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曹寅在江南织造任上的生活为着眼点,描述和探究了清楚统治者与江南富庶地区及该地区代表人物之间的互动关系,刻画出在康熙盛世这个表象之下的种族矛盾和社会冲突。
史景迁,世界著名汉学家。1936年生于英国,曾受教于温切斯特大学和剑桥大学。1965年获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学位,现为耶鲁大学教授。史氏以研究中国历史见长。他以独特的视角观察悠久的中国历史,并以不同一般的“讲故事”的模式向读者介绍了他的观察和研究结果,他的作品敏锐、深邃、独特而又“好看”,他在成为蜚声国际的汉学家的同时,也为成学术畅销书的写作高手。
总 序 妙笔生花史景迁
初版序言
再版序言
第一章 内务府
第二章 京城与苏州,诗词与社交
第三章 织造曹寅
第四章 南巡
第五章 两淮盐政
第六章 曹寅——皇帝的耳目
第七章 曹家的没落
附录
初版序言
本书描述清代官员曹寅(1658—1712)的生平,但这并不是一本传记。本书试图把曹寅的一生与他生活时代的制度相勾连,并给予这些制度同等的重视。所以,对我而言,重点不是曹寅在某一天去了哪里,某个时刻的心情感受如何;重要的是,当我们在中国正史里读到曹寅是一个包衣、织造、巡盐御史时,这意味着什么。曹寅的所作所为自然要予以关注;但他原来可能做什么同样重要,或者,更精准地说,律例规定他能做些什么,以及与他同时代的人处在相同的官位时又做了什么。
本书涵括的范围超过曹寅的一生。本书勾勒的情节始于曹寅祖父所处满人巩固天下时期,迄至乾隆朝曹寅孙子的时代。想当然尔,有鉴于曹寅是满人统治者的包衣奴仆,他们的故事势必鲜明反映出清朝皇帝面貌与表现方式的变易,本研究的历史背景正是清朝本身。尽管所触及的范围,不能期望可以尽诉满人统治头一百年的种种变迁和活力,但至少可以呈现它缤纷的样貌。
曹寅的曾祖父在努尔哈赤(1559—1626)时遭俘虏,被纳编进这位剽悍、足智多谋的统治者新设立的组织之一包衣佐领,努尔哈赤先求巩固自己的实力,然后在1616年称帝,号天命,国号金,以与明朝竞逐天命归属。曹寅祖父的事业始于皇太极(1592—1643)时代,他自命清朝崇德皇帝(1636),当时满人还盘踞在明人抗守的长城以北,学习、实行汉人的官僚制度。不过,1644年满人定鼎中原,运用许多满人自己的统治策略。这点可以从曹寅父亲的生涯窥知,他在顺治皇帝(1644—1661)的内务府里当差,于康熙朝辅政大臣摄政期间外放江宁织造,这是一个对满人统治者有特殊用途的职位。曹寅的一生,从幼时到辞世,都是在康熙朝(1661—1722)中度过,突显了康熙时代摸索中的治理手段。不管是曹寅还是康熙,都不会凡事视之理所当然,他们两人总是密切关注经济和政治局势;他们称不上对其所见皆有建设性的响应,但他们乐于通权达变,他们的弹性因应自然改变了中国官僚传统的模式。譬如,康熙利用南巡之便亲自查访各省民情,发展出密折制度以秘密奏报来辅助他对局势的掌握。他拔擢曹寅署理江宁织造,但并未将其职责限缩在律例所规定管理江宁城内的皇家织场上。曹寅必须平籴米价、购买铜斤、督导漕运、创办文化事业、押运佛像给寺院、奏报高官行止和收成情况。曹寅还出任两淮巡盐御史,征集每年两百万两的例行税银,还得另行筹措五十万两以供皇上的各种度支。
康熙一朝并非承平安康的时代,它不像清代尔后各朝因循旧制、抗拒变革。十七世纪末这个时代,前明遗民对新朝的威胁依然时时可见,一度与满人结盟的藩王和边疆部族亦群起叫阵,皇权的集中才刚刚开始巩固,满汉文化之间的扞格化解不易。曹寅对其生涯或许几经盘算,不过这一切似乎不太需要;环境对他的眷顾一如对他的先人。这不是一个让新人如鱼得水的时代,它比较适合迈向新时代的旧人;在1675年这一年,还有什么比得上一个有着古典汉文化涵养的满人包衣更令人敬佩的呢?曹寅就是这样的人。像曹寅这样的人具有多重用途,而他成功、忠诚的赏酬是相当高的。
不过,到了曹寅嗣子曹頫的时代,他遭遇到的是雍正皇帝(1723—1735)皇权集中的局面,而皇权的集中化往往是通过整肃阁臣来实现。曹頫没有能力适应这个时代,迎接这个时代新的挑战,而导致家道中落。到了曹寅的孙子曹霑(雪芹),才来到故事的尽头,他在乾隆盛世的时代膝下虚悬、穷困潦倒。若非曹雪芹动心起念,追忆曹家的兴衰起落,否则曹家有可能从此湮没在故纸堆中。结果就有了《红楼梦》这部小说,作者虽然最终未能完稿,但这部小说普遍被视为中国小说的扛鼎之作。这部小说刻画细腻,如今我们可以看到,在曹雪芹文学意象的背后,透露着他祖父曹寅真实的官宦生活和流金岁月。
若能综合制度、文学、政治种种文献,整体观之,曹寅个性自然跃然纸上。他是一个嗜好美物的闲散之人;他在满汉文化中,在骑射和诗赋中,在南方柔和气候的清谈机杼中,发现美好事物。曹寅饱满的美学品味,同时取悦了满人和汉人。曹寅有时会突然满腔热血、正义凛然,譬如1704年他有意大刀阔斧改革盐政,又如1711年他挺身挞伐科场丑闻的不公裁决;不过,他大体上还是安于随波逐流的。曹寅深受康熙皇帝的信任,也署理几个有利可图的肥缺,他懂得见风转舵,利用机会谋利,但从来不竭泽而渔。
史景迁步入历史研究的起步之作,用一如既往的细致笔法,勾画出盛世中“主人”与“奴才”之间相互依存的政治样态。
皇帝与宠臣,是怎么的一种主子与奴才(包衣)的关系?康熙是如何利用曹寅作为包衣(皇帝个人的奴才)这个独特的身份和地位,越过国家常规的权力体系和管理系统,达到他紧紧操控国家政治权力和经济命脉的目的?历史上的曹寅与小说《红楼梦》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曹寅与康熙》,史景迁步入历史研究的起步之作,也是他“最学术”的博士论文,格外厚重、耐读;
史景迁用一如既往的细致笔法,勾画出盛世中“主人”与“奴才”之间相互依存的政治样态。
旗制与包衣
旗制是一种兵民合一的治理手段:一般兵丁连同家人,都编入旗下;结合兵勇训练和平民登录,兵勇农耕所得以供应全旗人丁的衣食所需。满人史家考证,八旗制度上溯始于1601年,当时满族首领努尔哈赤(谥号清太祖)组织兵众,以三百人为一“牛禄”,以此奠定日后汉语“佐领”的架构。2到了1615年,依不同颜色区隔组织的方法就此定型:共有八旗,即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每一旗统五“参领”:每参领辖五“佐领”,而佐领即为旗制的基本组织单位,随着满人征服日广,招降纳叛变多,佐领之数则与日渐增。3 1634年,蒙古八旗循相同模式建立,1642年,降满汉人兵丁日众,亦另建“汉军”八旗。4
顺治、康熙两朝,旗人生活舒适,他们不是驻扎“京畿”,就是在各省“驻防”。旗人坐拥大片田产,攻下京城后,京畿的好地大多归属旗人,5并且不需为给养人丁而操烦。6再者,他们享有特别的职位保障。军职世袭之制早在清朝开国即已存在,不只见于十八世纪旗制式微之后。比如,满洲上三旗的佐领职位有百分之七十二是由本家男丁继承,百分之八十七的佐领职位是由同一家旗长期把持。7至于汉军八旗的二百七十个佐领中,有一百八十七人是世袭继承,几乎占了七成。8十七个蒙古参领,事实上每个都是世袭而来。9
满洲、汉军、蒙古旗人在清初共享繁荣稳定,但正因旗制的凝聚力强固,我们有必要谨记,满人皇帝的地位在整个十七世纪还不是很稳固。最明显的例子就表现在清初几位皇帝的连年征战:1650年代讨伐郑成功(国姓爷)和南明朝廷,1670年代废黜吴三桂和南方诸藩王,1690年代征讨噶尔丹与厄鲁特部。10从官方档案来看,清初皇帝拔擢满人高居要津也是非常小心,这虽然不像战争那么戏剧化,但也说明了皇帝的龙椅坐得稳不稳。
满人通常不谙汉语,若是由他们署理省务,恐怕会招来怨怼,因而通常授予武职,所以供职六部与大学士的满汉比例是一比一。汉人在北京或各省任官者,官不过巡抚。总督一职在顺治、康熙朝多由汉军出任,他们是满人与广大人民之间很自然的中介。11 1647年,九位总督全由汉军掌理;后来有一度每省各设一位总督,但是到了1661年,二十位总督之中有十九位出身汉军;1681年,十位总督有七名汉军,两名满人,一名汉族大吏。12 1655年,有一名满人出掌漕运总督,翌年便告老还乡。13除此之外,再无任何满人得到拔擢,直到1668年为止;而到了1670年代,才有满人出任总督;即便那时,任总督职的满人人数还是远不如汉军,直到康熙朝结束,这种现象才有所改观。而在这段时期,获任总督的汉族官员只有几人不属旗营。巡抚之权甚至不授予非旗营的汉人,以安抚旗人;1644年到1668年间,出任巡抚的汉军不下九十六人,而据1668年的圣谕,陕西、山西巡抚只由满人出任。14
前面虽然说明了旗制的某些基本事实,但仍非全貌。旗制组织不仅纳编满、蒙、汉族兵丁,区画八旗,进而再细分参领、佐领,并授予众多武职及少数重要文职。但这只是金德纯笔下所呈现的和谐景象。他在1715年如是勾勒出旗制组织:
太宗……以从龙部落及傍小国臣顺者子孙臣民为满洲;诸漠北引弓之民景化内徙者,别为蒙古;而以辽人故明指挥使子孙,他中朝将众将来降及所掠得别隶为汉军。15
金德纯是如今所知第一位旗人史家,本身即是汉军,16此书虽然意在警告军事的衰微,但仍不出宣扬手笔。金德纯在描述汉人被纳编旗下之时,忽略了汉军成形之前归降或受缚的汉人—即1631年佟养性的部队被作为日后汉军的主力之前。17沦为满人奴仆的正是这批被金德纯略而不论的汉人,而曹家正是其中的一支。
1618年,努尔哈赤发动对汉人的猛烈攻势,占领抚顺,俘虏众多汉族兵丁;1621年,努尔哈赤攻陷沈阳(奉天)、辽阳。这几场战役战况惨烈,被俘者的下场不总是好的。1618年的上谕,严命:“阵中所得之人,勿剥其衣,勿淫其妇,勿离其夫妻。”18说明这些情事确实存在。到了1626年,应课之税的名目,包括男奴、马、牛、驴、羊,同归一类。19早期的满人蓄奴,不足为奇;他们虽属侵略性、扩张性的游牧部落,但也从事农耕,随着势力日渐强大,势必掳获大批俘虏作为劳役。
最早的“包衣”是私家奴仆。20他们或是战场上敌对部族的俘虏,如蒙古人、汉人、朝鲜人,21或是罪犯的子孙,或因家贫、脱离家庭而自愿为奴仆的人。22既然包衣制度成形于八旗建制之前,想要追溯、记录这类的奴仆家族几乎是不可能的,23况且这类家族往往天各
一方,有人为奴,有的人仍保有自由之身。24一朝为奴,终身为奴,后代子孙世世为奴,可任由主子买卖。25
汉字“包衣”译自满语booi,意指“家里的”。26所以,最初的包衣可能是指主子家里从事卑贱差役之人,尽管满人定鼎中原之前,包衣亦从事农作,27开国后,许多奴仆在旗人的耕地充当管事、服劳役。28包衣很少上阵作战。29不过私家奴仆的松散制度,已不符合满人主子的宏图,满人主子的设想已逐渐转向集中化管理的组织
架构;30况且,除政治考虑之外,随着满人的东征西讨,版图扩张,汉族子民日众,更有实际上的必要将归降之人以更正规的方式组织起来,而不是分配给满族主子私家为奴。据此,在1615年至1620年之间,31开始仿效满洲八旗制度的模式,将包衣组织为佐领和参领,归隶于领旗的皇帝或满族亲王;而依附于官员或皇族的包衣仍为其所有,但已渐渐不再称为“包衣”,仅称呼为“家奴”、“家仆”。32
将奴仆重组为包衣佐领仍是权宜之计。1620年代,满人连番胜捷,招降为数众多的汉人,而这些汉人有必要以盟友的身份平等对待。于是,到了1620年代末,在满人或变节的汉族降将领军之下,归附来降的汉人逐渐参与战斗。最后,汉军在1630年代初建制成形。
诸如李永芳、佟养性这类在明廷为官又公开叛降满清的重要人物,33或者在1620年代末之后招降或被俘的汉人,似乎并无沦为包衣之虞。前一类的人通常都是加官晋爵,而第二类人则在满洲八旗或汉军入伍从军。34从现存汉人包衣的相关档案来看,不幸沦为满人包衣的汉人有其独特的时空条件。列册为奴的“尼堪姓氏”总计有八百一十三人,其中有五百三十一人住在沈阳,八十三人住在辽阳,六十六人住在抚顺。35满人是在1618年至1621年间攻占这三大城的,大多数汉人奴仆可能是在这段期间沦为包衣身份的。
曹寅的高祖曹锡远,原居沈阳,以正白旗包衣的身份,列名满人氏族的族谱之中;不过族谱并未载明曹锡远何时入了旗籍。36时间点很有可能是在1621年沈阳沦落、曹锡远被俘之时。满人征服的正史提及,1621年5月4日攻陷沈阳后,“论功行赏,籍所俘获分配将士”。37正因为曹锡远与其家人永世为包衣,所以这一刻也就影响了曹寅的一生及事业。而曹锡远隶属正白旗,这对曹寅的一生同样也是影响重大,因为旗色不同,地位高低亦有差别。
旗制根本的区别,在于皇帝亲领所谓的“上三旗”,而亲王统摄所谓“下五旗”。上三旗与下五旗的分别,始于1651年。
摄政王多尔衮死后失势,顺治皇帝收编多尔衮的正白旗,将之纳于自己统辖的正黄与镶黄两旗。38这种安排原属偶发的政治事件,但在日后的清代典章与旗制文献中被制度化。上三旗与下五旗之间的区隔,发生在曹锡远被俘的二十年后,甚至到了1720年代后,雍正皇帝打破各亲王对其旗属的最终控制权之后,这种现象依然存在。39
旗色的差别与包衣地位关系密切,因为包衣为其主子所有,甚至在十八世纪,一旦主子失势,其包衣可能连同家产一并被充公分配。40入籍下五旗的包衣就成为亲王家的奴才;即使包衣名义上的上司包衣佐领也几无实权或完全没有独立的权力。
不过,在上三旗当差的包衣,其子孙便成为皇帝家里的奴才。署理皇家事务的内务府建制之后,包衣也随之制度化:先前的“包衣昂邦”成为“总管内务府大臣”,而正黄、镶黄、正白三旗的包衣,则成为“内务府三旗”。41这个用语突显他们为皇帝个人办差的角色,有别于其他旗人,不论是奴仆或自由人。按理说他们是奴才,然而他们占有地位之利,因为皇帝可任意派遣他们从事历来各朝太监所从事的机密或弁利的差事。
清代自开朝以来,即采取种种措施削减宦官的权力。1644年,清廷禁止太监收租、朝参,甚至私自进入京城。幼帝顺治的摄政王多尔衮乃是清朝的实权者,居于宫禁之外,不受太监包围,太监的权力因而日蹙。1644年至1652年间,清廷罢黜太监职官,同时严禁太监署理“织造”之职,而织造是明代太监的重要肥缺。42多尔衮死后,太监恢复部分权柄,于1653年废内务府,另建“十三衙门”取而代之,太监权力随之抬头。1661年,顺治驾崩,内务府复立,权倾一时的太监吴良辅伏诛。43顺治皇帝遗诏(由幼帝康熙的四大辅臣起草)第十一款,表达对十三衙门任用太监的悔意。44
幼帝康熙的辅政大臣于1661年谕令一连串限制太监权势的措施,坚称要恢复清代开国之君的定制。45康熙年岁渐长之后,又在既有的圈限基础上压缩太监的权势,谕令降贬太监的官阶以限缩其权力,46命令由吏部支酬太监的俸给。47 1681年上谕,康熙直言:“太监最为下贱,虫蚁一般之人。”并下令鞭笞大臣、侍卫入内而没有起身迎接的太监。48康熙总是严守宫中礼仪,他曾谕令惩戒在回廊咯咯嬉笑的宫女,以及与宫匠私通的嫔妃。49 1682年,四名太监在全体官员尚未就座之前便自行就座,因而被抽打五十大鞭。50 1689年,上谕严正警告四处捞取油水的太监不得贪污索贿。51
包衣就是在这样的氛围里受到重用。不过,朝廷其实很难根绝太监的势力,许多雷厉的上谕都难以彻底贯彻,而不得不在施行上有所变通。1665年,上谕谕令凡令儿子、孙子去势者等同
犯罪;1684年,另一道上谕则把罪责限定在强逼外人去势者,即今后父母阉割自己的孩子,或自行去势者不在课刑之列。52前一年的上谕允许一品、二品官员蓄养太监。53到了1724年,已有必要严禁旗人自宫成为太监,54这再明显不过了,满人的尚武精神已然
凋零。同年,太监的俸给几乎翻倍。55
清初,特别是康熙年间,降清汉人不论是旗人或包衣,都是最风光的时刻。满人还不是很有自信,亦乏流利的语言能力,无法驾轻就熟操持省务;但又不相信一般汉人会忠心为朝廷效命,而太监又受到严格的制约。因此,具有汉人血统但世代又以正白旗包衣身份在内务府当差办事的曹家在这段期间—即自1650年代曹寅的祖父(曹振彦)任职两浙都转运盐使司运盐使,迄于1728年,雍正皇帝最终革去曹寅嗣子(曹頫)的织造职位—积累了万贯家财,就绝非机缘巧合。不过,在细细追索曹家历史之前,有必要更进一步探究难以定位的包衣身份。
然而此非易事,因为包衣鲜少出现在正史。只有通过检阅满人族谱的片段,才能拼凑出包衣的真实面貌。56包衣大多没有官职,他们在宫中担任侍卫或差役。自基层升迁的人,最常出任的官职是宫廷侍卫的低阶军官,或内务府的笔帖式、主事等胥吏,稍微好一点的是员外郎、郎中,其中地位最为显赫的是二等、三等侍卫。57在王府下五旗当差的包衣,亦担任类似的职位。58
包衣亦可外放在各省官僚体系当差,不过这种情形十分罕见。若真有这类外放情形,也与包衣所属旗籍无关,而有可能是突然有职位开缺;包衣外放各省当官,可能是基于皇室或亲王的举荐,而非循六部的管道,因为这类官员并非都拥有科举功名。清朝开国的头一百年,59任职知州、知县的包衣逾七十五人;官拜知府者
二十四人。60其余包衣任职各省与京城各部:内阁和翰林院、太医院和通政使司,亦有出掌统领、督粮道和盐运使。61至少有四名包衣拥有进士功名,其中两人是武进士;62被提到中举的包衣有
三十四人,但几乎全集中在雍正朝。63这显示包衣制度到了十八世纪已渐趋灵活。
位极人臣的包衣实属凤毛麟角。有两名包衣出任福建和江苏的布政使,64有四人在华中省份担任按察使。65有两人掌理御史大夫,66有少数人加封低阶的世袭头衔,或尚书之类的荣衔。67曹寅的父亲曹玺就属于后者,官拜内工部尚书。两位包衣署理巡抚之职:1718年至1722年的福建巡抚吕犹龙,1722年又转任浙江巡抚;68 1674年至1679年的浙江巡抚陈秉直。69有一名包衣甚至官拜总督。此人就是吴兴祚,正红旗包衣,是个贡生。历任知县多年之后,吴兴祚先后获拔擢为福建按察使、巡抚,最后官至两广总督。70吴兴祚的官宦生涯与一般官员并无殊异,很难说他的包衣身份造成什么样的差别。
不过,有许多人的生涯基本上是取决于包衣身份。上三旗的包衣更是如此,他们具备特殊才能而受圣眷,赋予特殊的差事。曹寅和内兄李煦即是例证。曹、李均为正白旗包衣,都曾督理织造与盐政,俱承康熙皇帝的谕旨办理各项差事,并以密折奏报地方民瘼。曹寅的友人孙文成是正黄旗包衣,曾任职杭州织造、粤海关。高斌,镶黄旗包衣,与曹寅的生涯历练类似,都是出身内务府郎中,尔后官至织造和巡盐御史。高斌具干才,后转调正规官僚体系出掌布政使;乾隆纳高斌之女为嫔妃后,高家正式被除去包衣籍。71康英也是正黄旗包衣,署理海关,主掌景德镇官窑逾二十年。72包衣大抵奉派督理与税收有关之织造、盐政、关务的重要职位。73
借着将包衣安插在这些职位上,开国之初的满人皇帝便能一手控制丰沛的税源。庞大税银绕过各省官衙和户部,直接流入内务府。康熙皇帝尤其倚重像曹寅这类的包衣,以聚敛税银、获得情报。而此举也有政治上的便利,曹寅和其他被提及的包衣,都是满族统治体系中的汉人,因而轻易就能替满人皇帝在汉人之间周旋。康熙皇帝青睐的包衣多已是“包衣佐领”,他或许是通过观察他们在内务府当差的表现而对他们有所了解。
包衣是补充宦官功能的一群人,所以康熙利用包衣牵制常规的官僚体系,同时又作为“专制政治执事的工具”;74他们是皇帝派赴各省的官僚代理人,“而作为自己的直属,他们自公开的官式掠夺中隐去某些力量的储备”。75他们凌驾于地方律例之上,不受军法
约束;1698年,有个正白旗包衣殴打一位受人敬重的苏州士绅,在内务府派官审理之前,不能作任何处置。76包衣只为皇上效命;就因为包衣是皇上的奴才,皇上维护他们,派他们出掌肥缺,所以有时奴才也拥有权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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