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黄宗智教授农村社会经济史研究专著,“农业经济史三部曲”最后一部。书中从18 世纪中国与英格兰的对比出发,探究两者农业经济的差异所在,并以此来看待明清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史中的“内卷化”问题和小农经济发展的问题。本书还检视了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的一系列超越左右分歧的实践,探讨了中国农村发展出路相关的问题,如:源自城乡差别的农民工问题的实际情况是什么、应该怎样将之置于国民经济整体中来认识?一定程度上的城乡差别,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方案来解决?全书立足本土、从实践出发,集中体现了作者多年来对农村社会经济现实的思考。
黄宗智,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华盛顿大学博士,1966年始任教于UCLA历史系,1991年晋升“超级教授”,2004年荣休。主要著作有《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获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奖)、《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获亚洲研究协会列文森奖)等。
第一章 导论:从实践历史探寻中国农村发展出路 1
第一编 历史背景
第二章 18世纪英国与中国:两种农业系统及其变迁 31
第三章 中国高密度人口的起源及其历史意义 76
第四章 集体农业下的内卷化 88
第二编 改革时期的农业发展
第五章 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与小规模农业的前景
第六章 比较视野下的新时代农业革命 140
第七章 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 164
第八章 中国农业资本化的动力:公司、国家,还是农户? 201
第九章 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理论的对错 233
第十章 小农户与大市场 259
第三编 非正规经济与社会危机
第十一章 中国的非正规经济再论证:现实与理论 283
第十二章 中国发展经验中的非正规经济实践:历史与理论 331
第十三章 小农家庭与非正规经济 363
第四编 中国的发展出路
第十四章 “第三只手”推动的公平发展? 407
第十五章 国有企业与中国发展经验:“国家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449
第十六章 从实践出发的经济史和经济学 488
引用书刊目录 511
后记 “家庭农场”是中国农业的发展出路吗? 561
索引 600
“实践社会科学系列”总序
中国和美国的社会科学近年来多偏重脱离现实的抽象理论建构,而本系列丛书所强调的则是实践中的经济、法律、社会与历史,以及由此呈现的理论逻辑。本丛书所收入的理论作品不是由理论出发去裁剪实践,而是从实践出发去建构理论;所收入的经验研究则是那些具有重要理论含义的著作。
我们拟在如下三个子系列中收入精选后的重要作品,将同时推出中文版和英文版;如果相关作品已有英文版或中文版,则将其翻译出版。三个子系列分别是“实践法史与法理”“实践经济史与经济学”“中国乡村:实践历史、现实与理论”。
现今的社会科学研究通常由某一特定的理论立场出发,提出一项由该理论视角所生发出的研究问题,目标则是证明(有时候是否证)所设定的“假说”。这种研究方法可以是被明确说明的,也可以是未经明言的,但总是带有一系列不言而喻的预设,甚或是无意识的预设。
因为当下的社会科学理论基本上发端于西方,这种认识论的进路经常伴随着西方的经验(诸如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形式主义法律等),以及其理论抽象乃是普适真理的信仰。而在适用于发展中的非西方世界时,社会科学的研究基本上变成一种探索研究对象国家或地区的不足的工作,经常隐含或者公开倡导在西方“模式”道路上的发展。在经济学和法学领域内,它表现得最为明显,这是因为它们是当前最形式主义化和意识形态化的学科。而中国乡村的历史与现实则是最明显与主流西方理论不相符的经验实际。
我们的“实践社会科学系列”倡导把上述的认知过程颠倒过来,不是从源自西方的理论及由此得出的理论假说出发,而是从研究对象国家的实践历史与现实出发,而后进入理论建构。近代以来,面对西方在经济、军事及文化学理上的扩张,非西方国家无可避免地被卷入充满冲突性斗争的历史情境中——传统与西方“现代性”、本土与引进、东方与西方的矛盾。若从西方理论的视野去观察,在发展中国家的历史社会实践中所发生的现象几乎是悖论式的。
我们从实践出发,是因为不同于理论,实践是生成于所研究对象国家自身的历史、社会、经济与政治的情境、视域和话语内的。而且由实践(而非理论)出发所发现的问题,更有可能是所研究国家自身的内生要求,而不是源自西方理论/认知所关切的问题。
实践所展示的首先是悖论现象的共存——那些看起来自相矛盾且相互排斥的二元现实,却既真实又真切地共存着。例如,没有(社会)发展的(全球化的)商业化、没有民主的资本主义,或者没有相应司法实践的西化形式主义法律。其挑战着那些在它们之间预设因果关系的主流西方理论的有效性,因此呼吁新理论的构建。此外,理论往往由源自西方的形式演绎逻辑所主导,坚持逻辑上的前后一贯,而实践则不同于理论,惯常地容纳着看起来自相矛盾的现象。从实践出发的认知要求的是,根据实践自身逻辑的概念化来建构理论——比如中国的“摸着石头过河”。
从实践出发的视野要求将历史过程作为出发点,要求由此出发的理论建构。但是,这样的实践和理论关怀并不意味着简单地拒斥或盲目地无视西方的社会科学理论,而是要与现有理论进行自觉的对话,同时自觉地借鉴和推进西方内部多样的非主流理论传统。此类研究还可以表现在实际层面上,在西方主流的形式主义理论以外,有必要结合西方主流以外的理论传统去理解西方自身的经验——例如,结合法律实用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和主流的“古典正统”法学传统,去理解美国法律实践的过去和现在,或者结合马克思主义、实体主义和主流的亚当·斯密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传统,去理解西方的实践经济史。更重要的还在于,要去揭示这些存在于实践中的结合的运转理论逻辑,在这些看起来相互排斥的二元对立之间,去寻找超越“非此即彼”之逻辑的道路。
我们的丛书拟收入在实践法史与法理、实践经济史与经济学,以及中国乡村的实践历史、现实与理论研究领域内的此类著作,也包括讨论中国创新的著作,这些创新已经发生在实践内,却尚未得到充分的理论关注和表述。我们的目标是要形成一系列具有比主流形式主义研究更适合中国历史、现实的问题意识和理论观念的著作。
《超越左右:实践历史与中国农村的发展》集中体现了黄宗智教授多年来对农村社会经济现实的思考。基于对农村现实的经验和理论分析以及多年的社会经济史研究,黄宗智教授认为,在“三大历史性变迁”趋势的交汇之下,中国农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变迁,即“隐性农业革命”。但从西方理论来看,这几乎完全是悖论的。本书从18 世纪中国与英格兰的对比出发,探究两者农业经济的差异所在,揭示中国经济史与西方经济史的差异,突破西方意识形态和理论范式,认为我们必须以中国经济史的实践经验为准来决定理论上的取舍,并以此来看待明清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史中的“内卷化”问题和小农经济发展的问题。此外,本书检视了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的一系列超越左右分歧的统筹城乡实践,探讨了中国农村发展的出路相关的问题,如:源自城乡差别的农民工问题的实际情况是什么、来源何在、到底该怎样将之置于国民经济整体中来认识?一定程度上的城乡差别,作为社会不公问题的因素之一,到底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方案来解决?本书依旧延续了黄宗智教授一直以来所倡导的“实践社会科学”的研究进路,即通过中国经济的实践历史来摆脱、超越源自西方经验的理论模式,通过与西方理论的对话,指出其所包含的逻辑,进而阐明中国经济史实践所包含的不同逻辑。
黄宗智教授在本书中一贯强调人口因素,目的不是想争论人口是历史的单一决定性因素,而是要直面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他强调对市场、资本、技术、社会结构和国家体制等其他经济因素的理解,必须要看到它们和这个基本国情之间的互动。近年来学术界倾向单一地突出市场因素,几乎达到过去单一地突出阶级关系的极端程度;而黄教授论证,无论是市场运作还是社会结构,国家制度还是资本和技术,都得结合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来理解。
——编者按
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实践历史
当前的中国农业、农民、农村问题显然不仅关乎农业经济,更关乎整个国民经济。本书因此在第三编和第四编集中讨论了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经验。
根据科斯、舒尔茨和诺斯等人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明晰的产权乃是经济效率和发展的关键。从这样的角度来考虑,印度的产权制度要比中国相对明晰,没有中国这种个人、集体、国家混淆的承包地制度。同时,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来说,印度市场化程度更高的经济以及其民主的政治体制也应该会导致比中国更高效率的经济发展。但事实是,与印度相比,改革时期的中国经济发展更加成功、快速。至于产权制度,在中国改革时期的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利用国家对土地的特权,广泛征用农民土地,开发各种各样的经济建设特区,以及推进房地产业发展,从而提高了地方政府收入并带动了整体经济的发展。从GDP增长来考虑,国家的征地特权(也就是说,私有产权的不清晰、不确定),正是地方政府所推动的中国经济发展的秘诀之一。如此的实践经济史和诺斯等人的新古典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完全相悖。(其前的集体化时期的经济史同样和他们的理论相悖。按照他们的理论,中国的计划经济和政治体制只可能导致经济滞后,而印度的政治经济体制应该比中国的优越。但是,改革前的中国实践的经济史也和他们的预期和分析相反,其增长率要高于印度将近一倍。)
上面已经提过,即便是刘易斯的比较重视人口因素的“二元经济理论”也明显和中国经济史实际相悖。按照刘易斯的理论,市场经济下的现代经济发展必定会导致整个国民经济向现代经济部门的整合,把所有要素市场纳入整合的单一市场,或者起码必定会朝着这样的理念转型。但事实是,中国和印度的城镇非正规经济快速膨胀,其中就业人数的增长要远远超过正规的现代经济部门。两个国家在经历了30多年的蓬勃经济发展之后,其城镇的非正规经济不仅没有收缩,反而日益扩增。
既然主流经济史和经济学对中国过去的理解充满盲点和误识,那么在中国今后的出路问题上,当然也如此。根据他们的理论信念,中国应该进一步确立私有产权并建立更完全、更放任的市场经济,政府则对经济干涉越少越好。在社会问题方面,他们提倡的是依赖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发展来回应市场化中所引起的阶级分化和社会矛盾,相信市场经济发展必定会导致庞大中产阶级和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形成。但事实是,在最近的30年中,中国和印度都形成了一个贫富悬殊的社会结构,其城市的现代经济部门和乡村经济以及半工半耕的非正规经济间的鲜明差别,造成了两国共同的社会危机。
面对这样的现实,一个可能途径是印度型的资本主义制度,基本也是舒尔茨等人所提倡的模式。但事实是,在沉重的人口压力之下,印度的社会危机只会比中国更加严重。近40年来,其最贫穷的无地农业雇工所占比例快速扩增,从农业从业人员中的25%增加到45%。其处于(根据世界银行最新计算)贫困线下(每日消费在1.25美元之下)的人口比例在2005年仍然高达42%。而中国的农民,正因为产权不明晰的承包土地制度,则还都是占有一定土地权益的自雇或半自雇的“小资产阶级”或半无产阶级,没有产生像印度那样大量的无地农业雇工。这是同年中国只有15.9%的人口处于世行所定贫困线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中国更快速的经济增长也是个重要因素)。
今天回顾,中国的发展经验其实与印度的截然不同。一个特别突出的经验是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农村工业化”,称得上是中国在全球范围内的重要实践创新。其主要内容首先是乡村的就地工业化,亦即“没有城镇化的工业化”。这是它“悖论”的第一方面,和斯密与马克思的预期,即伴随城镇化的工业化完全不同。同时,它主要是由基层政权组织发起、带动、经营的(后来方才进入相当高比例的私有化)。这也和基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经济学理论十分不同。我们已经看到,中国的农村工业化是西方一个理论支流——魏昂德的地方政府公司主义和钱颖一的“中国式联邦主义”——的经验根据,是和经典新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相悖的。
其后的创新也主要来自政府所扮演的角色。20世纪90年代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借助廉价劳动力和廉价土地吸引外来投资,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地方政府公司主义,而更是地方政府和非政府资本的搭配。再其后,则是国有企业的改制,它们被转化为营利性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
新的制度环境不是简单的经典理论的市场经济,而是一个混合经济体系。进入新世纪,国有和非国有经济两者基本是“平分天下”的。在那样的体系中,两者并存于市场机制之中,而国有企业毋庸说占有一定的有利条件,在资源动员和资本积累方面如此,在税收优惠等方面更是如此。
问题是,这样是否会造成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科尔奈理论(Kornai,1992)所预测的一系列的低效效果,如微观层面的职工福利负担过重、官僚化运作和低效、软预算约束等,以及宏观层面上的垄断性、排除非国有企业、低效资源配置、不平衡经济结构等。
实际上,科尔奈理论的经验根据是完全没有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不符合中国当前的混合经济实际。在中国当前的经济体系中,市场价格和资源配置机制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不仅对非国有企业如此,对国有企业也是如此。同时,竞争机制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的国有企业要和非国有企业竞争,有的则要和国内其他地方的政府和其管辖下的国有企业竞争,有的更要和国外的政府和公司竞争。这就造成了和之前的体系很不一样的运作实际。
正是在这样的混合经济体系下,中国实现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今天回顾,中国的政治体制已经证明它可以像革命时期的政党—国家体制那样是一个集中、统一、高效的体制,也能够高效地组织、动员资源。
中央于2007年指定的重庆统筹城乡的试验说明,在招商引资、融资、动员资源、开辟市场、基础建设,甚至房地产经营等方面,政府和政府企业能够起到远大于非政府企业的作用,由此来推动经济发展。更有甚者,它启示,在经济发展中,政府和国有企业所掌控的资源的市场增值以及在市场经营中所获得的利润,其幅度和可能力度要远大于政府的税收(预算内财政收入),也大于民营公司。这笔超巨型的财富一旦真正用于民生,它有力量解决改革以来积累下来的社会不公问题,能够为处于基层的农民和农民工提供其在改革时期所失去的社会保障,也可以为远离家乡的农民工后代提供其所亟需的(工作所在地的)义务教育。
而这些极大数量的基层公民收入的提高,能够为中国经济解决其高度依赖出口的问题。在全世界经济萧条给中国所带来的困境中,能够为中国经济提供其所欠缺的内需,来支撑可持续的发展。然后再通过发展所带来的国资增值和国企利润,来为更多的人民提供福利和公共服务。
正是这样的发展机制,在重庆促成了该地经济快速和健康的发展,在连续5年中既做到年均16%的经济增长率,也做到全国首位的社会发展,大手笔地处理了城乡差距方面的社会问题。而其经济健康性最鲜明的证据在于其房地产业,在经历了5年的极其快速的经济发展之后,商品房仍然徘徊于6000元/平方米的(新盖房)均价。(《2011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均价及2012年高档住房应税价格标准》,2011.12.31)这是一个大部分中等收入人群所能承担的房价,和全国其他主要城市的房地产泡沫状况十分不同。
重庆经验所包含的经济逻辑迥异于资本主义经济。两者同样是市场经济,同样依靠经济发展中的市场增值来推动经济发展。所不同的是,资本主义经济由于其组织逻辑(私有财产和资本),也由于其意识形态,只能把这样的市场增值归属于资本所有者(资本家),从而导致严重的社会不公。同时,资本家的无限利润追求和扩大再生产,也导致自然资源的无限耗损和当前的环境危机。而中国的混合经济则完全有可能走上像重庆所启示的那样的不同道路。它的国有企业的市场盈利可以变成为公平而不是私利的盈利,而它的社会公平可以同样变成为发展而公平,而不仅是为公平而公平的公平。
它与过去的计划经济的不同关键在于,计划经济因为拒绝市场,不可能借助市场的增值力量来推动公平,只能靠国家的行政手段和再分配来做到(相对)公平,结果是贫穷的公平而不是小康或富裕的公平。而重庆的经验所启示的是,国家及其企业可以借助市场力量来为公平而营利和发展,然后反过来再借助公平推动的内需来推动发展,如此螺旋式地循环。这样的方向如果真能走通,会是个了不起的实践创新。中国如果真能走上(我们可以称作)“为公平而发展、为发展而公平”这样公平和发展相互推进的道路,这将不仅是对中国而言的划时代实践创新,也是对全人类而言的划时代创新。
那样的话,过去来自资本主义发展经验的经济学理论对理解中国来说都将显得薄弱无力、不攻自破。正是如此的实践经验可能真正包含具有中国和其革命历史传统的主体性。我们可以由此看到一个既与今天西方主流截然不同的,也与过去的马克思主义主流截然不同的社会科学。如此才说得上是具有中国主体性和特色的现代文明。
——选自黄宗智《超越左右:实践历史与中国农村的发展》第十六章,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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