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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画报里的婚恋故事
征婚、订婚、结婚、离婚、情殇,5大类婚恋主题,60个精彩婚恋小故事,50余幅高清老画报,满足你对民国时期婚恋情况的全部好奇!
ISBN: 9787559846556

出版时间:2022-02-01

定  价:78.00

作  者:周利成 著

责  编:蔡楠
所属板块: 文学出版

图书分类: 史料典籍

读者对象: 大众

上架建议: 历史、文化、文化史
装帧: 平装

开本: 16

字数: 280 (千字)

页数: 312
图书简介

人类社会所有的社会关系,归根到底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婚姻关系则是基础,它不仅是男女两性问题,而且还涉及生育、亲情、伦理、抚养、教育、继嗣、遗产等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研究一个时代的婚姻问题,实际上就是打开了管窥该时代的一个窗口。本书稿正是以汗牛充栋的民国画报和卷帙浩繁的档案为资源,以婚恋为独特视角,通过征婚、订婚、结婚、离婚、情殇五个板块,讲述一个个民国时期的婚恋故事,揭示民国人物的婚恋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反映整个民国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变迁。

作者简介

周利成,1965年生。天津市档案馆编辑研究部副主任,副研究馆员,天津市档案系统编研专家。著有《民国画报人物志》《天津老戏园》等作品。在《中国档案报·档案大观》等报刊开设“解密档案”“老周新说老画报”等个人专栏。

图书目录

辑一 征婚

中国早期的“非诚勿扰” 003

民国征婚妙文 010

另类女性的任性征婚 013

民国征婚中的骗局 018

以征婚为噱头的《小快报》画报 022

民国征婚现象分析 025

一个民国公务员的征婚故事 029

辑二 订婚

民国婚姻的必要程序——订婚 043

一个大学生的订婚故事 046

民国明星的秘密订婚 050

陈嘉震与貂斑华订婚风波 053

津门才女包经第订婚记 061

林庚白、林北丽订婚记 063

“金嗓子歌后”周璇的“订婚热” 073

辑三 结婚

奇葩婚礼各不同 091

中国最早的空中婚礼 094

便衣队暴乱中的两场婚礼 097

轰动一时的蒋陶婚姻 101

画家童漪珊婚礼花絮 104

管洛声为谭林北证婚 107

从危文绣改嫁风波看中国妇女解放的艰辛历程 109

熊希龄与毛彦文的老少恋 119

张海若割须求爱记 127

齐燮元曾是华世奎的女婿 130

王君异的“三无”婚礼 132

京剧名伶余叔岩再婚花絮 135

宁园的第二场集体婚礼 138

徐卓呆与孙漱石的儿女婚姻纠纷 141

电影皇后胡蝶的盛大婚礼 151

曹禺两次为陆以洪做伴郎 161

鲍贵卿与李律阁联姻 163

张伯苓促成伉乃如续弦 166

吴云心的速成婚礼 168

奉祀官孔德成婚礼志盛 171

“海怪”严仁颖婚礼 174

备受谴责的1947年空中婚礼 176

天津市市长杜建时在北平结婚 182

辑四 离婚

名伶章遏云的一曲繁华梦 215

溥仪、文绣离婚真相 219

民国时期离婚潮 226

邰爽秋与黄季马离婚风波 229

袁世凯之女与曹锟之子离婚案 234

周璇与严华婚变始末 238

罗舜华、李绮年互殴案 253

言慧珠与白云的短暂婚姻 259

辑五 情殇

越剧名伶筱丹桂自杀风波 275

不自由 毋宁死——贺蝶、杨怀椿为爱殉情 284

轰动北平的刘景桂枪杀情敌案 292

序言/前言/后记

自 序

《易》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从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便是婚姻。婚姻使人类得以繁衍,社会得以延续。

人类社会所有的社会关系,归根到底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婚姻关系则是基础,它不仅关涉男女两性问题,而且还涉及生育、亲情、伦理、抚养、教育、继嗣、遗产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研究一个时代的婚姻问题,实际上就是打开了管窥该时代的一个窗口。《老画报里的婚恋故事》正是以汗牛充栋的民国老画报和卷帙浩繁的档案为资源,以婚恋为独特视角,通过征婚、订婚、结婚、离婚、情殇五个板块,讲述一个个民国时期的婚恋故事,揭示民国人物的婚恋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反映近代中国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变迁。

民国是我国近代史上一个新旧交替的特殊时期。一方面,旧事物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新事物在悄然萌生、滋长、蔓延;另一方面,旧事物仍有一定的生命力,仍在做最后的挣扎,新事物则不断地适应民国土壤,在艰难生长。于是,就出现了新旧杂陈、中西碰撞的现象。民国时期的婚姻问题亦是如此。一方面,传统婚姻观念发生动摇,沿袭数千年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传统六礼婚仪,发生了根本改变。以陈独秀、李大钊、鲁迅为代表的新式知识分子,对传统婚姻观念进行了深刻剖析和猛烈抨击,铲除封建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制,废除娼妓、反对纳妾的呼声此起彼伏。而蔡元培、章士钊、郭沫若、蒋百里等则身体力行,站在新式婚姻的潮头,引领婚恋的方向。他们最先开始接纳西式婚仪,从凤冠霞帔到洁白婚纱,从六礼之仪到教堂神父,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婚姻的主导权开始下移至男女当事人,父母只有把关权而无决策权。另一方面,由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加之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新式婚姻仅局限于先进知识分子群体和社会精英,大多数人仍然恪守成规,阻挠破坏新式婚姻,传统婚姻仍占据社会主流,内陆、农村等相对闭塞的地区尤为突出。更有一些觉悟了的知识分子在理论上倡导新式婚姻,但在实践中却屈从于父母意志,就连柳亚子、胡适、梁思成、林徽因等社会名流也都经历过包办婚姻的困扰。胡适为了给好友蒋梦麟做证婚人,不得不从家中的窗子爬出;国民政府的最高统帅蒋介石的婚礼也是中西合璧。于是,民国时期就呈现出明媒正娶、包办婚姻、买卖婚姻、自由恋爱、新式婚礼共有,一夫一妻、妻妾成群、嫖娼宿妓并存的奇怪现象。

我国最早刊登征婚广告的人当数蔡元培和章太炎两位先生。1900年前后,蔡元培先生留洋归来,公开刊登启事向全国征婚。他不仅绅士开明而且尊重女性,他的征婚条件既约束自己又为女性着想。相比之下,章太炎先生的征婚条件则保留了一些旧时文人的老情调。随着以民办报刊为主体的民族报业的日趋兴旺和新闻出版业的全面发展,20世纪20年代,征婚广告开始屡见报端。而随着男女平等、妇女解放思想的深入人心,一些新女性也不甘人后而主动出击,刊发征婚广告。

订婚,又称定婚、婚约,是定亲的演变,是民国以前的重要婚俗。定亲的时代,有的是指腹为婚,有的是孩提时期的娃娃亲,自然毫无爱情可言,两个互不相识的年轻男女由着家长们做主,对于爱的憧憬无疑是极其模糊的。进入民国,订婚仍是男女婚娶的一个必要程序,“结婚是人生的终身大事,订婚是终身大事的决定”,其重要地位几乎超越了结婚仪式。民国的订婚经历了父母做主,父母为主兼与当事人议定,及当事人做主征得父母同意的三个阶段。

民国时期,男女成婚最重要的形式就是举行婚礼,结婚证书可以没有,婚礼必不可少。但婚礼仪式在悄然改变,逐渐趋向简约文明。新式文明婚礼最先在上层社会和知识界盛行,婚礼只是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吃上一顿喜宴,喜宴上的演讲取代了传统的闹洞房;还有人在请帖上根本不写明是婚宴,来宾到场方知真相;更有如画家王君异者,仪式上无双方家长、无装饰、无婚书、无礼金,直截了当,一吃而散。1929年圣诞节,国民革命军第十路航空司令刘沛泉与南京女子中学女教师王素贞,在上海虹桥机场乘坐沪蓉航线民用第一号飞机,在空中举行的浪漫而刺激的婚礼,是中国的第一场空中婚礼。1935年,孙志超与徐綦在上海第六号渡轮上举行的婚礼,成为中国的第一场水上婚礼。同年,在上海市政府大礼堂,57对新人举行了中国第一场集体婚礼。

自古以来,男子不仅可以娶妻,还可以纳妾,妻亡后更可以续弦。而女子,由于受“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从一而终”“生是夫家人,死是夫家鬼”等封建思想的束缚,夫亡后则要守节,孤独终老。1930年12月,国民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在法律上改变了数千年来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思想,反映了男女平等的精神,确立了一夫一妻制。然而,1935年熊希龄、张海若、齐燮元相继娶了小自己近20岁的毛彦文、杨嗣馨、华泽愉,这三桩婚事在当年轰动一时,舆论界一片赞美、艳羡之声;就在同一年,43岁的黎元洪孀妾危文绣改嫁30岁出头的王葵轩,却引来以黎氏家族为代表的封建卫道士们的一片责骂,甚至被青岛市市长驱逐出境,最终,屈服了的王葵轩被迫与危文绣分手。另外,从貂斑华的订婚风波、筱丹桂的服毒自尽、阮玲玉的香消玉殒等个案中亦可以看出,男女平等、婚姻自主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民国以前,男子可以出妻,而不闻女子出夫,解除婚姻关系一直是男人的专权。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三从四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旧思想的影响,二是因为家庭财产悉数归于男方所有。民国以后,女子放开缠足,走出家门,步入学校,有了工作,在经济上、人格上获得独立,家庭生活不美满的女性开始主动提出离婚。1931年8月,更因淑妃文绣拿起法律的武器,与末代皇帝溥仪在天津成功离婚,不久遂在平津一带掀起一波女性离婚潮。当年的妇女不仅有了摆脱痛苦、选择幸福的愿望,并且开始付诸行动。

因此可以说,民国时期的婚姻变革具有文化变革的特征,其直接与社会变革联系起来,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一心装满国,一手撑起家;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在世界的国,在天地的家;有了强的国,才有富的家。”一曲《国家》唱出了国与家的密切联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核心;家庭稳固是国家稳定的根本,婚姻美满是家庭稳固的基础。希望读者能够通过此书,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更加珍惜自己的婚姻,更加珍爱自己的家庭,更加热爱我们的国家。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每对眷属都能白头偕老,愿每个家庭都能幸福美满,愿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

——选自《老画报里的婚恋故事》,周利成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2月

编辑推荐

近代中国最早刊登征婚广告的知识分子是谁?

是蔡元培和章太炎两位先生。1900年前后,蔡元培先生留洋归来,公开刊登启事向全国征婚,他提出了五个条件:一、女子须不缠足;二、须识字;三、男子不娶妾;四、男死后,女可再嫁;五、夫妇不相合,可离婚。民国初年,章太炎先生刊登征婚广告,要求女方:一、须文理通顺,能作短篇文字;二、系出名家闺秀,举止大方;三、有服从性质,不染习气。由此可见,蔡元培先生不仅绅士开明,而且尊重女性,他的条件既约束自己又为女性着想;而章太炎先生的征婚条件则保留了一些旧时文人的老情调,并且尚未脱离三从四德的旧窠。

民国时期订婚竟要在报刊发表启事?

男女双方订婚、结婚、离婚甚至同居、解除同居等均需登报声明,可谓民国时期的一种风潮、时尚,其中尤以订婚启事数量最多。订婚启事内容多是:“×××、×××订婚启事:我俩承×××与×××二先生介绍,并得双方家长同意,敬于×月×日在×地订婚,特此启事。”订婚启事的作用,除了新人秀恩爱外,也让双方亲友有目共赏,更是婚约的文字凭证,免致悔约。发表订婚启事需要慎重,曾经就发生过启事撤回,男女双方各执一词以至于对簿公堂,最终悲剧收场的事件。

民国有哪些堪称奇葩的婚礼?

南开大学国文教师杨鸿烈与万家淑女士婚礼庆典,证婚人梁启超、张伯苓和一众傧相都已齐聚南开女子中学礼堂,仪式开始前才发现新郎忘带婚书、新娘忘带戒指,慌忙各自派人去取,才得以完婚。

上海一对新人婚礼结束,新郎与饭店结账时,才发现所带现款不足以结账。新郎手中无物可押,饭店经理称如欠款不能付清,须将新娘扣留以作质押。新郎无法,只得让新娘留住店内,自己出外筹款。及至第二天近午,新郎方才付清欠款领回了新娘。

漫画家王石之与女子联名发了一份不知由头的请柬宴请亲朋好友,众人疑惑不解,直到现场才知道是结婚喜宴。原来王石之不想让友人送礼,故请柬未书结婚字样。而且结婚也没有婚礼仪式,只有一位证婚人。

精彩预览

中国早期的“非诚勿扰”

著名导演冯小刚的代表作《非诚勿扰》,演绎的是当代中国的征婚故事。据史料记载,早在清末民初,我国已有征婚启事。查阅民国时期报刊广告栏中的征婚启事,也往往会在末尾处看到一句“无诚意者,请勿尝试”。

我国古典小说和戏曲中,常有抛绣球招亲的故事。当到了婚嫁年龄,有些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就要高搭彩楼,公告天下,预定日期,抛球招亲。当日,求婚者齐集彩楼之下,姑娘暗自相中意中人,便将绣球向其抛去。当然,姑娘不是“灌篮高手”,往往把绣球抛偏。这“抛绣球”的结果或许不是你情我愿,但姑娘多相信命中注定,谁得了绣球便跟谁成亲。因女方不是官宦人家便是商贾巨富,男方自然像中了彩一样欢欣鼓舞地接受。记得京剧《红鬃烈马》第二折《彩楼配》,就讲述了唐丞相王允的三女儿王宝钏,在十字街头高搭彩楼抛绣球选婿,绣球偏中花郎薛平贵。王允嫌贫爱富,悔却前言,王宝钏遂与父三击掌后随薛平贵投奔寒窑,演绎了一段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这抛绣球招亲被认为是我国最早的征婚形式。

最早刊登征婚广告的知识分子当数蔡元培和章太炎两位先生。1900年前后,蔡元培先生留洋归来,公开刊登启事向全国征婚。他提出了五个条件:一、女子须不缠足;二、须识字;三、男子不娶妾;四、男死后,女可再嫁;五、夫妇不相合,可离婚。由此可见,蔡元培先生不仅绅士开明,而且尊重女性,他的条件既约束自己又为女性着想。相比之下,章太炎先生的征婚条件则保留了一些旧时文人的老情调。他要求女方应是个大家闺秀,能写小文章,并且表明,女方婚后需居服从地位,显然没有脱离三从四德的旧窠。

随着以民办报刊为主体的民族报业的日趋兴旺和新闻出版业的全面发展,征婚广告开始屡见报端。查阅当年的《申报》《大公报》《益世报》《民国日报》《顺天时报》《北洋画报》等报刊,可以找到数千则五花八门的征婚广告。笔者找到的最早的征婚广告,是1921年12月22日《申报》上落款为“云白”的一则:“刻有某君思娶一女,须得品貌才学俱全,年岁20以上,无有嗜好,身家清白。请将详细履历、年岁、籍贯何处,投函至新闻报馆第98号信箱,如不合意,恕不答复。”

1924年2月20日,《民国日报》刊登了《变相的媒婆——征婚广告》一文,说明征婚广告在当时已是司空见惯。同年2月15日,《天津妇女日报》社接到北京寄来的一则征婚广告:“女子注意!中学女学生注意!征婚启事。吾友黄无必兄,现为国立某大学肄业,为人极和蔼忠厚,性沉着而笃于学,富活泼向上的精神,其家则小康,其年已弱冠矣。现拟在京择婚,特托我广为介绍。我觉得现代男女,社交不公开,欲使男女自由恋爱之实现,是不可能的。这是青年男女们所同感的困难。现在认为比较适当的办法就是广告征婚了。这是我代吾友办理广告征婚的动机。名媛闺秀,通人达士,当不以为怪也。凡有年20 岁以内,在中学毕业或肄业及曾受过适当教育之佳人才女,愿意适人而又有诚意与吾友合作者,均请将姓名、年岁、籍贯、住址、履历、性格、志向、嗜好及家庭状况、求学经过等项,详细叙明……”

征婚广告的普遍出现,也衍生出了许多以征婚为题材的诗歌、随笔、评论、小说和电影。如1925年5月29日的《顺天时报》为征婚广告还配写了四首小诗,今日读来,也可领略到当年征婚广告中的风雅:

若为色相若为声,大似唯心定未成;

八字打开无隐匿,更嫌何处不分明。

一重雪上一重霜,断送春光去渺茫;

不借东风些子力,梦魂从此不成香。

的的三身只此身,空教睹面隔前尘;

哪堪更问张三李,半是阎浮谤法人。

飘零桃梗逐风潮,剩得红羊劫后身;

几处白杨新厝家,三年碧血痛慈亲。

故园空洒铜驼泪,客邸频惊铁马魂;

未复大□犹忍死,溯回往事只酸辛。

无端漂泊作依刘,坠地今将二十秋;

学禀鲤庭□咏絮,味思鲈脍莫登楼。

蜉蝣身世空余恨,文字因缘孰与亲;

太息中原方扰攘,欲从范蠡泛扁舟。

虽然征婚风行不久,即遭一些保守士绅的抵制甚至谴责,但也有些超前人士刊出过一些奇葩式的征婚启事,读后让人瞠目。如1926 年5 月21 日《申报》中的《一张离奇的征婚广告》一文披露了一位留美男士征婚启事,这则启事所列条件,就是放在今天恐怕也难以令人接受。

该文作者赵宣有一位从汉江归来的朋友,提供给他一则“空前所未有见过”的《留美文学士陈征婚广告》:

鄙人今年25岁。湖北武昌人也。曾卒业于美国著名大学,得有文学士学位。现任武汉某专校教授,每月有三百元之进项,家有恒产。现拟征求一位同情的女士,以为内助。须具下列之资格者为合格:

1. 年龄自18岁至23岁,籍贯不论。须身家清白,但人品只求面无麻子、身无斑点。学问:曾受过五年以上之家庭教育、十年以上之学校教育,稍悉育婴经验者。

2. 三年以内自问能为鄙人生得子女三人以上者,并使鄙人可不得生纳妾之心欲者,最为合格。

凡自问具有以上之资格者,请开明详细履历,随附最近之全身裸体照片,函寄武昌邮政总局拣信处转交。合则约期面试,不合原件退还,保守秘密,以重道德。

此君不论貌美与否,但求“面无麻子、身无斑点”,空口无凭,寄来裸照,亲自验看。观此启事,笔者不禁感叹此君的大胆和勇气。他追求完美已近乎变态,俗话说人无完人,更何况“面无麻子、身无斑点”者,恐怕世间难觅。在当年女性视贞节为生命的传统观念下,试问有哪位未婚少女会将自己的裸照随便给一个陌生人?就是想给,在当时摄影技术尚不甚发达的年代,在一般的家庭中,如何找到一位摄影师给自己拍裸照?倘若这些裸照流到坊间,那么这位女性还有无脸面活在世上?所以,我相信此君的广告肯定是白瞎了。

早期刊登征婚广告者仅限于男性,这也说明男性在婚姻问题上的主导地位。但随着男女平等、妇女解放思想的深入人心,一些新女性也不甘人后而主动出击。1927年7月25日的《申报》刊登了一则女性征婚广告:“先父前清举人,遗下兄妹,先母临终嘱我抚养。现小妹年16岁,中西女塾读书,性温柔,善家政。如有20岁左右青年,身家清白,家产数万者,带四寸照片及姓名、住址、家情、履历表,上午10时到宁波路10号典业银行楼上陶文接洽。”从这则广告中可以看出,当年征婚后还不是要求应征者先写应征函再选择性地见面,而是有意者直接到约定地点见面。而在1928年11月1日《申报》上的某女征婚就开始是先投函并由报馆代收了:“某女公子,身出名门,工诗善画,年方二九(18岁),父母爱若掌珠。兹因欲得子婿,特为征求,冀作雀屏之选。1.年龄17至22,身家清白,品学兼优;2.女方虽有相当妆奁,应征者须有职业,经济独立之可能(如中选后尚有求学,期内得资助其学费);3.开详细籍贯、履历、住址及其知友一二人之住址。寄《申报》馆第336信箱。”女方虽是富家子女,但男方有职业、经济独立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再如同年12月12日《申报》刊登的一则女子征婚的趣闻。花女士,绮年玉貌,美艳无比,父母爱若掌珠,欲予选择佳婿,乃刊登征婚于各报。有个王生,翩翩年少,竟获雀屏之选,既尔文定择年内结婚。唯王生未见花女士庐山真面,引以为憾。乃托词冬至送礼,在三友社购清气帐一顶,拜见丈母,慰问未来丈母置办妆奁之劳苦。盛称清气帐之优好,冷天既可避免风寒,又可透达空气,为最新式最合卫生之帐子。嘱丈母不必另做,备为新床应用。这段趣闻告诉我们,当时女子征婚还是有别于男子,征婚者与应征者只是书信往来,婚前并不见面。

至20世纪20年代,无论男女,征婚启事的模式基本定型为三部分:一是征婚者的自我介绍;二是对应征对象的要求,即征婚条件;三是明确联系方式。

刊登广告不是初婚者的专有权利,再婚者也陆续加盟进来。1928年4月28日《申报》上的征婚人就是一位再婚者:“兹有某君,系医科大学卒业,悬壶海上,历有年所。刻急欲续弦。如有闺女、名媛(再醮之妇亦可),年在20岁以上25岁以下,身家清白,姿容楚楚,并有相当学识,愿意应征者,请具详细履历及全身照片一张,寄至福州路9号5楼陈仲良收转。合则面谈,不合则将照片发还并严守秘密,决不泄露。特此登报征求,即希公鉴。”

在旧中国,上海、天津、广州、苏州、重庆等均曾设立外国租界,那里有许多来华的淘金者。有些外国人早期来华,他们的儿女就出生在中国,自小在中国长大。他们不仅会中文,而且也适应了中国的生活习惯,接受了中国的传统文化,所以一些未婚青年也愿意找一位中国姑娘作为终生的伴侣,他们也在报刊登载征婚启事。如1928年5月29日《申报》的一则男性征婚启事:“英国少年诚意征婚,英人某君,年27岁,现供职于上海租界行政方面,有永久之地位,兹以极诚恳之意征求华人高尚女士为终身良伴,以共谋家庭幸福。应征来函,绝对保守秘密,请投函本报天字信箱326号。”再如同年12月12日《申报》上的一则法国女子征婚广告:“年轻法女,面容秀丽,性贞静,母俄籍,通英、法、俄语言及文字,现因孑然一身,故急欲征一高尚华人结为夫妇。有意者,请写法或英文信投本报天字632号信箱接洽。”这两则征婚启事的内容简洁明了,征求条件均为宽泛的“高尚华人”,一是说明他们的随意性,不管条件如何,见面看了人再说;二是说明他们担心没有多少中国人肯接受一个外国人,应征者不多。

1941年11月11日,《申报》上刊登了一位在上海住亭子间的外国朋友的征婚广告,字里行间,透出了真诚坦白和风趣幽默:“金汤,印第安混血种人,28岁足,中学差一学期辍学。现在干万国公寓招待员,午餐时间充绅士食堂仆欧,礼拜六晚并任无线电城播音人侍候员。执有国家银行A种特便储单存折一扣,计积数394元(利息尚未计入)。个性积极,脸皮不薄,体重140磅,经富克医生签字证明,并无花柳病。如有淡于小姐气味,而能惯过亭子间生活者,请于星期日上午亲自到绵羊宿舍16号面洽。”后有消息称,他已征到了一位美丽贤惠的伴侣,并且他们的家庭还被誉为“乐园之家”。

进入20世纪30年代,报刊上的征婚、征友、征侣等启事日渐增多,随之而来的就是乱象丛生,有言辞荒谬、有伤风化者,有借此捉弄人、开玩笑者,更有骗财骗色、拐卖妇女者。因此,天津、北平等地就曾有取缔征婚广告之举。1935年2月21日《益世报》载,天津市政府特令公安局对征婚广告予以取缔,派检查人员随时注意。为此,市政府发布公告称:“查本月2日,某报广告内有征求女伴广告一则,言辞荒谬,有伤风化,亟应严予查禁。合行抄录原报,令仰该局遵照。转饬该报社立将该广告停止刊登,并通传各报社,嗣后遇有此类事件,一体禁刊毋违。”市公安局遂勒令该报社将此征婚广告撤销,并函知全市各报馆嗣后有类此事件,一体禁刊,并转知检查各员随时注意。

据《益世报》载,1936年3月,由于北平因征婚而发生的诈骗案与日俱增,北平市政府遂出令禁止。此后一段时间内,北平各报此项广告始行绝迹。

但因适龄男女对征婚有需求,征婚广告也有市场,政府的一纸禁令只能限令一时。尤其是抗战胜利后,报刊上的征婚广告更是花样翻新、层出不穷。

——选自《老画报里的婚恋故事》,周利成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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