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板块图书分类品牌系列获奖图书图书专题新书上架编辑推荐作者团队
元杂剧复仇观念的文化阐释
聚焦元杂剧中的复仇故事,从文化学视角解读古人的恩怨情仇。
ISBN: 9787559866356

出版时间:2023-12-01

定  价:48.00

作  者:李晓一 著

责  编:郭春艳
所属板块: 社科学术出版

图书分类: 戏剧文学

读者对象: 大众

上架建议: 古代文学研究
装帧: 平装

开本: 32

字数: 150 (千字)

页数: 204
纸质书购买: 京东 当当
图书简介

本书从文化学视角对元杂剧进行研究,探寻元杂剧中复仇文化的历史渊源。具体而言,作者对元杂剧中与复仇相关的剧目进行举要及类型划分、并结合这些剧目的具体文本,对其中的复仇情节、影响因素、文化渊源等进行剖析,归纳提炼出具有代表性的血亲至上、忠义任侠、清官主事、恩怨分明和善恶有报等诸种文化观念;最后从元代独特的时代背景、民间深厚的民俗文化和观众的接受心理等不同角度,对元杂剧中的复仇观念进行文化阐释。

作者简介

李晓一,中国传媒大学文学博士,渤海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学、戏剧戏曲学以及跨文化交际、跨文化传播等。

图书目录

引 言

一、研究对象的提出

二、研究范围的界定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第一章 元杂剧复仇相关剧目举要及类型划分

第一节 元杂剧复仇相关剧目举要

第二节 元杂剧复仇相关剧目类型划分

一、按复仇原因划分的类型

二、按复仇方式划分的类型

三、按复仇者身份划分的类型

四、其他类型

第二章 元杂剧中体现的多种复仇观念

第一节 血亲至上观念

一、血亲观念是宗法社会的本根基础

二、血亲关系使个人找到血缘归属

三、血亲复仇的正义性表现

第二节 忠义任侠观念

一、忠义之士相助复仇

二、侠义之士仗义援手

第三节 清官主事观念

一、“清官”的语义内涵衍变

二、清官对自身责任的明确认知

三、蒙冤百姓对清官的热切期望

第四节 恩怨分明观念

一、恩仇并举:报仇作为报恩的表现

二、恩大于仇:为报恩而放弃复仇

三、恩仇必报:“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恩仇观

第五节 善恶有报观念

一、善恶有报观念的本土传统

二、善恶有报观念的宗教融合

三、元杂剧普遍体现善恶有报观念

第三章 影响元杂剧复仇观念的因素

第一节 复仇母题是元杂剧复仇观念的文学根源

一、神话传说中的复仇因子

二、史传文学是复仇故事的主要载体

三、小说等叙事文学增强了复仇事件的故事性

四、诗歌对复仇之义的弘扬

第二节 异族统治加深了元杂剧的复仇观念

一、政治腐败与道德沦丧

二、民族歧视与法律缺失

三、经济掠夺与赋税剥削

四、思想冲突与文化融合

第三节 民俗传统体现元杂剧复仇观念的俗文化性

一、鬼神信仰与鬼灵崇拜

二、丧葬民俗与语言民俗

三、占卜民俗与梦兆民俗

第四节 观众趣味激发元杂剧复仇观念的张扬

一、对“传奇性”的追求

二、宣泄情感的观赏需求

三、爱憎分明的情感指向

第四章 元杂剧的复仇文化渊源

第一节 原始时期的复仇情结

第二节 儒家文化强化复仇

一、孝亲思想是复仇的道德基础

二、『以直报怨』表现儒家要求复仇公平

第三节 史官文化颂扬复仇

一、赞扬矢志完成复仇大业

二、称颂助人复仇的侠义情怀

第四节 法律制度与复仇的冲突

一、从自由到约束

二、约束中的冲突

结 语

一、弘扬传统的复仇精神

二、显现自觉的悲剧意识

三、传承壮美的伦理正义

参考文献

序言/前言/后记

序 言

作为元代文化艺术的典型代表,元杂剧一直是颇受关注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重点。一方面,它是杂剧形式最为辉煌的表现阶段,艺术形态几近完美;另一方面,元朝这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政权为之提供了独特的文化背景,我们可以在元杂剧中品味出那个时代特有的物态人情。由此,依托文化学的视角对元杂剧进行研究,可以更好地发现元杂剧丰富的思想意蕴和文化内涵。其中,“复仇”这种人类社会的古老话题和人类情感的普遍存在,在元杂剧中也得到了充分展现。与复仇有关的元杂剧体现出了独特的文化价值,这既与久远而深固的复仇认知和传统有关,同时又与文学母题、时代因素、情感补偿等方面联系紧密。

本书从四个角度对元杂剧中的复仇观念进行了分析和阐释。首先,对元杂剧中与复仇相关的剧目进行整理和类型划分。全书以《元曲选》和《元曲选外编》为研究基础,通过逐篇审读,整理出与复仇相关的元杂剧共约五十部,并依照复仇原因、复仇方式和复仇者身份等不同标准进行类型划分,对其中涉及复仇的剧目情况予以全面梳理。其次,经由具体的复仇情节提炼出血亲至上、忠义任侠、清官主事、恩怨分明和善恶有报等元杂剧复仇相关剧目中体现的复仇观念。再次,探求对元杂剧复仇观念产生影响的因素。分别从弘扬复仇的文学传统、元代独特的时代背景、民间深厚的民俗文化和观众欣赏的接受心理等不同角度,对复仇母题、异族统治、民俗传统和观众趣味等因素进行分析,说明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对元杂剧中的复仇观念产生综合影响。最后,追溯元杂剧的复仇文化渊源。通过对原始人类共有的复仇心态、儒家文化对原始复仇心理的强化、史官文化对复仇的颂扬,以及法律制度与复仇的冲突这四个方面的分析,探寻元杂剧复仇文化的历史渊源,与前文内容互相印证,说明元杂剧中体现的复仇观念是中国古代复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书重点在于通过对元杂剧中与复仇相关剧目的分析,探求其中反映的多样复仇观念,进一步深入剖析影响这些复仇观念的因素,追溯复仇文化的渊源,对其进行多种角度的阐释,以期对元杂剧的文化研究实现有益的补充。但由于学识有限,难免有疏漏欠缺之处,敬请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不吝赐教。

李晓一

2023年12月

编辑推荐

本书从文化学视角对元杂剧进行研究,探寻元杂剧中复仇文化的历史渊源。具体而言,作者对元杂剧中与复仇相关的剧目举要及类型划分、并结合这些剧目的具体文本,对其中的复仇情节、影响因素、文化渊源等进行剖析,归纳提炼出具有代表性的血亲至上、忠义任侠、清官主事、恩怨分明和善恶有报等诸种文化观念;最后从元代独特的时代背景、民间深厚的民俗文化和观众的接受心理等不同角度,对元杂剧中的复仇观念进行文化阐释。

精彩预览

血亲关系使个人找到血缘归属

由于血亲观念在宗法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对血缘归属的找寻成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存在价值之一。血亲关系正是给予人们血缘归属的根本所在,对血缘归属的探求也正是对血亲关系的寻找,这种找寻是终其一生的,甚至可以让人罔顾时间的跨度和养育之情。血亲关系的变化导致了血缘归属的改变,即使是从小被养父母抚养长大,已经得到了一个合理的社会身份,可一旦知道并非亲生,感情也会立即发生转移,甚至连于己有恩的养父母也从亲人变成了仇人。

《合汗衫》中,张孝友一家被陈虎暗算,李玉娥为保全肚子里的孩子,不得不含屈忍辱地与陈虎生活,陈豹在陈虎的打骂下长到十八岁时,才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一直对陈虎隐忍是因为后者是自己的父亲,如今得知他不仅不是自己的生父,反而是害死生父的仇人,当时便气得昏死过去,醒来就骂道:“这贼汉原来不是我的亲爷!”并立即决定要去窝弓峪里,“拿贼汉报父冤仇”。

《认父归朝》中的尉迟保林,在知道自己被收养的实情后也立刻丢弃了“刘无敌”的身份,甚至决定要捉了养父刘季真向亲生父亲尉迟敬德献礼。他毫不念及刘季真二十年的养育之恩,转眼便将父子亲情全部转移至二十年未曾谋面、也从未尽过抚养义务的尉迟敬德身上,就连当年刘季真的收养,也变成了造成“父子分离二十年”的根由。在他看来,“我本是尉迟保林,直被你瞒到如今。执缚去权为投献,请看道那个欺心”,因此表示要“竭力报冤仇,在意的驱兵众”。一切都在说明真相后变得理所当然,刘季真也只好慨叹“罢、罢、罢,他本是尉迟公的孩儿,没来由养的他长大成人”,无奈接受“倒将我来做降唐的礼物”这样的结果,可见血亲之情的感召高于一切。

《赵氏孤儿》更是血亲复仇的典型代表,突出表现了血缘亲情不可撼动、不能转移,更不可改变。赵孤依靠多位仁人义士的帮助侥幸得活,却以程婴之子的身份被养在屠岸贾身边,被其认作养子。从剧中我们得知,屠岸贾待赵孤甚厚,对其倾囊相授,教得他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屠岸贾甚至打算将来弑了灵公,夺了晋国,再将这些好处都传与他。对于这一点,程婴也是认同的,知道屠岸贾对赵孤非常喜爱,可见这二十年的时光中,并无子嗣的屠岸贾待赵孤如同亲生。但是赵孤知道自己的身世后,还是毅然决然地表示要向屠岸贾复仇,态度刚硬明确,完全没有犹豫思量,毫无回转余地,并对自己不知内情地与仇人生活了这么多年悔恨无比。第四折中赵孤的几段唱词旗帜鲜明地表明了他的立场,充满了对亲生父母的愧疚、对程婴和各位义士的感激,以及对屠岸贾的仇恨:

【普天乐】听的你说从初,才使我知缘故,空长了我这二十年的岁月,生了我这七尺的身躯。元来自刎的是父亲,自缢的咱老母。说到凄凉伤心处,便是那铁石人也放声啼哭。我拼着生擒那个老匹夫,只要他偿还俺一朝的臣宰,更和那合宅的家属。

【上小楼】若不是爹爹照觑,把你孩儿抬举,可不的二十年前早撄锋刃,久丧沟渠。恨只恨屠岸贾那匹夫寻根拔树,险送的俺一家儿灭门绝户。

【幺篇】他他他把俺一姓戮,我我我也还他九族屠。……哪怕他牵着神獒,拥着家兵,使着权术,你只看这一个那一个,都是为谁而卒?岂可我做儿的倒安然如故?

【耍孩儿】到明朝若与仇人遇,我迎头儿把他挡住。也不须别用军和卒,只将咱猿臂轻舒,早提番玉勒雕鞍辔,扯下金花皂盖车,死狗似拖将去。我只问他人心安在,天理何如?

【二煞】谁着你使英雄忒使过,做冤仇能做毒,少不的一还一报无虚误。你当初屈勘公孙老,今日犹存赵氏孤。再休想咱容恕,我将他轻轻掷下,慢慢开除。

【一煞】摘了他斗来大印一颗,剥了他花来簇几套服,把麻绳背绑在将军柱。把铁钳拔出他斓斑舌,把锥子生挑他贼眼珠,把尖刀细剐他浑身肉,把钢锤敲残他骨髓,把铜铡切掉他头颅。

【煞尾】尚兀自勃腾腾怒怎消?黑沉沉怨未复。也只为二十年的逆子妄认他人父,到今日三百口的冤魂方才家自有主。

……

二十年的时间并不算短,何况赵氏一族被害之时赵孤还只是个婴儿,对父母亲友完全没有任何概念,真正陪伴、照顾他的是他的“父亲”程婴;再有便是“义父”屠岸贾,可以说是朝夕相对,日夜相伴。不过在赵孤看来,虽然屠岸贾对他有二十年的养育之恩,但是这并不足以也不可能抚平让他“一家儿灭门绝户”的恨;相反,还增加了这二十年认贼作父的仇恨。因此,他对于向屠岸贾复仇是没有一点犹疑的。

也正是因为有这些现象的存在,养父母们往往刻意隐瞒实情,就是害怕一旦被养子知道真实身份,自己也就失去了这个孩子。《五侯宴》中李嗣源引述“鸡鸭论”告诫世人:“劝君莫养他人子,长大成人意不留。养育恩临全不报,这的是养别人儿女下场头。”这一方面说明了养父养母的难处,希望为人养子者不要一朝得以认亲,就将养父母抛弃;但另一方面也印证了血亲关系的强大。李嗣源受这种理念的影响而不肯将实情告诉李从珂,怕他知道了,便要去认亲娘,而自己这十八年来的养育之情很有可能就烟消云散了。可对于李从珂来说,与亲生母亲骨肉分离十八年,如今得见生母,却不能相认,情何以堪?他对养父说的一段话表明了自己的痛苦心情:“可怜见您孩儿,怕不在这里一身荣华;我那亲娘在那里与人家担水运浆,吃打吃骂,千辛万苦,看着至死,不久身亡,你孩儿争忍在此不去认母也?我说罢也雨泪千行,恰便似刀搅我心肠。做娘的忍饥受饿,为子的富贵荣昌。可怜见看看至死,可来报答你这养育亲娘。”李从珂对养父母的抚养之情固然心存感激,但亲生父母的血亲纽带是个人身份得以存在的初始因由。其面对亲生母亲遭遇欺凌的痛楚和誓要为之报仇的坚定心意,恰恰说明了血亲大于养亲的观念认知,这也正是血亲关系的强大之处。

线上商城
会员家.png 书天堂.png 天猫旗舰店.png
会员家 书天堂 天猫旗舰店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png   微博二维码.png
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

微信号:bbtplus2018(工作时间)
电话:0773-2282512(工作时间)

我要投稿

批发采购

加入我们

版权所有: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PRESS(GROUP) |  纪委举/报投诉邮箱 :cbsjw@bbtpress.com    纪委举报电话:0773-2288699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 | 网出证 (桂) 字第008号 | 备案号:桂ICP备12003475号 | 新出网证(桂)字002号 | 公安机关备案号:45030202000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