决议。大家静静聆听。会议采用印地语及古吉拉特语,所以没人不知道会议进程。对于不懂印地语的泰米尔人或泰卢固人(Telugus),讲泰米尔语或泰卢固语的专门发言人会向他们解释所有细节。按照惯例,发言人们[包括哈吉·哈比(Haji Habib)先生]将提议、二读和通过这个决议。哈比先生也是在南非生活时间最长、最有经验的印度人之一。他情绪激动,说我们必须通过这个决议,上苍会见证一切,我们必须毫不动摇,绝不向这个条例屈服半分。他接着向上苍起誓,绝不服从这部条例,并请求在座的参会人员也和自己一样同仇敌忾、身体力行。其他人也陆续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讲支持决议。当哈吉·哈比先生宣布要以上苍的名义起誓时,我深感惊奇,犹如雷击。唯此一刻,我才深切感到自己对社区所负的重任。在此之前,社区也通过或修正了许多类似的决议。其中许多决议由于种种缘故,最终形同虚设,没有落实。歪曲决议、议而不行的情况,在世界各地的公共活动中并不鲜见。但没人会以上苍的名义通过决议。抽象地说,通过一个决议与向上苍起誓的行为,本质上差别不大。智者三思而后行,一旦下定决心,就绝不动摇。对他而言,决心犹如有上苍为证般神圣。但世人没有看到,在普通情况下做出的决定与以上苍的名义起誓是大相径庭的。一个暗自下定决心的人绝不会因为违反它而感到羞耻,但一个向公众起誓的人这样做,则使自己蒙羞,并且被视为罪人。这种在想象中的巨大差别深植我们的心灵深处,以至于当人们向法官宣誓后,如果被发现所言有差,就会被视作触犯法律,招致惩处。

这些想法充盈了我的脑海。我有丰富的起誓经验,并从中获益颇丰。我当即附和哈吉·哈比先生的建议。我在瞬间衡量利弊,满腔的热情使我不再疑惑。虽然最初参会时,我并没有鼓励大家宣誓的想法,但我还是热烈拥护哈比先生的建议。与此同时,我认为必须向所有参会人员说明和解释宣誓的寓意。如果现在大家已做好了宣誓准备,我们就该鼓励这样做;要不然,我就理解成大家还未决意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于是,我请求主席允许我向大家解释哈吉·哈比先生建议的意义,并很快获得同意。我站起来发言。现在我能记得的就只有以下内容:

“我希望大家明白,今天通过的决议,绝非寻常,因此通过的方式也应完全不同。这是个生死攸关的决议,未来我们在南非的状况,完全取决于对它的施行情况。在我看来,我们的朋友哈比先生建议的表决方式神圣而有创意。在参加会议之前,我并无这种想法。这个建议提升了这位先生的威望,也给他带来了重大责任。我向他表示祝贺。我十分赞赏他的做法,如果你们也这样做,你们也能与他一起分担这个神圣责任。你们必须明白这个所谓的‘责任’,作为提议人和社区的服务者,我有义务向你们解释这个责任的含义。

“我们都相信同一个上苍,只不过在印度教和伊斯兰教里,我们对他的称呼不同而已。当我们向上苍发誓,或者请上苍为见证发誓时,这是不容亵渎的。如果我们这样起誓,结果又违背誓言,那么我们就在上苍和人的面前犯罪了。我个人以为,经过深思熟虑后起誓又随即抛之脑后的人,是不成熟的。正如大家所知,以水银灌冲铜币,如被发觉,不仅会使铜币一钱不值,而且作弊者也将遭到处罚;同样地,如果一个人轻率发誓而又随意违背,也会使自己如稻草人般不可靠,并且自食其果。这位先生建议我们宣布的乃是一个庄严神圣的誓言。在座没有幼童,没人有权要求宽恕。你们都是眼界开阔、经验丰富的成年人,你们当中许多人担任过代表,承担着大大小小的职责。因此,没人可以说,自己对所发誓言毫无所知,要求别人宽恕(自己的违誓行为)。

“我知道,如果不是非常场合,我们绝不发誓。那些随意发誓的人,必定会犯错。但是,如果我能想象历史上整个南非印度人社区所能遇到的、严重到非宣誓不可的危机,就非当下莫属了。三思而行是一种智慧。但思虑过多也有不足,我们现在不能再犹豫了。这个政府已经毫无羞耻。如果我们在这场试图毁灭自己的大灾难面前,仍离心离德、袖手旁观,那么我们就是懦弱的、不值得尊重的。所以,现在是发誓的最佳时机。我们每个人都必须仔细考虑清楚,检查自己是否有发誓的决心和能力。(要求发誓的)这种决议不能由多数决原则决定。只有出自内心的行为,才能负起责任。宣誓并非做给外人看的,我们不必考虑本地政府、英帝国或印度政府怎样看待这件事。每个人都要探求本心,只有内心深处确认自己能不屈不挠予以执行,才能发誓。誓言也才能有所成效。

“我再补充几句关于后果的话。最理想的情形是,大多数印度人发誓并且确实做到抗争到底,这部条例也许不能通过;即便被通过了,也会很快被废除,那样的话,我们就不再遭受侮辱。但是,一个宣誓的人,必须一方面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另一方面也必须做好面对最坏结局的准备。因此,我必须告诉你们这场抗争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况。试想一下,如果在座的3000多人都能起誓并执行到底,另外的10000人却不愿这么做,那么从一开始,我们就闹笑话了。再说,很可能是,虽然我们一再警示,还是有些发过誓的人临阵脱逃。我们可能会坐牢,在狱中受辱。我们可能得挨饿,遭受严寒酷暑的折磨。我们可能会被迫作为苦力进行强制劳作,也可能遭受狱警严厉鞭打。当最后只剩下几个抗争的人时,我们可能会被处以高额罚款,财产被一夺而空、当众拍卖。殷实富足的我们,明天可能一无所有。我们还可能会被遣送回去,或在狱中饥寒交迫和遭遇各种虐待,有些人可能不幸生病甚至死亡。总而言之,我们可能遭遇到自己所能想到的各种苦难。因此,明了这一切可能的后果,然后发誓,这才是明智的。如果有人问我,我们的抗争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结束,我会说,如果整个社区像个男人一样去面对考验,抗争的结束为期不远;而如果有些人在暴风雨中退却下来,抗争的时间将会被延长。但是,我要明确指出的是,哪怕我们中间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将诺言践行到底,到时就只会有一个结局——那就是胜利!

“我想就本人的责任说几句。一方面,我要提醒大家宣誓行动所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我也建议大家进行宣誓。我充分明白自己在其中的责任。完全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在座的许多人出于一时激愤和荣耀进行宣誓,过后却逐渐消沉下来,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能坚持斗争。即便那时,对我而言,也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宁死也不屈从这部条例。未必会真的发生这种情况,但即使所有人离我而去,只剩下我一人战斗,我也毫不动摇,决不违誓。请别误解,我说这话并非出于虚荣,我只是要提醒大家,尤其是前台的领导人,如果没有足够的意志和能力,不能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矢志不移,大家就不该宣誓,并且应该在这个动议提交审议前,予以明确反对,拒绝参加宣誓。虽然我们以整体的名义宣誓,但任何人都不可以某人或许多人没有践约而为自己开脱。每个人都该清楚明白自己的责任——独立宣誓,并且无论他人如何,自己都要践约到底,至死不渝。”

讲完这话,我回到座位。大家一字不漏、一声不吭地听着我的发言。其他领导人也出来发言。大家都在谈论听众以及自己的责任。接着,主持人站起来发表更坚决清晰的讲话。最后,所有参会者站立鼓掌,宣布请上苍作为见证——如果这部条例被通过,自己将抗争到最后一秒。此情此景,我永生难忘,即便现在,仍历历在目。整个社区群情汹涌。会后次日,这个剧院被一场大火意外焚毁了。第三天,一位朋友跑来告诉我并且祝贺我说,这是一个上苍的启示,预示着这部条例将与剧院一般下场。我从不相信这些所谓的征兆,因此毫不在意。我所在意的只是整个社区表现出的巨大勇气和坚定信念。读者将会在下面的章节,看到更多这种优秀人物。

大会结束后,工作人员并没怠慢下来。各地纷纷召集会议,到处都在宣誓抗争到底。《印度舆论》的讨论主题,也转向于批评这部“黑暗条例”。

另一方面,我们也试图与地方政府接触。代表团会见了殖民地事务大臣邓肯(Duncan)先生,告诉他关于宣誓的事。哈吉·哈比先生是代表之一,他说:“我无法控制自己,如果有官员过来要求我妻子按指印,我会马上杀了他,然后自杀。”这位大臣凝视了这位先生一会儿,接着说:“政府正在重新考虑条例适用于女性的可行性,我现在可以确切地告诉你,有关妇女的条文将被删除。政府明白你们对这个问题的感受,并且要废除它。但对于其他条款,我非常遗憾,政府现在及以后都不会动摇。博莎将军请你们慎重考虑,务必同意这部条例。政府认为,这部条例事关欧洲人的生死存亡。在不违背这个原则的前提下,所有的枝节问题,他们当然会慎重考虑。对于各位代表,我建议,你们应该根据社区的利益同意这部条例,然后在此框架下提出意见。”因为我们已详细介绍过自己的主张,所以在这里不再细述与这位大臣的交涉细节。我们的主张丝毫未变,只是因为要递交呈请给大臣,在用语上有所变动而已。代表团在离开之前告诉这位大臣,尽管无法接受默认这部条例,但我们仍然感谢政府删去有关对女性要求的条款。很难判断,对女性要求的豁免是否为社区开展活动的第一个成果,它或许不过是政府根据柯蒂斯所主张的“科学方法”的进一步考量,为实行的便利而做出的一种让步。因此政府表明,在印度人行动之前,他们早就决定免除对妇女的相关要求。虽然如此,整个社区仍以为,免除对妇女的要求,或多或少与自己的行动有关,因而更加斗志昂扬了。

我们不知如何命名运动。当时,我用“消极抵抗”(passive resistance)指称它。但当时我对“消极抵抗”一词并不十分了解。我只知道,我们正在发明一种新的东西。随着抗争的发展,“消极抵抗”一词逐渐引发了混淆,并且仅采用英文术语描述我们这场伟大运动也不太光彩。再说,这个术语也难以在整个印度社区普遍适用。为此,在《印度舆论》上,我们悬赏征集对运动的命名,我们充分讨论运动的意义,并向应征者提供足够的参考资料。其中一位应征者——摩干拉尔·甘地(Maganlal Gandhi)先生,提议用“萨达格拉哈”(Sadagraha)一词,意即“坚持善的事业”。我赞赏这个词,但仍觉得它意思不尽全面,未能完全表达自己的想法,于是将其改为“萨提亚格拉哈”(Satyagraha),“萨提亚”(Satya,即“真”)意味着爱,而“阿格拉哈”(agraha,即“坚持”)则有产生并象征着力量的意思。因此,我将印度人的运动称为“萨提亚格拉哈”,就是说,运动的力量源自真与爱(或者非暴力)。从这以后,我们放弃了“消极抵抗”一词,我们的英文刊物不再使用该词指称运动,而代之以“坚持真”或其他相应的英文术语。这就是运动被称为“坚持真”的来龙去脉。在对运动过程进一步描述之前,我们必须明了“消极抵抗”与“坚持真”这两个用语的区别,这是下一章的主要内容。

第十三章?“坚持真”与“消极抵抗”

随着运动的发展,英国人逐渐对之产生了兴趣。虽然德兰士瓦的英国报纸一般都倾向于支持欧洲人和这种“黑暗法令”,但是他们仍然很乐意刊登一些印度名人的文章。他们也刊登印度代表团与政府交涉的全部或主要内容,有时还派记者参加印度人的重要会议,即便不参加,也会刊发我们供稿的会议纪要。

这些善意行为对我们的社区有利,它令一些杰出的欧洲人逐渐关注我们的运动。约翰内斯堡的一位商业巨头霍斯肯(Hosken)先生,早已摆脱了种族偏见,“坚持真”运动令他更加关注印度人的问题。约翰内斯堡郊外有一个杰米斯顿城(Germiston),那里的欧洲人约我与他们谈谈。我向他们介绍自己和运动的情况。霍斯肯先生说:“当其他所有途径都证明失效时,德兰士瓦的印度人有权采取‘消极抵抗’。他们没有投票权。从数量上讲,他们是少数,他们是没有武器的弱者,因此只能采用‘消极抵抗’这种弱者的武器。”这话让我感到惊讶,接下来我反驳了他的观点。与霍斯肯先生的说法不同,我把我们的消极抗争定义为“心灵力量”(soul force)。为了便于理解,下面我将辨别“消极抵抗”与“心灵力量”两词的差别,以进一步解释自己在会晤中提出的这种观点。

我不知英文的“消极抵抗”一词何时及由何人发明的。对英国人来说,当少数群体不赞同某些他们憎恶的法令时,他们并不反叛,而是采用消极或温和的手段不服从这些法令,并坦然承担因不服从而导致的惩罚。几年前,英国议会通过一部教育法,当时的克利福德博士领导非国教教徒(Non-conformist) 进行“消极抵抗”活动。伟大的英国妇女选举权运动,也被视为是一种“消极抵抗”运动。通过这两个例子,霍斯肯先生把“消极抵抗”视作弱者或没有投票权人士的武器。克利福德博士及其同伴拥有投票权,但在议会中是少数,因此无法阻止《教育法》(The Education Act) 通过。换言之,他们在人数上处于弱势,但他们并非无法使用武器,而是即便使用武器,也毫无胜算。况且,在一个治理良好的社会,为争取权利而随意使用武器并不利于实现目标。当然,即便对目标有利,部分非国教教徒也绝不使用暴力。对于妇女选举权运动 人士(Suffragists)来说,她们并无投票权,在身体和数量上也都是弱者。所以,她们的例子令霍斯肯先生产生了误解。妇女选举权运动人士并不排斥武力,部分抗争人士甚至焚烧大厦,攻击男性。我倒不认为她们意欲伤害任何人。但是只要条件允许,为了创造有利局势,她们是不惜攻击他人的。

但是无论在任何状况下,印度人在运动中都禁止使用武力。在往后的章节,读者将会看到,无论面临多么残酷的折磨,“坚持真”勇士都绝不诉诸武力——哪怕在有些情况下诉诸武力可能多么有效!再强调一点,虽然印度人没有投票权,处于弱势一方,但这些都与采用“坚持真”无关。这并不是说,即便拥有武器或选举权,印度人也会采取“坚持真”。只不过也许拥有了选举权,他们就不必如此抗争了。而如果拥有武器,那些迫害他们的人就得思虑再三,不敢轻举妄动。因此,人们很容易明白,为什么拥有武器的人会较少使用“坚持真”。我的意思是,自我们谋划运动伊始,就从不考虑任何武力抵抗。“坚持真”就是纯粹而单纯的“心灵力量”,无论在何种情形下,不管武器以及物质或野蛮的力量如何的有利,它们在“心灵力量”中都绝无位置。在我看来,这两种力量是绝对对立、水火不容的,早在“坚持真”到来之前,我对此已有完全自觉了。

我们不必在这里讨论这些观点的正确性。我们只需留意“消极抵抗”与“坚持真”的区别。我们已经看到这两者间泾渭分明的区别。那些不明就里、随意称呼“消极抵抗”或“坚持真”的人,就会错误地将二者混为一谈,并导致诸多麻烦。如果我们在南非采用“消极抵抗”一词,人们不会像赞赏妇女选举权运动人士的勇气和牺牲那样赞赏我们,他们反而误会我们和她们一样会伤害他人及其财产。那些友好人士如霍斯肯先生等,会视我们为弱者。信念的力量在于——信念最终塑造了自我。如果我们总自以为并放任别人以为,自己因为软弱无助而采取“消极抵抗”,那么我们无法在这种抵抗中日益强大,并且有朝一日会因它是弱者的武器而弃之不用。恰恰相反,如果我们是“坚持真”勇士,因为坚信自己的强大而使用“坚持真”,那么我们就能收获两方面的效果:一方面,这个理念使我们日益强大;另一方面,我们日益壮大的力量使“坚持真”效果显著,以至于我们无法丢弃它。再者,正如“消极抵抗”根本没有爱一样,“坚持真”绝不容许任何仇恨,仇恨是与其根本精神不相符合的。“消极抵抗”允许在条件成熟时使用武力,而“坚持真”则拒绝哪怕是在最有利的情形下使用武力。人们通常把“消极抵抗”视为武力预备阶段,而“坚持真”绝非如此。“消极抵抗”可以与武力结合使用,“坚持真”则与之势如水火、各不相容。“坚持真”可以用在至爱至亲身上,“消极抵抗”则做不到这一点,除非他们与至亲至爱之人反目成仇、势不两立。“消极抵抗”与“坚持真”一样试图让对方难堪,并愿意承受由此而来的各种苦难;但在“坚持真”中,从来都没有任何伤害对手的念头。“坚持真”勇士试图以自己受难来赢得对手。

这两种方法的区别便是如此。我并不敢说,所有被命名为“消极抵抗”的运动,都有上述优点或不足。但是我们确实看到,许多“消极抵抗”运动都有那些缺点。基督耶稣也曾被认为是“消极抵抗”之王,但在我看来,他的抵抗只能说是一种“坚持真”。像他的那种“消极抵抗”史上并不常见。另外一个例子是托尔斯泰曾谈及的俄国杜科波尔教派 。基督教早期万千教徒饱受苦难地耐心抗争,也不能被称为“消极抵抗”,我认为他们就是“坚持真”——如果那种抗争也被视作“消极抵抗”,那么“消极抵抗”与“坚持真”就毫无区别了。而说明“坚持真”与“消极抵抗”在通常意义上的本质差别,恰是我撰写本章的目的所在。

我们已经列举了“消极抵抗”的特征,但我还得提醒几句,以免对曾经采用过这种抗争手段的人士不公。我要指出,那些自称为“坚持真”勇士的人,并非全都具备上述的“坚持真”品质。我也知道,许多自认为的“坚持真”勇士,其实对“坚持真”毫无所知。还有许多人仍把“坚持真”当作弱者的武器,另外一些人仍说它是武力预备阶段。我必须再次重申,我的目的不在于描述各种“坚持真”的状态,我要做的是指出“坚持真”的意蕴,以及它应该呈现的样子。

总而言之,我们必须发明一个新词描述印度人在德兰士瓦的抗争,以免与通常意义上的“消极抵抗”混淆。在本章,我已竭力揭示这个术语所隐含的诸多原则及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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