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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刚作品集 五十年代的尘埃
传阅海内外的梅兰芳传稿,独树一帜的唐氏散文,尘埃中不褪色的珠玉
ISBN: 9787549562657

出版时间:2015-02-01

定  价:39.00

作  者:唐德刚 著

责  编:曹凌志 王家胜
所属板块: 文学出版

图书分类: 文集

读者对象: 大众读者

上架建议: 文学 历史
装帧: 精装

开本: 16

字数: 150 (千字)

页数: 176
图书简介

《五十年代的尘埃》,五十年代唐德刚在纽约发表的作品之精选,多为遗忘多年后重新整理发现的作品,故而称之。其中《梅兰芳传稿》既是唐德刚的成名作,也是代表作之一,几十年来在海外反复刊载,被评家认为是所有写梅兰芳的传记、文章中最出色的。文章如名剧,屡屡上演,屡屡为人喝彩,当真像梅兰芳演《贵妃醉酒》一样了。《我的女上司》等几篇小说的有趣,除了能让我们一窥五十年代留美知识分子的生活状况,更可以令读者领略一位优秀史学家的人生洞见和生命态度。《俄国的苍蝇和皮匠》由唐德刚根据老友何炳棣的一次旅行而记,文字亦十分有趣。

现在回头来看,《海外论坛》除了为五十年代的留学生留下声音之外,还不能否认,它是至今为止留学欧美中国知识分子所办的水准最高、文字最好的杂志之一。也因为办了这个杂志,才逼得唐德刚写了好些上乘文章。他说这些都是五十年代“尘埃”下的“流沙坠简”,我们却毋宁视为那是尘埃中不褪色的珠玉。

作者简介

唐德刚(1920—2009),安徽合肥人。国立中央大学(重庆)历史系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纽约)硕士、博士。曾先后任职于安徽省立安徽学院、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市立大学,长期从事历史研究与教学工作,并对口述历史的发展贡献良多。著有《袁氏当国》、《段祺瑞政权》、《李宗仁回忆录》、《胡适口述自传》、《胡适杂忆》、《史学与红学》、《书缘与人缘》、《五十年代的尘埃》、《战争与爱情》等,包括历史、政论、文艺小说多种,及诗歌、杂文数百篇。

唐德刚教授了不起的地方,是他能超越辛酸,在七十岁退休之后,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做一个倔强的单干户,单打独斗地写晚清、民国史,在八十岁中风生病之前,完成了《袁氏当国》、《李宗仁回忆录》、《胡适口述自传》等著作。这些书出版后大受欢迎,居然还有盗版!唐教授当年辛辛苦苦搭了架子要建立的“第三势力”虽然未能拔地而起,最后无疾而终,但他所写的史书在普通读者“民国史阅读书单”上,却恐怕是排在“第一”。

历史学家必须公正,必须敢言,否则历史学家就不能得人敬重了。唐德刚教授是一位让人敬重的历史学家,即以公正和敢言见称。

图书目录

【序言】尘埃里的珠玉(胡菊人)

【代序】五十年代的尘埃(唐德刚)

梅兰芳传稿

我的女上司

三妇人

学跳舞

求婚

疯院来去

露娜今年三十岁了

俄国的苍蝇和皮匠

昨天的足迹

序言/前言/后记

【胡菊人序言《尘埃里的珠玉》】

(一)

唐德刚先生有次以笔名在《明报月刊》写了好几篇政论文章,笔调幽默佻,评点锐如匕锋,却又气象磅礴,理路森然,原来竟都是在旅途客栈中写的,我听了不禁为之倾倒。此串文章刊出之际,苦了我这个编者,各方文士,纷纷打听,一再向我逼审:此仁兄何方神圣?必是大有来头人马,文笔妙、见解精,读来笑中有泪、泪中带笑,难道会从大石头爆出来?好多次几乎冲口而出,但为作者保守秘密是编辑的起码修养,人家逼我愈急,我嘴巴闭得愈紧。还不自觉流露了得意神色,做编辑的拉到好稿,比中彩票还高兴,终于没有人猜得出来,好几年了。

后来有个识货的行家,到了纽约,与德刚先生叙旧,便当面逗他、哄他,要他承认。德刚先生笑而不语。对方终于斩钉截铁地说:“必是你写的。难逃老夫法眼,我敢以性命人头来打赌!”此人便是周策纵先生。

这个小故事证明两点。德刚先生不动笔则已,一动笔往往引动视听,天下妙文,万人争诵。其次,他的文笔风格独特,别人学不来,海内外能文之士虽多,绝少写得出这样出色当行的文章。熟知他文笔的老友策纵先生,一读就似曾相识。文风天下有一无双,正像越王勾践的宝剑,千年百代之后,一旦出土,还是他的,无人可仿,无人可冒。

唐文之引动视听,还有一显例。他的《梅兰芳传稿》首次于1952年《天风月刊》上亮相,即已名动四方,《明报月刊》于1966年6月予以转载,亦成为最受欢迎的鸿文,后来又在台湾《艺海杂志》转载,亦同样叫座,现在收入本书,当然也是永远为人争诵的。文章如名剧,屡屡上演,屡屡为人喝彩,当真像梅兰芳演《贵妃醉酒》一样了。

《梅兰芳传稿》比谁都写得好,因为是运用文学笔法,像太史公为古人立传,如见其人,如闻其声。有人评为过分夸大,然而文学笔法本来就应该夸张。太史公写荆轲,临诀一场,感人至深。说他先以变徴之声“沉郁忧伤”的调子唱了一段,把大家感动得眼泪鼻涕一齐出来。又跨前几步,蓦然将调子提高三度,变为羽声(曲中转调),这慷慨激昂的羽音,使大家眼睛都张突了出来,头发直竖,将帽冠冲起。这头发的描写显然是夸大,尽管“怒发冲冠”已是用滥的成语,但我们哪里见过愤怒时头发直立的。太史公的用意一表荆轲之勇毅决烈,一表众人对秦始皇的势不两立,正像唐文写梅兰芳的手,说是风靡了全美国,美国少女无论是在地道车上、课堂上、工厂里、舞场上,一窝蜂都在模仿“梅郎”舞台上的“手姿”。梅兰芳的色艺精绝、美国人的倾心、梅君的影响力,不都表尽道尽了吗?

若问文学笔法“可爱的夸张”,写传记该不该用?太史公两千多年前已做了回答。然而太史公虽善于用夸张笔法,对时地人的背景、籍贯、年月、事件等等,却都力求翔实。唐文之梅兰芳亦复如此。但在纪实探源之余,若无文学笔法的艺术加工,梅兰芳亦不过是出土的金缕玉衣,不如读他的墓碑志、翻查他的族谱啦!

中国伟大的史书《左传》、《战国策》、《史记》,是“传记文学”

的祖先。它们与《汉书》以后的体裁很不相同,它们的表现方式,大都是形象性的,写具体事实,并且往往现场化、故事化。太史公的列传很多是短篇小说,《战国策》的人物都是活的,《左传》也不例外。《左传》第一篇《郑伯克段于鄢》是首尾结构相当完整的故事:有背景、有人物、有冲突、有对话、有人情和人性、有结局,大故事套两三个小故事,而彼此做有机关联。有一点不可不注意,此篇题旨原讲“孝道”,但除了结尾作者以“局外”身份(类似太史公之“太史公曰”)评了两句“孝行”之外,整个故事本身没有一字评议,没有犯小说作法中各种“作者干扰”最易犯的毛病。这不加任何评议,亦是对史实的客观写法,但就文学艺术笔法言,这个表现方式,实比以后好些“正统短篇小说”唐传奇、宋话本以至明清之际的李渔之《十二楼》等等更为完整。

古代史书所记原都非作者亲历,竟写得像亲身目击一样(唐德刚先生的梅兰芳,也是从断纸残篇的故纸堆里“目击”出来的)。用理性的学术眼光看,确有点“子虚乌有”之嫌,这大概就是《汉书》后史书改变了体裁、笔法的原因之一。读史书如读小说家之言太不像话了。然而后世的大部分正史,虽然体例详备,结构宏大,绝不能像古史一样深入民间,它们只为科举应考“恶补”的材料。亦不像古史为人经常编为舞台剧,它们太抽象、太零碎、太无人味了,根本不能编。也很少能收入中学生中文教本,老师结巴巴、学生打瞌睡。此所以唐德刚先生的梅兰芳传,运用了太史公《刺客列传》的体裁,扬弃后世史书本传的笔法。太史公是搅历史的,唐德刚也是搅历史的。大史家之外我们称太史公为文学家,唐德刚为史学知名教授和杰出史传作者之余,亦可以称为文学家。因为除了文笔、体裁,他还发挥了文学家必须具备的“想象力”,这种文学的想象力,在不违背时、地、人、事件之间的关系,力求忠实之余,为我们提供了逼真的场景、活生生的人物、动人的事件。现代不少史传作者,以参考书目、以注释、以引述之多寡来唬人,以资料之真伪、以“可信度”为高下,这些当然都很重要,但我们能完全没有“文采”吗?不顾“读者”吗?不理别人的交感共鸣吗?难道“想象之真”不是太史公要达到的另一种“真”吗?现代史书好些恹恹不能阅,不正是作者自己太受委屈、太遵命于“学究式的学术标准”吗?

(二)

周策纵先生序德刚先生的《胡适杂忆》,即有与笔者相同的赞语:“他笔下的胡适只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智能、有天才也有错误和缺点的真实人物。这做法承袭了古今中外传记文学的优良传统。中国第一个最出色的传记文学家司马迁早就用好的例子教导了我们。”称许他的文字“如行云流水,明珠走盘,直欲驱使鬼神,他有时也许会痛快淋漓到不能自拔。但我们不可因他这滔滔雄辩的‘美言’,便误以为‘不信’”。夏志清先生在同书序中干脆说,唐德刚先生“应被公认是当代中国别树一帜的散文家。他倒没有走胡适的老路,写一清如水的纯白话。德刚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诙谐,写起文章来,口无遮拦,气势极盛,读起来真是妙趣横生”。

周、夏二公的说法十分中肯,亦不限于《胡适杂忆》这部书,事实上德刚先生能写多种好文体。一个人文字根底好、文学笔法好、识力厚、才分高,“学究枷”当然拘限不了他,必得露一手文采风流的

把戏。

策纵先生说:读德刚先生的《胡适杂忆》,固然见到了活的适之先生,但也同时在胡适里找得到唐德刚。这正是作者的文采风流到处溢泻出来的结果。一流的传记,是不能把作者淹没的。我编校过美国史传经典之作的《林肯传:草原时代》(Abraham Lincoln: The Prairie Years and The War Years),历史给倒转了,林肯复活过来。同时,写这部传记的卡尔•桑德堡(Carl Sandburg)诗人,亦随处觉得他的存在。我记得读到一段使我停下来森然想了很久。林肯青年时到一个荒山,但见怪石嶙峋,在月色掩映下像是一头头怪兽,四周苍苍茫茫、海天无垠,林肯顿时感到“天地悠悠”,在洪荒时代,那乳齿象亦正是一样怔怔地凝望过那些怪石,那同一的山谷、同等的景象,令我们马上念及:过去何在?将来何在?我何在?就“忠实记录”的史传观点看,那桑德堡怎可以这样写?你怎知林肯当下的心境?那种“想象之真”有没有道理?居然进到林肯的内心去,有什么文献上的根据?我们其实不必问的。桑德堡要表现的,正是一个大人物、大豪杰必有的心怀,此一心怀,惠特曼(Walt Whitman)在诗作中,写赫德逊河的渡头时问过,年年代代无尽无边的多少人走过这同样的渡头?秦时明月汉时关,青山依旧,夕阳几度?不正堪今古同声一叹?李白登山,不也有自古以来登高者如今剩下几人的话头。那陈陶足履吴越之地,有“今人地藏古人骨,古人花为今人发”的绝句,杜甫游“玉华宫”,眼见苍鼠、鬼火、败瓦、坏道,念当年宫人美人,今只余下一头石马,他望着那头石马,那头石马也望着他,这历史的眼睛,竟使杜甫独坐黄土上,“浩然泪盈把”大哭起来了。

这种感怀,是诗人共同的感怀,桑德堡自也有此感怀,难道林肯就没有这种感怀么?桑德堡把自己的感怀,移花接木于林肯身上,是为了表现林肯心胸的广大,让他看见了乳齿象——有什么人类曾看过,何况林肯?——是为显示他的历史感、时空感。正因如此,我们见到了林肯也见到了桑德堡。我们在“胡适”中固然见到了唐德刚,但在梅兰芳里也见到了他。他写梅兰芳在舞台上的醉酒,竟亦进入了“贵妃”当下的内心,作者逞其绝妙的幻想力,不间接显出作者的面目吗?

(三)

夏志清先生认为唐德刚的《李宗仁回忆录》不及《胡适杂忆》写得好,正是由于前者受李宗仁口述所限,无法施展作者的文笔与才华。夏先生因《胡适杂忆》而称唐氏为“当代中国别树一帜的散文家”。笔者在前面则称唐氏为“文学家”。现在我们一说“文学”,就好像只有诗、小说、剧本、抒情性小品,而不及其他,有些文艺青年恐怕还以为“史传”之作,不属于“散文”和文学范围,那是受西方近代观念所影响。我们中国自孔夫子说“文学,子游、子夏”,至《文心雕龙》,再及于清代之《古文辞类纂》、《古文观止》等书,文学两字的范围,定得很宽。曹丕的《典论•论文》所谓“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当不仅指今之所谓“纯文学”,亦必然将唐德刚的“文章”、他的史传之作归入“文学”天地,如果他认为那是“好文章”的话。

唐先生自谦本集里的都是“尘埃”,是“杂文”、“游戏之作”,我倒愿称之为报导文学、散文,甚或小说。就报导文学言,它们把五十年代中国留学生的生活面貌,留下了三鳞两爪,有温故的意义。就散文言,都是读后余味回甘的好文章。就小说角度看,会发现德刚先生是写人物的好手。《我的女上司》这个典型美国职业老处女,目下有些小说家写人物往往不及他写得生动。《求婚》若说是短篇小说,一般文学杂志编辑不会摆到散文栏去。《疯院来去》也应当视为一个短篇,谁才是“疯子”?我们读后不禁深深感喟。《露娜今年三十岁了》,也很令人低回。《学跳舞》一篇是记叙散文,从中发现作者是“说故事”的好手,两个“乡巴佬”在纽约学跳舞,文章拖得这么长,如果《海外论坛》不停刊,他还当继续写下去,可是一点不觉得拖沓,读者还要追读下去,连连捧腹。《三妇人》写三个流落异邦的波兰女子,使天下之去国失乡者同声一哭。五十年代中国人,何尝不然。从《三妇人》、《疯院来去》、《露娜》这些文章,可以体会到作者深厚的同情心怀。唐文虽有时突梯滑稽、冷言尖语,然在《梅兰芳》一篇中,亦见到他温柔敦厚的一面,梅氏早年的“相公”生涯,后来与豪门军阀之交往,以至于梅兰芳自己的婚姻,作者笔底留下很大的余地。

这集子中凡刊于《海外论坛》的文章,我在大约二十年前即已拜读,并且还都校对过,德刚先生恐怕还不知道。当时《海外论坛》在美国集稿、编辑后,即寄交(我工作的机构)香港友联出版社排版印刷装订,再航寄到美国发行。负责这项工作的是位小姐,是我初恋之人,义不容辞,请缨效劳,先拜读了这些好文章。就在我接到这部稿子不久,今年3月3日,有幸在港会见了《海外论坛》的创办人之一许牧世先生。笑谈中还说到当时负“友联”债的情形,他又说,当时你们在香港匆匆排校印刷装订,跑飞机场把杂志航寄到美国,可是在纽约的邮局,它们可以静悄悄地寄宿。睡它个三四十天,无人认领,航空费都浪费了。他摇头说,“办同人杂志真难!”纵然如此,我仍认为那是有价值的工作。若问五十年代的留美中国知识分子,从历史的回声里,听到那么一阵的呼声与呐喊,感到有那么一种忧时忧国的情怀,也还就是《海外论坛》那一班人。何况当时他们都还在挣扎求生存的阶段,不像现在都已成为大学者或在别的方面有了很大的成就。

我1962年首次承美国国务院之邀访问美国,在纽约就由《海外论坛》的另一位创办人李和生先生带我到各处游览和拜访。他那忠厚朴实的样貌,我至今仍然在目。他给我联络到德刚先生,可是要我自己搭地下铁道去。我是个大乡俚,那一线地道车还满复杂,有些班车在街口停站,有些不停站,这可把我难倒了,但我终于没有误车,按址按时,在挂有胡适之手稿题赠德刚的客厅里,闯进了我这个不速之客。至今十七八年了,我仍以第一次搭纽约地道车不误而沾沾自豪,我第一次领略到“系统”(system)和“标志”的好处,就凭这些抽象的符号,我在车上仔细地研读一番,即到达目的地。这是我们中国人最不擅长的。说到system,令我想到台湾中正国际机场一开幕,据说最大的毛病之一即为“流转不通”,正是“系统”和“标志”不明确所致云云。但台湾已进入“现代化”,此方法势必学会,亦不得不实行,包括政治上system在内。

再一位《海外论坛》的创办人周策纵先生,在见过德刚先生后两天就在哈佛见到了。那时的策纵先生不像现在见到人老是笑,1962年我和他谈了好久,还承他宴请一起和他家人吃过饭,但在记忆中他从未展颜。当时他的《五四运动史》完成不久,和他谈的大都是家国与文化问题。恂恂书生,形象却是沉郁的,似隐藏着深重的忧患意识,有股懔懔的颃世颉俗之气。我想就是大家这股气,成为创办《海外论坛》的原动力。他们写文章、做发行、捐助经费,挤出业余课余时间,要为国家做点事。现在回头来看,《海外论坛》除了为五十年代的留学生留下声音之外,还不能否认,它是至今为止留学欧美中国知识分子所办的水准最高、文字最好的杂志之一。

也因为办了这个杂志,才逼得德刚先生写了好些上乘文章。他说这些都是五十年代“尘埃”下的“流沙坠简”,我们却毋宁视为那是尘埃中不褪色的珠玉。

1979年8月10日 香港

【唐德刚代序《五十年代的尘埃》】

这儿是作者在五十年代所写的几篇杂文。写的时候就兴之所至地写了;原无意要把它们保存下来。但是它们却也在无意之间被保存了——保存在一片灰灰的五十年代积存的尘埃下面。

记得就在那个年代的开端,美国的国务卿艾奇逊曾说过一句举世皆知的话:“等到尘埃落定再说!”

如今三十年过去了。在五十年代飘扬的尘埃,也早已落定——落在一起,结成像一层薄薄的丝绵。我拍拍它,它不动;我再吹它一下,它也不飞。肯定的是落定了。我用两个指甲轻轻地把它捡起,就在这片捡起的丝绵的下面,我发现了这几片已在那儿躺了二十来年的“流沙坠简”!

其他没有给这片丝绵覆盖过的断简残篇,显然早已随五十年代的尘埃飘散了;飘散得像春梦、像秋云,再也找不到了。

老朋友夏志清先生奇怪地问我:“自己写的东西,为什么不保存

下来?”

“为什么要保存下来呢?”我一直“保存”了下来的五十年代的下意识,不期而然地代我回答了这个七十年代的问题。保存下来想做个作家、文人?还是想为子孙留点“祖训”呢?

落笔时不但没有想过这些问题,我连一个人为什么要求生存,和如何求生存,这一些更重要的问题也没有想过。写了就是写了。最多只可说是一个流浪海外的中国知识分子,对他自己祖国的语言文字难免有一些留恋的温情而已。偶逢岁暮周末,孤灯默坐,拿起笔来,东写写、西写写,也可聊遣长夜,甚或享受点他人所不能体会的孤独的乐趣。

夏志清先生和胡适之先生一样,少小聪慧,立志为学。他们都是用功的学者,“不写不用气力的文章”。用了气力,自然就有职业感;有职业感,自然也就加意保存了。

笔者和他二人正相反。这些杂文就没有一篇是用过“气力”写的。没有用过“气力”的东西,反要一个经常无处存身的异国流浪汉用“气力”去保存,就有点犯不着了。所以这些五十年代的断简残篇,如果没有被埋没在尘埃之下,它们也就随尘埃一道飘散了。因而这里所重印的只是五十年代的尘埃底下,劫后余灰的拾遗之作。它们如有丝毫值得刘绍唐先生一再来函建议重印,和胡菊人先生百忙中抽空代为作序的话,那就是它们是曾经在五十年代空气中飘荡过的野马也、尘埃也。有一点点时代的气息,如此而已。

“五十年代”在中国历史上是一段不平凡的日子。那一些流浪在太平洋彼岸的老中青三代的知识分子,如何打发这段日子?贤明的读者们或许可以在这本小册子里找到点蛛丝马迹。林姑娘说得好:“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在那一段随东风作嫁的日子里,那儿有叹息、有彷徨、有苦笑,也有丝微阿Q的欢娱。

真正滋味如何,最好还是让读者们自己去假想罢!

这几篇小文,虽然各立门户,互不侵犯,但是它们的格局倒似乎是一致的。这虽是笔者的黔驴之技,变不出新花样,那也是受了一位朋友的影响——真切一点,毋宁说也是出于一位朋友的要求。

那是个8月上旬的一天。繁忙的南京城热得像一座火炉。可是朋友和我都不觉太热。固然是我二人都还年轻,不太怕热;也可能是心静自然凉的缘故。遥远的烽火还没有烧到我们的眉毛上来。

朋友是位斯斯文文的君子。说起话来慢条斯理的。心境情怀,永远像是一泓秋水,纯净清凉。

“大家都在看冯玉祥的旅美游记,”朋友呷一口花雕,又喷了两口烟,慢慢地向我说,“冯玉祥说美国连马桶都比中国造得好——中国马桶顾前不顾后。”

朋友说着自己也笑起来。在他那微微移动的眼镜里,我看到那蓝天白云下秀丽的钟山,和那苍松微露、庄严古朴的台城。这些景物在两片有金边的玻璃上反映出来,更显得江山如画。

风吹到我们脸上是热乎乎的。但是热气之中却带来一阵阵玄武湖上的荷香。离开祖国,走遍世界,才体会到那是我祖国特有的芬芳;离开了,也就永远失去了。

“你也从不同的角度写一点嘛。”朋友又缓缓地继续他对我的劝告,“我们的读者虽没有那么多,也还是有不少人看的。”

“不是怕没人看,”我听他说了许久,才回答他一句,“只是写得太浅薄,怕惹人笑话。”我并且向朋友解释,美国简直是座“大观园”,而我呢,实在是刚从乡下出来的刘姥姥的外孙子板儿。要板儿来写一篇《大观园游记》,不要让姑娘们、奶奶们看了笑话吗?

“不用怕,”朋友淡淡地说,“作者是板儿,读者还不是板儿?报屁股编辑更是板儿……你就板儿写给板儿看,不是很好吗?”

“板儿写给板儿看?!……”我心中默念了好几遍。我倒被朋友的文艺哲学打动了。

“少写些军国大事,”朋友递给我一支烟,又替我点了火,继续叮咛着说,“写点所见所闻的小故事,不过写得有趣一点就是了。”

朋友比我大几岁;思想言行都比我成熟;文章也比我写得好,还有一块“园地”……他一直是我们小鬼队里的大王。他的话一直都是我们所最信服的。

“写点所见所闻的小故事!”以后我每一动笔,我都想到朋友这句指示。“不过写得有趣一点就是了。”

在美国我后来又碰到另外一位小鬼队里的大王周策纵先生。在周大王那里我才知道“写得有趣一点”的文章秘诀,在文言文里原来叫做“艺增”!

玄武湖上的热风,吹在身上很舒服。我们感到轻松、安适。朋友付了账,又陪我在柳堤上踱了半天。他说两三年后“回国”时,他再替我“洗尘”,并把我的“通讯”印成“小册子”。

夕阳在台城背后渐渐地沉下去,朋友和我也就在玄武湖畔的柳影荷香里分手了。

在上海,我提着个旧皮箱往成都路警察局去投奔一位在那儿当“巡官”的表弟。表弟既然当“巡官”,他就得夜夜出“巡”。他出巡,他那张铁床就被我鹊巢鸠占了。他出巡归来便去寻找另一张主人出巡去了的空床安歇。那位床主出巡归来,发现床上有人,就去找另外一张主人出巡去了的空床……“巡官”总归要不断出巡的,风水轮流转。同志间互相帮忙。哪个人没有一两位有志放洋的表哥呢?因此他们巡官同志们去互打“游击”,我也就“正规”地占用了表弟的铁床,睡得心安理得。

“开船”的日期终于被我等到了。表弟请我吃“三明治”、喝“可口可乐”——这在1948年的上海,真是动辄几十万几十万的美式享受!

一辆三轮车把我们带到共和祥码头。我刚自车上踏下,一位“红帽子”立刻便把我的手提皮箱抢了过去。我谢谢他说,不用了,我自己可以提上船。他把两眼向我一瞪说:“如果客人都自己提皮箱,那哩吃啥呢?!”

我知道他是有来头的。我自己好不容易盼到留学了,在上船之前被人推下黄浦江,岂不功亏一篑?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君子明哲保身,我就未和他讲理了。他提着我的皮箱,不到一分钟,我二人便从一条木梯上,进入了一艘美国大洋船。

一上船,我这位红帽子朋友,似乎立刻就变成另外一个人。他开始叫我“先生”,又叫我“经理”,最后又叫我“博士”、“官长”……和一大堆南京不肯给我的官衔,目的是要我给点“小费”。“小费”给过了,他还是不去。原来他要我“搜身”——把身上所有的“钞票”都悉数搜出来给他做“小费”。这件事倒出我意外,哪有要“小费”有这样要法的呢?!

“官长啦!”红帽子向我又打躬又作揖。他向我苦苦地哀求,说,“侬这些钞票,船一开就成一堆废纸。为啥不做点好事,‘赏’给我呢?”他又说他有老母在乡间“要饭”,老婆在上海害“肺病”。他劝我多做点“善事”,上帝会保佑我一路平安。

他表现得实在可怜见的,说的话也有实情至理。看在他老娘和老婆分上,我缠他不过,只好把心一横,也就把我所有的“废纸”都“赏”给他了。后来估计一下,总数该在十万元上下——这也是我一辈子最慷慨的一次!

红帽子欢天喜地地跑下木梯去了。我在“美国”的洋船上,扶着栏杆,居高临下地注视着他。看他一回到“中国”码头之上,立刻横眉竖眼,又在抢夺另一位旅客的皮箱了。

船慢慢地向大海上漂出去。在斜阳之下的祖国,逐渐模糊。终于在暮云深处消失了。船长在喇叭里告诉我们,现在我们已出了扬子江口,航行在“公海”之上了。我也知道这只在公海上航行的是只美国船。按国际公法,我们现在已经就身在美国了。

扩音器里的报告员,也很礼貌地招呼我们进餐厅用膳。当我还挤在长龙的尾巴之端时,一位新认识的“留美同学”就惊奇地告诉我说,吃晚餐时,“可口可乐可以随便喝!”“可以随便喝?!”我把两眼一瞪,我二人乃捡了个临窗座位坐下,“开怀畅饮”,把“可口可乐”喝个饱。

吃了两块美国肉饼之后,我二人又分吃一块奶油蛋糕,又各啃一个又胖又红的苹果。在祖国痴生了二十来年,还未啃过这样又红又胖的苹果!

这是我的第一顿的美国晚餐——“可口可乐可以随便喝”的晚餐。

餐后稍息,又去洗了个极其痛快的美国热水淋浴,再穿上上海新买的睡衣,在摇摆不停的水手吊床之上,听着船舷之外有节奏的水声……我在想,想到我玄武湖上的朋友,想到船下向我不停地招手的表弟,想到那沿着一条木梯、在两国之间跑上跑下的“红帽子”……我和他们之间的生活已经有显然的中美之别了。“别”得像一头洋狗和一条祖国江南稻田里的水牛。这两个不同的动物所居住的不同的世界,其间实际的距离,不过是上海共和祥码头上的一条木梯罢了。

遵照朋友的嘱咐,我取出了练习簿,便把我这第一天美式生活中的“所见所闻的小故事”记录下来,再加个题目叫《一条梯子的距离》。船抵横滨后,我这第一篇“旅美通讯”,便从东京帝都饭店的邮箱,飞向日没处朋友的编辑台上去了。它后来是否在祖国读者眼前露过面,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只是我的练习簿多得是,“所见所闻的小故事”也多得是。兴致好,日记也天天记。记过了,加个题目,撕下来,投入邮箱,也就不管它死活了。

在1950年的除夕,鸭绿江畔炮声正浓,我在纽约忽然收到一份刻着“无法投递”的“退稿”。那原是我1949年初所寄出的七八篇“通讯”的最后一篇。它显然曾飞入国门——有京沪两地邮戳为凭——但是在祖国它显然是无枝可栖,所以又飞回美国了。

它回来了之后,我也没有替它“洗尘”,便信手把它向废纸堆中一丢。它后来如何地失踪了,我从未追查,也无心追查。它只是像1948年我的“红帽子”朋友所说的钞票一样,一卷废纸而已。它也和它的涂鸦主人一样,同是在那不平凡的年代里,随风飘荡的一点尘埃。一阵风来便不知被吹到哪里去了?其他的还管得了许多!

可是丢尽管丢,写还是常常写。日记写腻了,就写周记;周记不写了,就写月记、两月记、半年记……有空还得耍耍笔杆,耍到夏志清先生所说的“封笔”为止,因为板儿所住的“大观园”之内,“所见所闻的小故事”是天天都有,也是永远写不尽的。写在日记上或练习簿上(那时美洲还买不到中国的“原稿纸”),再想一个题目加上去,便成为“杂文”了。在华侨报刊上编报屁股的朋友们,缺稿了,拿去把它们印出来,它们也就和落定的五十年代的尘埃同在了。尘埃给扫掉了,它们也就给扫掉了。这就是这个小册子里这几篇仅存的小文坎坷的命运——一点点五十年代的梦痕。

1979年1月11日于纽约市大期考之后

名家推荐

德刚应被公认是当代中国别树一帜的散文家。他倒没有走胡适的老路,写一清如水的纯白话。德刚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诙谐,写起文章来,口无遮拦,气势极盛,读起来真是妙趣横生。

——夏志清

唐先生自谦本集里的都是“尘埃”,是“杂文”、“游戏之作”,我倒愿称之为报导文学、散文,甚或小说。就报导文学言,它们把五十年代中国留学生的生活面貌,留下了三鳞两爪,有温故的意义。就散文言,都是读后余味回甘的好文章。就小说角度看,会发现德刚先生是写人物的好手。……他说这些都是五十年代“尘埃”下的“流沙坠简”,我们却毋宁视为那是尘埃中不褪色的珠玉。

——胡菊人

唐先生对于文学始终未曾忘情。当他登上赴美的洋船,在船上就发出了“旅美通讯”,第一篇是《一条梯子的距离》。后来他的诗作、散文和短篇小说不断发表于北美的刊物:林太乙主编的《天风》,留学生创办的《海外论坛》和华文报纸的副刊。八零年代后期,他甚至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战争与爱情》。至于他的《梅兰芳传稿》(今收入《五十年代的尘埃》)和《胡适杂忆》都曾轰动一时,至今仍为读者津津乐道。

——王渝

编辑推荐

1. 传阅海内外的梅兰芳传稿,独树一帜的唐氏散文,尘埃中不褪色的珠玉——《梅兰芳传稿》比谁都写得好,像太史公为古人立传,如见其人,如闻其声。我们在“胡适”中见到了唐德刚,在“梅兰芳”里也见到了他。现在收入本书,当然也是永远为人争诵的。若问五十年代的留美中国知识分子,从历史的回声里,听到那么一阵的呼声与呐喊,感到有那么一种忧时忧国的情怀,也还就是《海外论坛》那一班人。

2. 唐德刚“民国通史计划”精装出版,几乎封尘的遗稿,畅销数十年的经典——从“晚清导论篇”开始,紧接着“北京政府篇”《袁氏当国》,晚年唐德刚潜心撰写“民国通史计划”,因病中断。幸有中国近代口述史学会整理遗稿、书信等资料,终使“民国史军阀篇”《段祺瑞政权》等劫后重生。今中文简体精装版“唐德刚作品集”,收入早期著作、晚期作品,囊括《李宗仁回忆录》、《胡适口述自传》、《胡适杂忆》等经典史著,每册均以胡适手迹集字书名,以历史照片还原现场。

精彩预览

梅兰芳传稿

思 蕴

如果男性之间也有一个人可以被称做“天生尤物”的话,这个人应该就是梅兰芳!

兰芳的名字不用说将来是与中国的历史同垂不朽了。但他之所以能垂名史策,不是因为他贵为今日的“人大代表”,也不是因为他曾经立过什么“功”、什么“德”足以造福人群,而是因为他能以男人扮演女人的成功!

一个曾经看过梅剧的苏联剧作家问中国驻苏大使颜惠庆说:“你们中国人为什么要用个男人来扮演女人呢?”颜说:“如果以女人来扮演女人,那还算什么稀奇呢?”

兰芳现在是名满全球了!但是老实说西方人之欣赏梅剧,恐怕多少要受几分好奇心的驱使。可是我们看惯了“男人扮演女人”的几万万中国人和日本人,为什么又对他疯狂地爱慕呢?这分明不是因为他“稀奇”,而是因为他“更别有系人心处”!

兰芳才四岁时,父亲便去世了,十年之后母亲又死了。他既无兄弟,又无姊妹,所以一小便孤苦伶仃,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世上的天伦乐事,有好些趣味,我是从未领略过的。”

幸好他还有个祖母。她悯其孤苦,躬亲抚养,至于成立。另外还有个“胡琴圣手”的伯父。兰芳七岁时便开始学戏,他那驰名的《玉堂春》就是他伯父教的。所以兰芳未到十岁就会唱“十六岁开怀是那王”了。

他们梅家在清朝咸同年间在北京便很有声名。所谓“所操至贱,享名独优”。兰芳的祖父梅巧玲身躯长得细腻洁白、肥硕丰满而善于忸怩,所以当时便以演风骚的戏出名。在《渡银河》一剧里演杨太真,能使全场春意盎然。而在《盘丝洞》里饰那和猪八戒调情的蜘蛛精,玉体半裸,尤其淫冶动人。

一个曾看过巧玲戏的人说:“《盘丝洞》一剧,以梅巧玲最

擅长……他人不敢演也。盖是剧作露体装,非雪白丰肌,不能肖耳。”

梅家之入京,当始于巧玲,至于他的祖籍何处则殊无定论。《梨园轶闻》著者许九野说:“梅胖子,名巧玲,字慧仙,扬州人。”此说殊不可靠,因为扬州是烟花旧地,中国古代诗人羡慕“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又说:“人生只合扬州死。”所以自古以来中国的名伶名妓都说自己是扬州人。

五四运动时代,北京学人则说梅是胡适之先生和陈独秀先生的同乡—安徽安庆人,不知何所本。

萝摩庵老人的《怀芳记》和徐慕云编的《梨园影事》则说梅家是祖籍江苏泰州。此说似稍可信。盖淮扬产的艺人,都概括地说他们自己是扬州人,故有是扬州人之传说。至于安徽人一说显系无稽之谈。唯不管三种说法之真实性如何,而梅氏原为南方人则似无可疑之处。

清朝时之南伶北上实始于清乾隆帝之南巡。清高宗之南巡主要目的是为征逐声色的。所以回銮时曾违背了“祖宗家法”携回大批江南佳丽,并选了大批江南俊秀儿童带回北京预备训练做御用伶官。这些儿童同时也就被列入乐籍。

清人罗瘿庵在他的《鞠部丛谭》内说:“南府伶官多江苏人,盖南巡时供奉子弟,挈以还京,置之宫侧,号南府子弟,皆挈眷居焉。其时江苏岁选年少貌美者进之,嘉庆后渐选安徽人,皆纳之南府。道光后南府皆居太监,伶人乃不得挈眷矣。”艺兰生的《侧帽余谭》则说:“若辈向系苏扬小民从粮艘载至者。嗣后近畿一带尝苦饥旱,贫乏之家有自愿鬻其子弟入乐籍者,有为老优买绝任其携去教导者。”

至于巧玲本人是否亦以此种方式去北京的则不可考矣。巧玲在髫年时艳名即遐迩皆知,其时亦常入内庭供奉。这“天子亲呼胖巧玲”的花旦,在咸丰初年即已是捧客们征逐的对象。

不过这时正是昆曲已衰、皮黄未兴的时候,加以北方外患方亟,南方的太平军正虎踞长江之时,以故北京戏业不振,伶人的生活还很清苦。那时北京的戏票每张只卖铜钱几百文,约合后来十来个铜元。此种情形至光绪初年还是如此。所以他们那时所最看中的生意经,便是到达官贵人们家里去演堂戏,但以巧玲之红,每回堂戏的收入亦不过十两银子,比起他孙儿和谭鑫培等在洪宪王朝时所演五百银元一夕之堂戏,真有霄壤之别。

再者在帝王时代的中国,三千年来一向是“娼优”并列的。乐籍是中国阶级社会中的最下级品流,与外界是不通婚嫁的。《鞠部丛谭》中说:“凡名伶无不有几重姻戚,盖昔时界限甚严,伶界不能与外界结姻。”兰芳的岳父王佩仙便也是个名伶,佩仙的五个女儿也分别地嫁了五个出名的戏子。

在那种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考究出身非常严格的社会里,他们梅家便世世代代做着优伶。但是在那个时代,做个伶人也着实不易。他要应付当朝权贵,他要敷衍地方上的恶势力,还要浓妆艳抹地去为捧客们征歌侑酒。据说梅巧玲还有几分侠气,每不惜巨金去救济那些为他捧场的寒士。所以他虽然做了四喜部头,也往往入不敷出。所以当他于光绪八年病死的时候,遗产所余也很有限。

巧玲有两个儿子,乳名叫做大琐二琐。大琐名叫竹芬,后改名雨田;二琐名叫肖芬。他两人也继承父业习青衣花衫。大琐年少时粉墨登场也还楚楚可人。《宣南零梦录》的作者粤人沈南野当时在北京做豪客,“曾招之侑酒”,说他“既至,则敛襟默坐,沉静端庄类大家闺秀,肥白如瓠,双靥红润若傅脂粉,同人拟以‘荷露粉垂,杏花烟润’八字,谓其神似薛宝钗也”。这位薛宝钗式的大琐就是兰芳的伯父,后来他也因“倒嗓”不能再唱,而改行为琴师。

至于二琐则一直是默默无闻,未见有人捧他,未及壮年,便夭折了,而兰芳就是二琐的儿子。所以他不但少孤,而且家境也非常贫寒。

但是兰芳一小便绝顶聪明,更生得明眸皓齿,皮肤细腻白皙,指细腰纤,真是浑身上下,玉润珠圆。而最奇怪的是他自小便生得一副谦和脆弱的气质,柔和得像一个最柔和的多愁善感的少女。再配上一副清和润朗的嗓音,使他除性别之外,便是个百分之百的姣好的少女。当时人说他是“以文秀可怜之色,发宽柔娇婉之音”。所以他自十二岁取用艺名兰芳—他原学名梅澜,字浣华—在北京登台以后,一鸣惊人,不期年便捧客盈千。

须知当时北京的优伶,没有人“捧”是永远不能成名的。在那千万个捧客之中,最重要的还要“豪客”。

至于豪客在当时的北京是所在皆是的。那儿有的是王公贵人、贝勒公子,有的是腰缠十万想到北京“捐”个知府道尹的地主富商,有的是进京会试想谋个一官半职的各方名士和新举人,有的是卸职还京、在习礼三月等候便衣殿召见的封疆大员。他们都是有钱有势的有闲阶级,客居无聊,便去包妓女、捧戏子。

清季京师禁女伶(北京有女伶系庚子以后事),唱青衣花衫的都是些面目姣好的优童。这种雏伶本曰“像姑”,言其貌似好女子也,后来被讹呼为“相公”,日久成习,“相公”一词遂为他们所专有,公子哥儿们反而不敢用了。兰芳便是当时百十个“像姑”之一。

这些像姑当然每个人都想拥有千百个豪客,借他们的财势,将来好变为红脚。贱日岂殊众,我们没有理由能把这时的兰芳和他们分开。

但是应付这些豪客也绝非易事。他们除在园子里听戏之外,还要这些童伶们去“侑酒”去“问安”。侑酒的方式有剧妆侧侍的,也有卸妆杂座的。在这种场合下,酒酣耳热,猥亵的行为在所不免。清人笔记所载比比皆是。

《越缦堂菊话》的作者李慈铭便感慨地说:“其惑者至于偏征断袖,不择艾豭,妍媸互济,雌雄莫辨。”这位李君并痛骂那“布政使”、“学差”者流的荒淫无耻。

清季恒以男伶和女妓同列。而女妓则无男伶的身价高。因为这些豪客们有的是美人充下陈,无啥稀奇,何况女妓们多有色无艺呢?

郑振铎在《清代燕都梨园史料》的序中说:“清禁官吏挟妓,彼辈乃转其柔情以向于伶人,史料里不乏此类变态性欲的描写与歌颂,此实近代戏剧史上一件可痛心的污点。”

有些像姑除应付豪客之外,亦有以同样方式向“冤大头”们拖金的(“冤大头”三字在嘉庆时即有此俚语)。

据当时史料所载,这些“冤大头”观剧必坐于“下场门,以便与所欢眼色相勾也。而诸旦在园见有相知者,或送果点,或亲至问安,以为照应。少焉,歌管未终,已同车入酒楼矣”。

这些冤大头们有的竟为他们所迷恋的伶人“筑室娶亲”耗至数万金者。亦有因破产呷醋等关系而招致杀身之祸者。所以有人作诗咏其事说:“飞眼皮科笑口开,渐看果点出歌台。下场门好无多地,购得冤头入座来。”

但有时也有骗子冒充冤大头的,伶人们也常有因此失金、“失身”的。

也有些寒士,因为做不起冤大头而又偏想染指,以至受辱的。其时有一老头子的寒士,自号“小铁篴道人”的,因为寻芳不遂而受管班的侮辱,他悻悻而去之后,还拿出阿Q的精神来说:“道人为花而来,岂屑与村牛计较,司空见惯,殊恬如也。”至于情性相投、双方皆出于志愿者,亦殊不乏人。

这一类的社会史料,在清人的笔记内真多不可数。清季士大夫阶级荒淫的罪恶,真罄竹难书。但是这个罪恶的渊薮便是兰芳出身的社会背景。由此也可知道他的职业的性质。

写历史的人不能因为他爱慕兰芳,便剪去了那梅郎弱冠时代伤心的一页。

据说兰芳少时即“以家贫,演戏之暇,时出为人侑酒”。有一个广东籍姓冯的豪客为他“营新宅于芦草园。屋宇之宏丽,陈设之精雅,伶界中可称得未曾有。冯又延请豪贵,往来其宅中,因之梅之名誉大著”。关于这位冯姓豪客于民国初年在北京传说尤多,今姑从略。盖那时捧梅者甚众,不必多考。

不过时至光绪三十几年时,兰芳仍算不得是“花国状元”。他上面前辈的青衣花衫还有他的师傅陈德霖和王瑶卿;生角有谭鑫培和武生的杨小楼等。兰芳则不过是当时像姑中的第一二名而已。

但那一批前辈伶人与梅家非亲即故,所以他们对兰芳也加意扶持。尤其那特蒙西后殊恩的杨小楼和谭鑫培也时时援引兰芳为配角。有时亦偕入内庭供奉。北京人曾传说兰芳亦尝为西后面首,此说殊不近人情。至于后来传说他受宠于隆裕太后,虽亦不足信,唯征诸汉唐宫闱往事,因亦未可断其必无耳。

要不是时代有了转变,恐怕兰芳的一生便要和他的先人们一样,到了年老“色衰”的时候,凭自己以往的声名,来当一名管班,授几名徒弟,再去扶持一批小辈子侄,任达官贵人们去“捧”了。

谁知武昌城内一声炮响,大清皇室随之瓦解土崩。兰芳的命运和他的职业一样也起了激烈的转变。

兰芳在清末本专唱青衣正旦,所谓贴旦,民国以后乃兼唱花衫,他本人是以皮黄起家的,但他并未忘记他梅家祖传的昆曲,《刺虎》便是他昆曲的拿手戏。

中国戏剧自宋元而后以至于他们梅家之崛起,都是昆曲的天下。自元人杂剧到吴梅所搜罗的一百四十六种“清人杂剧”,骚人墨客们也着实下过了一番功夫。至于情节的动人与夫唱词的娴雅,昆曲可说已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唯其伴奏的乐器则只以笛子为主。

就乐器方面说,中国的笛子是很原始的。它只有七个音阶,国乐所谓宫、商、角、徴、羽、少宫、少商。笛子是不能吹半音的。更浅显地说,就是笛子吹不出钢琴上黑键所发出的声音。不用说西乐中几重奏的和音笛子无法应付,就是吹个单调儿,笛子也是不能胜任的。所以以笛子为主要伴奏乐器的昆曲,唱起来也是索然寡味的。

严格地说起来,昆曲是近乎话剧的。欣赏昆曲,与其说欣赏伶人的唱工,倒不如说欣赏戏剧本身的情节,熊佛西先生说得好:“大多数旧剧是只有‘故事’而无‘剧’的。”昆曲尤其是无啥可“唱”的,尽管当今还有批文人雅士如赵景深者流还在继续地唱下去。

中国诗人们所欣赏的“小红低唱我吹箫”,与其说是欣赏音乐,还不如说欣赏意境的好。

所以到了清末,昆曲就式微了。而打倒它的,却是由南方北传鄙俚不堪的土戏“乱弹”,也就是所谓“黄腔”。湖北黄陂黄冈两县所流行的黄泥调,便是后来的二黄,再配上徽调汉调乃成为后来的皮黄。

咸丰以后皮黄日盛一日。同治中兴时昆曲就被打入了冷宫。老的昆伶都纷纷改业皮黄。做这个转替时代的枢纽的便是三庆班头的程长庚,和四喜部头的梅巧玲。

巧玲原为昆伶,且能吹昆曲笛子三百套,但是时势所趋,他终于改业皮黄,成了京剧的开山祖师之一。不过巧玲那时所唱的京剧不但词句是下里巴人,和昆曲不能比,就是它那主要伴奏乐器的胡琴,所拉的调门也十分简单,虽然已比笛子进步多了。可是到了他的儿子雨田手里情形就不同了。以前胡琴调子中的开板—俗谓之过门—十分简单,到了雨田手里花样就多了。今日吾人所欣赏的二黄原板、西皮慢板、反二黄等等的幽美的过门,几乎都是雨田一手改良出来的,雨田因此成了梅派胡琴的祖师。

马思聪说:“试问两根绳子能发出什么音来!”这是出者奴之的话。就管弦乐方面言,我们同西方虽然不能比较,但就一两样小玩艺儿言,个人技艺的表现,我们也大可不必妄自菲薄,梅雨田的胡琴就是如此,据说他能以胡琴“效座中各人言语”。京剧是今日每个中国人都听过的,胡琴拉得好的亦确有其超凡脱俗之处,这也是任何音乐家所不能否定的。

民国以后四大名旦的琴师,几乎全是梅派。所以兰芳不但是四大名旦之首,而其他三大名旦亦皆祖述梅家,现姑不多谈。

所以京剧到了兰芳手里,可说是天与人归。他的祖父和伯父都替他做了准备工作,他集三世之大成,再加上一己的天赋,年方弱冠,他便成了举世瞩目的红星了。

再者皮黄到了清末可说已至滥觞时代。西太后是天天要看戏的,那时戴红顶花翎、穿黄马褂的头品大员参见太后都要匍匐,仰首伫视是要犯大不敬罪的,可是戏子们在“老佛爷”面前却可随意调笑。据说在光绪初年德宗每次陪太后看戏总是侍立一旁,一次一个演皇帝的戏子出台后向宝座一坐说:“咱假皇帝有得坐,真皇帝还没得坐呢!”太后听了大笑,于是赐德宗座。

一个梅家四喜部的演员,一次在内庭戏台上,信口乱说拿女子开玩笑,他对他的婆娘说:“浑家,你知道阴七阳八吗?你们女人饿七天就死,咱们男人饿八天还不得死!”这一下他忘记了西太后也只能饿七天。所以慈禧听了很不高兴地说:“你们男人就这样神气!老不给你赏钱,看你饿死饿不死?”所以小太监们以后常常克扣他的赏钱。

由这些事情我们可以知道皮黄在清末盛行的状况。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在清光宣之间,朝野上下几乎每人都要哼几句才算时髦,一时文人学士也以捧戏子为风流韵事。而兰芳就是这风流韵事中的宠儿。

所以罗拜在他的红裙底下的第一流名士,多不可数,而尤以清末民初的易实甫、樊樊山为最,梁启超和后进的胡适也常敲边鼓。

在这些文人的精心策划之下,于是梅剧的内容情节、唱工、身段、灯光、布景、台词、音乐等等的进步也就一日千里(熊佛西先生在《佛西论剧》内对梅剧曾有严格的批评,这儿笔者所谈的只是就京剧本身的进化而论)。因此皮黄乃由一种鄙俚不堪的小调儿,骤然进步到雅乐之林,在中国的歌剧艺术史上写下了光彩辉煌的一页,而兰芳就是这一页的首要著作者。至于兰芳在这些第一流名士的捧客间,是否也有一二腻友,其友情是基于“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如琪官儿之与宝二爷者,笔者就无从深考了。

清季唯有天津和上海的租界内才有唱皮黄的女戏子。唯当八国联军的混乱期间,天津的女戏子乃乘间入北京演唱而大受欢迎。后来两宫回銮时,当局也就默许了既成事实。女伶既兴,则在北京很多唱青衣的男伶都被那唱青衣兼唱花衫女同行挤下去,在民国初年此种情形尤为严重。于是兰芳在各方怂恿之下,在大名士显宦的捧场中,也开始唱起花衫来。青衣贴旦是专究唱工的,而花衫则唱做兼重,为投时好,为求雅俗共赏,为与风骚的女同行争生意,则兰芳唱起花衫来,其任务也就益形繁重了。

为完成这一个繁重任务的第一要义就要举止淫荡,要拼命地“浪”,要浪得入骨三分,要浪得如贾琏所说的“使二爷动了火”。你别瞧兰芳“文秀可怜”,他浪起来可也真够劲。他的女同行想把他挤下去,显然是蜉蝣撼大树。

当他于民国二年在北京怀仁堂唱《小尼姑思凡》时,华北为之轰动。上自总统、内阁总理、各部总长……都夹在人丛中挤眉弄眼。在前三排的席次内,你可找到道貌岸然的蔡元培、一代文宗的梁启超、状元总长的张季直……在“小尼姑”春情荡漾时,你也可看到这些胡须乱飘的老人家的眉梢眼角也如何地随之秋水生波。

他这一浪,那一批捧他的文人学者固然为之心荡神移。而那批头插毛帚、代清廷王公贵人而起的新统治者更是想入非非。于是梅郎的命运也随之浮沉曲折进入了新阶段。

不特此也,那一向视好莱坞大腿如粪土、而却嗜梅剧成癖的美国驻华公使,为艺术而艺术竟也大捧其场来。于是兰芳的博士方巾,这时虽尚远隔万里烟波,而也就隐约在望了。

在清末兰芳虽已声名大著,唯说起来他总是老伶人谭鑫培、余叔岩辈的配角。可是辛亥革命以后这情形就不同了。按梨园旧习,旦角本是最卑贱的,元曲如此,昆曲也如此,可是到兰芳成名时这旧习内也起了革命,尤其是民国二年兰芳第一次南下到了上海之后。

北京人听戏是很别致的。在那陈设简单、座位稀少的戏园内,有的竟然放了一张张笨重的八仙桌,观众绕桌三面坐。老行家们听戏总是双目半闭,侧身而坐,一手抱茶壶,一手敲板眼,他们是在“听”戏。听到奥巧处,他们会不约而同地把桌子一拍,叫声:“好!”所以戏子们在北京虽然也要色艺兼重,而唱工则为首要。

在上海就不同了。碧眼儿为我们带来了新式的舞台,大到能容一两千人,再者北京的“良家”妇女是很少进戏园的,上海却不然,那硕大的戏院内却挤满了领子比颈子还高的太太小姐们。这些上海仕女们是不懂什么二黄西皮的,她们来的目的是“看”戏,“听”反而变为次要了。所以兰芳民国以后之兼唱花衫,与他1913年之南下是很有关系的。

抑有甚者,上海是吴侬的故乡,江南佳丽,多如过江之鲫,她们到这洋化的戏院来,都打扮得花枝招展争奇斗胜。可是当兰芳在上海演天女散花时你可看到,在那一阵急促的三弦和琵琶声里,只见那后台“出将”的绣帘一飘、下面闪出个古装仙女来。在那灿烂的灯光下,她一个食指指向鬓边向台口一站,那全院小姐太太们的脸顿时都显得黄了起来。就凭这一点,兰芳在上海立刻就红起来了,别的就不必提了。

梅氏皮肤的白皙细腻和脸蛋儿的姣好动人,是尽人皆知的。任何自命不凡的东方女子,在这场合下和他一比,都自觉粗糙不堪。至于一个男人何以能有如此的“花容月貌”呢,那只能追问上帝!因为他实在是天生的尤物。

艳名南传之后,兰芳回到北京益发身价十倍。其后他便常常以花旦戏做压轴戏。捧他的人不消说也不像清末王公之对待像姑了。军阀官僚之外,出入于兰芳之门的,多得是进士、翰林一流的遗老,和学成归国的欧美留学生。老状元张季直即以“三呼梅郎”而闻名海内,梅党中的樊樊山、易实甫捧得益发起劲,而他们中捧得最具体的则是齐如山。

齐君在清末即已有文名,后来以捧梅甚力,竟然做了入幕之宾,专门替兰芳编戏。在这些知音律的文人幕后主持之下,京剧乃因兰芳而高度地发展成了雍容华贵的艺术。

前已言之,京剧本源于“乱弹”。“乱弹”者,乱弹一阵也。清代因北京五方杂处,各地来的人各有所好,所以北京各种地方戏皆有,秦腔、梆子、黄腔、汉调……无不具备。后来伶人每每综合演唱,以娱籍贯复杂的观众,而“乱弹”就是这联合阵线的总名。就是在梅家上两代,“乱弹”还是乱弹的联合阵线,没有完全融化,到了兰芳成名的时代,这乱弹才真正地统一,成了个整体的艺术。因兰芳而盛行一时的曲牌南梆子,就是出于梆子腔,西皮则出自秦腔。

须知“乱弹”本出自中国农村。京剧内的大锣大鼓本也是为着适应野外演唱用的。所以一切现代化的所谓舞台布置(stage setting)

等等,都为当时社会条件所不许。不得已而求其次,他们乃想以身腰四肢的动作作为发生某种事件的象征。但是如一味在台上无规律地乱动也太不雅观,聪明的民间艺人们乃定出许多种式样来,如抬腿表示上楼、低头表示进门等等。

西方大规模的舞台布置也是大都市兴起以后才有的事。有了现代化的经济制度,才有现代化的舞台设计。所以如果我们以现代化工商业的社会做着眼点,胡乱地来批评以农村经济做背景的平剧,是缘木求鱼的,洋人之批评中国旧剧就犯了这毛病;胡适之先生也跟着说中国的戏剧艺术是在樊笼中发展的(arrested growth),这都是忽略社会背景的皮相之论。

兰芳的导演们,不用说是基于这个传统来替他设计改良。首先他的戏剧的内容被改弦更张,英雄美人的故事不再像“乱弹”中的俚俗,字句也有了改善。比起王实甫、孔尚任来,齐如山的“缀玉轩词”是俗不可耐。但是较之乱弹中的“昨夜一梦大不祥,梦见了猛虎入群羊……”,则典雅多了。

至于兰芳的行头、文武场面、跳舞姿势,也都找了历史的张本;迷人最深的手指,也都经过深刻的研究。

乱弹中的地方乐队不用说是被大大地改组合并,其他的古乐器也被择优加入了。所以兰芳的后台不再乱弹,相反的他组织了一部中国的奏乐班,震耳欲聋的武场也有适当的约束。同时为兰芳伴奏的乐师也都是一时之选,徐兰沅的京胡、王少卿的二胡都是国手。这一徐一王的合作,京剧乃有双琴和五音联弹制度的出现。梅派青衣中最出色的南梆子,几乎就是以二胡为主、京胡为辅的。

你听到梅曲南梆子中的“……轻移步,走向前,中庭—站定,猛抬头—见碧—落……月色—清明—……”你就可听出这一步改良的重要。

从世界进步的音乐观点来看,中国旧剧中的伶人不是在以声带唱,而是在以舌头念。兰芳固亦深知其弊,所以在他与世界进步的乐理发生接触以后,他的发音的部位也有重大的转变。酷好梅剧的英文《中国戏剧概论》(The Chinese Theater)的作者苏格尔(A. E. Zucker)就说梅氏深受西洋艺术的影响,他把现代进步的戏曲原理吸收到中国旧剧里面去,但却没有损及中国旧剧古色古香的传统(见该书1925年波士顿版p.171 ff.),所以兰芳一开口不用说一般优伶变成哑子,就是其他三大名旦也望尘莫及。

所以梅曲,就是世界上要求最苛刻的音乐鉴赏家,也不得不加以推崇的。试看他在1930年离开纽约以后,胜利唱片公司中梅兰芳唱片销行的盛况,你就可知道的。

自然梅剧中的编导演唱也不能说没有缺点。徐慕云在《中国戏剧史》中就指摘梅兰芳不应用南梆子来唱《三娘教子》。凡此非关本题,今姑从略。

兰芳的花旦戏,经过一批文人的匠心,也有了大大的改善。他能演得既乐且淫而俗不伤雅。后来醉酒的杨贵妃比以前思凡的小尼姑也高明多了。

在《太真外传》里,你看在华清池赐浴之后,那玉环妃子在百花亭畔,喝得七分酒意,想起那胡须满腮的老头子,不能不使她失望,在那白玉台阶边,她徘徊上下,酒兴催人,情难自已。她把双手紧紧按住腰下,懒洋洋地躺在台阶上,眉尖下泄露出最淫荡的眼光来。这时台后的乐队打低了调子,以二胡三弦为主,奏出一段悠扬的《柳腰锦》,接着板鼓笃落一下,京胡提高了调子,转入二黄倒板,再转顶板,她醉态酣痴地唱道:“……这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这时万缕春情自丹田内涌出,她委实不能自持了,不禁柔弱无力地举起手来,叫道:“高—力士……卿家在哪里?……”谁知那聪明的中国皇帝早就料到这一着。那在一旁爱莫能助的太监高力士,应声轻轻地跪下道:“娘娘……奴才……不……不……”她再举起手来招一招,叫道:“力—士。”

在这娇滴滴的声音里,舞台下千百个观众不觉都停止了呼吸。千百张“剧情说明书”被人们不知不觉地搓成无数个小纸球。性子急的男士们这时恨不得一跃上台把高力士推向一边;女观众们也同样地局促不安起来,因为她们知道演这个痛快淋漓场面的不是女性的杨玉环,而是男性的梅兰芳!

就在这紧张的几分钟内,有的女士们竟被人在手上偷走了钻石戒指,老太爷们也有被小偷在这时割去了狐皮袍子后面的下半幅。

那坐在前排的英美公使们,也不禁紧紧地拉住他们身边“密赛丝”们的手,轻轻地叫一声“汪达否”。在他们洋人面前唱京戏,本是对牛弹琴,但在这场合下,纵使是牛也要为之情思荡漾的!据说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Paul S. Reinsch)就是这样而向徐世昌总统提议邀请兰芳游美的。

那在台下看得出神的诗人易顺鼎,这时也“烟丝披里纯”一动,做出一首“万古愁曲”来。他说:“此时观者台下百千万,我能知其心中十八九,男子皆欲娶兰芳以为妻,女子皆欲嫁兰芳以为妇,本来尤物能移人,何止寰中叹稀有……吁嗟乎!谓天地而无情兮,何以使尔如此美且妍?谓天地而有情兮,何以使我如此老且丑?”

吁嗟乎!看过兰芳的戏,而自叹“老且丑”者,新夫妇尚且不免,况易老夫子乎!

真是像演《贵妃醉酒》这一类的戏,如演员们自己的禀赋内,没有这种纵是女性也少有的浪劲,是不能体会得那样淋漓尽致的。但是梅兰芳这个尤物,他就能模拟得惟妙惟肖。

不过,梅郎的天赋,就只此而已哉?不!过了二十四小时,你可再看他那悠绵悱恻的《霸王别姬》。

这儿是在万马军中,那个盖世英雄的西楚霸王被十万汉军围困在垓下。众叛亲离的结果,现在是四面楚歌,灭亡就在旦夕。在这种绝境里,唯一对他忠贞不移的,便是那个随他转战十余年的妃子,温柔多情的虞姬。可是现在这一对英雄美人已到了最后生离死别的时候了。

当绣着一株硕大梅花的绣幕缓缓地卷上时,你可看到在那连宵突围不成、现在倦极而卧的彪形大汉的身旁,徘徊着一个我见犹怜脆弱的女子。这时是月到中天,隐约可听出四周喊杀之声。在这个凄凉的军帐内,为让他休息一忽儿,她默默地走出帐外,时当初秋天气,真是“云敛晴空,冰轮乍涌,好一派新秋光景……”,要不是国破家亡,这一番夜色该多值得留连……她徘徊在月光之下,心乱如丝。这时后台的乐队奏出了幽怨的二黄南梆子。她清晰地唱道:“……大王爷,他本是,刚强成性……屡屡地进忠言,他总不听……”她不禁思潮起伏,愁爱交煎……

忽然武场内敲起“东—仓”,接着便是一阵大锣大鼓,一阵楚歌声,敌人已杀进城来。她仓皇地逃入帐内,忙叫:“大王—醒!”

那个余威犹在的项王,一觉醒来,知情势已到最后关头。现在他俩是被困在十万军中,项王所余数十骑耳!挟一个柔弱的虞姬一道突围,势所不能,撇她而去,于心何忍。英雄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此情此景,纵然是西楚霸王,也不禁热泪盈眶,发出了哀鸣。那花脸紧紧地拉住她的手,悲壮地唱道:“十余年,说恩爱,相从至此,眼见的,孤与你,就要分离……”但是在他身边那个依依不舍的小鸟,却仍然凝视着他,叫着:“大……王……呀!”

也就在这一声里,不知道有多少个观众的手帕为之湿透了。

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你可看到兰芳由一个浪劲十足的杨玉环变成一个以身殉情的虞姬。这是人类性灵中相反的两面,但两个都达到了极端,没有这种天赋的人,是模拟不出的,而兰芳的禀赋中便蕴藏着人类性灵最高境界中的无数个极端。所以他无论模拟哪一种女性美,都能丝丝入扣,达到最高峰。

那些只会“拥而狂探”(用沈三白语)的碧眼黄须儿,对我们以男人扮女人的旧剧摇头长叹,那只能怪他们自己浅薄,不就是他们所看非人。试问今日天下有几个女人,比我们的梅兰芳更“女人”?如果女性演起来,还没有我们男性的女人够劲,那凭什么女人要独霸女性的艺术。

你看那以《劈》、《纺》出名的梅郎女弟子,言慧珠、童芷苓,和五十多岁的师傅同时在上海登台,青不能胜于蓝,就是明证。

民国初年,北京女伶之禁大开,但是千百个女伶,就是这样地在兰芳面前垮下去了。1917年二十七万的北京观众把兰芳选为全国第一名旦。如在清末他就是“花国状元”了。

同年,那与我们有同好的日本人,重金礼聘,把兰芳接到东京去。在那辉煌灿烂号称远东第一的东京大舞台开幕典礼中第一个卷帘而出的不是旁人,正是我们的梅兰芳!

在日本几个月的勾留,六千万的日本人为他疯狂起来。本来事也难怪。须知那坐在第一号包厢内的皇后和公主们所穿的服饰,也不过是那被三万日本派往唐朝的留学生带回去的、长安市上妇女所穿的式样罢了,和我们长生殿内杨贵妃所穿出来的“官样”如何能比。

男子不必提了。日本少女们则尤为之颠倒。盖日本女子本即羡慕支那丈夫,兰芳一来正搔着痒处。她们被弄得如醉如痴。有的干脆痛快淋漓地写起情书来。那些芳子、蕙子们把兰芳哥哥叫得甜甜蜜蜜。梅郎返沪后,她们好多都丧魂失魄,整日价愁思睡昏昏。由于日本仕女对兰芳的爱慕,日本权贵于1924年,又把梅郎请去一次。东京不比纽约,梅氏在日本是可长期演唱的。但梅郎究竟不是樱花,东瀛何福消受。他之匆匆去来,真是留得扶桑,薄幸名存。

日本归来后,不用说兰芳已是远东五万万人所一致公认的第一艺人了。但是就在兰芳东渡之前,他已是北京罕有的“阔佬”了。民国三四年后,梅氏每天的收入是自五十元至一百元不等,至于千元一晚的特别演出还不在计算之列。外交宴会、绅商酬酢,几乎非有兰芳出演便不能尽欢。到北京游览的外籍游客非一访梅宅不能算到过北京。瑞典皇太子格斯脱(S. A. R. Prince Gustavus Adolpho)、印度诗人泰戈尔均曾踵门造访。生意经最足的美国华尔街大亨,对梅氏也一掷千金无吝色。1919年美国一批银行家结队做北京之游,请兰芳演唱了三十分钟,他们便奉赠酬金美钞四千元。论钟点算这恐怕是世界上艺人收入的最高纪录。那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的美国穷文人苏格尔说这是千真万确的,因为这个数目就是开这张支票的人告诉他的。须知那善于把“生意当生意做”(Business is business)的美国大亨是最考究一分钱一分货的,如果无所获,他们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但是这时的梅兰芳没有因成功而自满。或是因多金而以富贵骄人。他孜孜不倦,勤于所习。在北京深居简出。外人在舞台之外,很少看到他。欧美画师,想替这位名人画一两张速写像也很难如愿,据说是因为梅郎羞怯,不愿多见生人。

他于练习本行技艺之外,也勤于习字画画。兰芳写得一手秀如其人的柳字,也能画几笔疏影横斜的梅花,出手都很不俗。

他不烟不酒,起居饮食甚有规律,私生活十分严肃。对他一举一动最好猎奇的欧美记者,也都说他没有沾染丝毫不修边幅的习惯(bohemianism),并且和他接谈之后,大家都有个共同印象,说他像一个极有修养的青年学者。

不过兰芳究竟是一代风流人物,于两性之间,难免也有佳话流传。被动的不算,主动的则有他与余派须生名坤伶孟小冬的恋爱故事,这是尽人皆知的。为此兰芳家庭中也曾闹倒过葡萄架。那为兰芳作筏的人,也因此在脸上被抓出个永志不忘的疤。这些,在兰芳出身的社会里,本是贤者不免的事,不必大惊小怪。

就在这样平凡而不平凡的生活里,兰芳在北京一年年地过下去。他的身价自然是与他的唱片一样,与日俱增。但在他的歌声里,世界和中国的政局,都有了沧桑之变,尤其是“北京王”的兴衰。短短的十来年内,他看过袁世凯、张勋、曹锟、吴佩孚、段祺瑞、冯玉祥……此起彼伏。但每个北京王对他总都有着同样的爱护,兰芳对他们当然也无心拒客。至于后来人传说他与二张—张作霖、张宗昌—的特殊关系,则难免言过其实耳。

岁月不居,革命的浪潮终于冲到华北,北伐军于1928年进了北京。北洋军阀便连根结束了。北京改为北平以后,兰芳才第一次挣脱了与中央执政者的直接关系,其后他才逐渐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不再受达官文人们操纵了。

国民政府定鼎南京之后,兰芳出国献艺之旧念复萌,于是乃正式筹备起来。为适应西方观众的嗜好,为启发他们对东方艺术的认识,兰芳的旧剧需要彻头彻尾地整理和改编,任务之繁重,自不待言。

而其中最重要的,却是要把中乐西谱,以便洋人按图寻声。北京大学音乐系的刘天华教授乃接受了这一项繁重的工作。经过一批中西乐家的长期合作,刘教授把兰芳的几支名歌都五线谱化了。西皮谱入F调,二黄谱入E调,南曲则谱入D调。一板三眼,自然是四分之四拍……毋待多言。

不过皮黄唱起来,有好多地方是不拘拍节的,也可说是有眼无板吧。如摇板、散板,乃至倒板等,伶人之开口前,乐队的指挥—板鼓师—就挂起了云板,以双手打板鼓,随唱者声音的高下缓急无定。而唱者也可以尽量发挥天才,不受拍节的拘束,这是京剧上的优点之一,但是五线谱却无法谱出。还有如京剧中唱西皮慢板是中眼起、中眼落,而不起初板,这与五线谱的格律也有格格不入之处……凡此,刘教授都别出心裁地把五线谱中国化了。然后再用中英文分别印出。另外北平的一些诗人学者名流几乎全部动员捧起场来。党国元老李石曾,和五四时代反对旧剧最力的新诗人刘半农,都特地撰文为国乐和旧剧辩护。在这一批新旧两派文艺学人的通力合作之下,这才把平剧真正地国粹化了。

经过年余的筹备,兰芳终于1930年终,偕了二十一名同行,登轮赴美了。在上海欢送的也是一时名流硕彦。

纽约这边,由美国故总统威尔逊的夫人领衔也组织了一个赞助委员会。这时太平洋两岸人士都拭目以待这个东方艺术考验时日的到来。

沿途经过一番热烈的欢迎,兰芳一行,乃于1930年2月8日到了这五洋杂处、世界上第一个繁华的大城—纽约。

兰芳抵纽约后,下榻于泼拉莎大旅馆(Hotel Plaza)。在这同时期来美的尚有日本及西欧各国的演员。但纽约的新闻界则对梅剧团较为注意,这不是因为他名震远东,也不是因为他后台有美国名流的赞助,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他以“男人扮演女人”的“怪事”。

在一番例有的酬酢之后,梅剧团乃正式订于2月17日纽约百老汇第四十九街大戏院(The Forty-ninth Street Theater)上演。

在这纸醉金迷的纽约,这一考验真是世界瞩目,除却巫山不是云,纽约人所见者多,一般居民的眼光,都吊得比天还高。好多美国亲华人士,在兰芳上演前,都替他捏把汗。

在出演前两天,那一向自认为是一言九鼎的《纽约时报》,对兰芳的报导便吞吞吐吐。《时报》的两位剧评家厄根生(Brooks Atkinson)和麦梭士(Herbert L. Mathews)对兰芳在远东的成就曾加推崇,至于将来在纽约的前途他人都不敢预测。《时报》并以半瞧不起的口吻告诉纽约市民说,你们要看东方的戏剧,就要不怕烦躁,若躁了,朋友,你就出去吸几口新鲜空气……云云,又说梅氏扮成个女人,但是全身只有脸和两只手露在外面(Only face and hands free)。这显然是说看了纵横在海滩上十万只大腿还不过瘾的纽约人,能对这位姓梅的有胃口吗?哼……

看这味儿,梅氏还未出台,这纽约的第一大报,似乎就已在喝倒彩。这一次是兰芳有生以来第一次没有把握的演出。他自己当然是如履薄冰,不敢乱做广告,在任何场合,他总是谦恭地说是来新大陆学习的。中国艺术虽然是博大精深,而他自己却是中国的末流演员,如演出成绩不好,那是他个人技艺太差所致。

2月17日晚间,他在纽约正式上演了。这天还好算是卖了个满座。第一幕即由兰芳亲自出马。那是一出由《汾河湾》改编的《可疑的鞋子》(Suspected Slippers),是薛仁贵还窑后看见柳迎春床下一双男人的鞋子而疑窦丛生的故事,在那中国女译员杨秀报告了剧情之后,观众好奇地笑了一阵。

这是一个丈夫出去十八年还没有改嫁的中国女子的故事。那穿着个布口袋黄黄瘦瘦的中国女郎们,纽约人是看惯了的。这天晚间他们是好奇地在等待另一个黄黄瘦瘦中国女郎的出现。

戏院中灯光逐渐暗下来,一阵也还悦耳可听的东方管弦乐声之后,台上舞幕揭开了,里面露出个光彩夺目的中国绣幕来。许多观众为这一幅丝织品暗暗叫好,他们知道哥伦布就为寻找这类奢侈品才发现美洲的。

绣幕又卷上去了,台上灯光大亮,那全以顾绣做三壁而毫无布景的舞台,在灯光下,显得十分辉煌。这时乐声忽一停,后帘内蓦地闪出个东方女子来,她那蓝色丝织品的长裙,不是个布口袋,在细微的乐声里,她在台上缓缓地兜了个圈子。台下好奇的目光开始注视她。

只见她又兜了个圈子到了台口。那在变幻灯光下飘飘走动的她,忽地随着乐声的突变在台口来一个Pause,接着又是一个反身指。这一个姿势以后,台下才像触了电似的逐渐紧张起来。

也就在这几秒钟内,观众才把她看个分明。她的脸不是黄的,相反的,她的肌肤细致的程度,足使台下那些涂着些三花香粉的脸显出一个个毛孔来。

她那身腰的美丽、手指的细柔动人都是博物馆内很少见到的雕刻。脸蛋儿不必提了,兰芳的手是当时美国雕刻家一致公认的世界最美丽的女人的手。

这时舞台上的她,诚然全身只露出小小的两个部分来。然而这露出的方寸肌肤已如此细腻诱人,那未露出的部分,该又如何逗人遐想呢?

音乐在台上悠悠扬扬地播出,“儿的父,去投军……”他们是不懂,但是声调则是一样的好听。她那长裙拂地的古装,他们也从未见过,但是在电炬下,益发显得华贵。

台上的她愈看愈贵族化起来,事也难怪。她原是个东方的贵族,相府里出来的小姐。你看看台下那一个个呆若木鸡、深目多须的家伙,原只是一群虬髯客和昆仑奴。相形之下,她的雍容华贵,不是良有以也吗?

随着剧情的演进,台下观众也随之一阵阵紧张下去,紧张得忘记了拍手。他们似乎每人都随着马可孛罗到了北京,神魂无主,又似乎在做着“仲夏夜之梦”。

直等到一阵锣声,台上绣幕忽然垂下,大家才苏醒过来,疯狂地鼓起掌来,人声嘈杂,戏院内顿时变成了棒球场。直至把她逼出来谢场五次,人声才逐渐安定下来。

这晚的压轴戏是《费贞娥刺虎》(The End of the “Tiger” General)。

这一出更非同凡响,因为这时台上的贞娥是个东方新娘。她衣饰之华丽、身段之美好,允非第一出可比,台下观众之反应为如何,固不必赘言矣。

曲终之后,灯光大亮,为时已是夜深,但是台下没有一个人离开座位去“吸口新鲜空气”的。相反的,他们在这儿赖着不肯走,同时没命地鼓掌,把这位已经自杀了的贞娥逼出来谢场一次接着一次,来个不停。尤其是那些看报不大留心的美国男士,他们非要把这位“蜜丝梅”看个端详不可。

最初兰芳是穿着贞娥的剧装,跑向台前,低身道个“万福”。后来他已卸了装,但是在那种热烈的掌声里他还得出来道谢。于是他又穿了长袍马褂,文雅地走向台前,含笑鞠躬。这一下,更糟了,因为那些女观众,这时才知道他原是个“蜜丝特”。她们又非要看个彻底不可,她们并苦苦地央求他穿着西服给她们看看。

须知乱头粗服,尚且不掩国色,况西装乎。女要孝,男要皂,穿着小礼服的梅郎,谁能同他比。观众们这时更买来了花,在台上献起花来,台下秩序大乱,他们和她们不是在看戏,而是在闹新房,并且还要闹个通宵。

最后还是戏院主人出来,说梅君实在太疲乏了,愿大家明日再来,群众始欣然而散。综计这次兰芳出去谢场竟达十五次之多。

一对当时在场参加闹新房的美国夫妇,在二十年后的今日,和笔者谈起这事来,还眉飞色舞不止。

第二天早报出来后,纽约就发起梅兰芳热来,这个“热”很快地就传遍了新大陆。

纽市第四十九街的购票行列,不用说是绕街三匝,纽约的黄牛党也随之大肆活跃,黑市票卖到二十多块美金。最初梅剧团的最高票价是美金六元,后来也涨至每张十二元(这是1930年的美钞)!

纽约人本是最会使用白眼的,但也最善于捧场,兰芳于2月17日一夜之间便变成纽约的第一号的艺人,以后锦上添花的事情就说不尽了。

他原计划在纽约献演两个礼拜,后又增加至五个礼拜。兰芳的艳名,这次是从极东传到极西了。这时他又成了纽约女孩子们爱慕的对象,她们入迷最深的则是梅君的手指,他的什么“摊手”、“敲手”、“剑诀手”、“翻指”、“横指”……都成了她们模拟的对象。你可看到地道车上、课堂上、工厂内、舞场上……所有女孩子们的手,这时都是梅兰芳的手。

有的女孩子们,能拿了一束花,在梅氏旅邸前的街道上等他几个钟头,最后洒他一下,然后羞怯地逃走的,使我们想到中国古代掷果盈车故事的真实性。

纽约更有某名媛为爱慕梅氏,曾想尽千方百计,最后才能把梅氏请到她郊外的私邸中去做一宵之谈。她因为梅氏这时是三十六岁半,因特地手植梅花三十六株,为梅郎祝嘏。这时她的心目中,不消说自然是“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长健”了。

在纽约的五个礼拜之后,兰芳在美的声名大奠。以后所到之处,无不万人空巷,没有警车前导就不能举步。他由纽约而华府,而芝加哥,而旧金山,而好莱坞,而洛杉矶,沿途所受欢迎盛况空前。

就当兰芳访美之行已至尾声时,美国西部两大学—波摩那学院(Pomona College)和南加州大学(Southern California University)—分别于5月底6月初旬赠予兰芳名誉博士学位。于波摩那的授予典礼中兰芳并曾发表过动人的演说。

梅氏之荣膺博士头衔,国人之暗于西方学制者每有微词。有人甚至说“海外膺衔博士新,斯文扫地更无伦”。殊不知美国大学此举是十分审慎的,那与校誉与学生出路皆有重大关系。被赠予者须先经舆论界与学术界一致认可,则学校当局始敢提议。兰芳在纽约之演出,纽约人多少还拿几分生意眼看他,说他生财有道。因为在纽约掘金世界驰名的百十个戏子中,梅君不过其中之一耳。

可是在梅氏出演的几个星期之后,他的营业性却渐渐为学术性所代替。其后沿途招待兰芳的,学术界占了最重要地位,试看哥伦比亚、芝加哥、加州等名大学教授会的欢宴,各大学校长、博物馆长与兰芳往还的名单以及纽约国际公寓(International House)欢迎会中世界各国的留美学生对他的评论,你就知道他的博士头衔并不是偶然得来的。兰芳在美享名是自东而西的,所以赠予他博士头衔的光荣,就属于西方两个大学了。

笔者写到这儿,不禁掷笔兴叹。试看梅兰芳的一生,有几个“上流”人士曾真把他当做个伟大的艺术家来崇敬过?有之,则是这一班美国大学里的老教授们罢了,何怪他每提到波摩那便面有喜色呢!

梅兰芳游美是中国现代史上的盛事。齐如山君虽曾出版过一本《梅兰芳游美记》,而当时想无专人主其事,外国语文似亦未能纯熟运用,以故齐氏的小册子写得十分潦草,而且错的地方也很多。笔者曾将英文资料稍事翻阅,唯以事忙无暇深入亦殊以为憾耳。

当1930年夏季兰芳自海外载誉归来时,祖国已残破不堪。翌年东北即陷敌,故都城头上的敌机更是日夜横飞。接着又是“一•二八”淞沪血战,倭患日亟。北平距敌人枪尖最近,居民无心看戏,有钱人纷纷南下。因之梅氏演戏的对象亦转以南方为重。他带着他的剧团随处流动。这时已没有张宗昌一流的军阀和他为难,他过着自由职业者的生活。政府对他不闻不问。但是北方毕竟是梅郎的故乡,那儿有他的祖宗庐墓、亲戚故旧。逢年过节,那儿更有大批挨饿的同行在等待着他的救济。祖师爷庙上的香火道人,也在等着梅相公一年一度的进香。

所以每次当兰芳所乘的飞机在南苑着陆时,在那批名流闻人和新闻记者的后面总是站着些须发皓然、衣衫褴褛的老梨园。在与那些“名流”阶级欢迎人员握手寒暄之后,兰芳总是走到这批老人的面前,同他们殷殷地握手话旧。他们有的是他父执之交,有的是他的旧监场,现在都冷落在故都,每天在天桥赚不到几毛钱,一家老幼皆挣扎在饥饿线上。他们多满面尘垢,破旧的羊皮袍子上,虱子乱爬,他们同这位名震全球的少年博士如何能比!

当他们看到这位发光鉴人、西服笔挺的美少年时,不由得都一齐蹲下“打千”向梅相公“请安”。兰芳总是仓皇地蹲下,把他们扶起。对他们嘘寒问暖,总是满口的“大爷”、“老伯”、“您老”……像一个久别归来的子侄。二十年前旧板桥,今日的梅浣华博士还不是当年在他们面前跳来跳去的梅澜吗?

你怎能怪,当梅氏的汽车一响,那批天桥人都扶老携幼地围拢过来,老人家们更叫过孙子来向梅叔叔叩头儿!每逢严冬腊月,当兰芳把孝敬他们的红色纸包儿(那里面的蕴藏往往超过他们几个月的收入)递过去时,你可看到那些老人昏花的眼角内涌出丝丝的热泪,透过蓬松的白色胡须,滴到满是油渍子的破皮袍子上去。

梅兰芳是何人?他是全球瞩目的红星,是千百万摩登青年男女的大众情人。但不要忘记,他更是这批老人家的心头肉、掌上珠呢!

就在这时,国际政潮有了波动。苏联禁不起日寇的压力,把中东路卖给了伪满,这一个国际间的无耻行为,引起了我全国上下的愤慨。斯大林为冲淡中国人民的反苏情绪,特地电邀梅博士和胡蝶女士一道至莫斯科演技。于是兰芳乃有1935年的访苏之行。

政治尽管总是丑恶的,艺术毕竟还是艺术。梅氏资产阶级的艺术,对那无产阶级国家的国民,也居然有空前的号召力。莫斯科大戏院前排队的群众,不下于纽约的四十九街。迟至1949年那奉命东来指导中共剧运的苏联的剧作家西蒙诺夫还不得不说:“过去梅兰芳先生在苏联演出引起了绝大兴趣,其影响至今不衰。”(见1950年中华书局版《人民戏剧》第一卷第二、三期第50页)

在苏联的演出,又获得另一佐证,那就是一个真女人—胡蝶,在一个假女人面前甘拜下风了。那布口袋上一个小酒涡(德国人为胡蝶所作的漫画)的魔力,远没有梅氏的大。她至多吸引了些异性的眼光,不像兰芳之受两性爱慕也。胡蝶的《夜来香》不用说更抵不上梅氏的南梆子了。

苏联归来后,国难益发严重了。二十六年夏季,倭寇果然发动了全盘的侵华战事。故都瞬即沦陷。这一只近百年来受尽屈辱的睡狮,这时忽然发出了近千年来罕有的吼声,抗战开始了!

而这时政府也为这抗日的万钧重担压着喘不过气来,故亦无暇来发动这批艺术家了。在这存亡绝续的关头,不是为着抗日,谁还有心在后方唱戏!于是兰芳只好随着逃难的群众,避到香港去。所以以后在报纸上除偶尔看到点“梅郎忧国”的消息之外,他是不唱戏了。

战局一天天地恶化,我们长江大河般的鲜血,抵挡不住敌人野蛮的炮火。几十万、几百万的青年在前线前仆后继地倒下去,一座座庄严雄伟的古城被敌人野蛮地炸毁了。在二十七年冬际我军终于退出武汉,抗战到了最艰苦的阶段。

就在这时期,那意志薄弱的汪精卫受不住了。他心一横,向敌人投降过去。最无耻的是他还要演一幕“还都”的丑剧。为表示抗战“结束”了,他要来歌舞升平一下。而梅郎当然是歌舞升平最好的象征,于是他着人向梅氏说项。

可是这批汉奸这次却碰到了相反的结果,受到梅先生的痛斥,为表示决心,在几个礼拜内,兰芳在他那白璧无瑕的上唇,忽然养起了一簇黑黑的胡须来!

当“梅郎蓄须”的消息被大后方的报纸以大字标题刊出之后,正不知有多少青年男女看了既兴奋又感慨。他们兴奋的是梅先生的正气,而感慨的则是生年太晚未能一见没有长胡子的梅兰芳。

岁月如流,那万恶不赦的日本军阀,终于上了绞架。国府正式还都,梅郎乃又剃去了胡子,在上海天蟾舞台,再度登台。这时兰芳已五十许人,他的一男一女已经也能粉墨登场而名扬报端了。这时他自己虽然还如以前一样文秀可怜,而嗓音毕竟有了变化。他祖父梅巧玲在这年纪已经改唱《钓金龟》了。

有的记者问梅先生为什么还不退休呢?兰芳感叹地说还不是为着北平一批没饭吃的同行吗?但是这时穷困的岂但是北平的剧界吗?就是梅剧团本身也很困难。老实说,没有梅兰芳谁又耐烦去看姜妙香、萧长华呢?

……

不过读历史的人则欢喜翻旧账。试一翻梅氏个人的历史,他自十二岁为人侑酒起,他看过多少权贵的兴亡,五十年来北京王的此起彼伏,正和兰芳舞台上的变化初无二致。他参与过活的“老佛爷”七十万寿的庆贺大典,他也看过死的“老佛爷”为孙殿英的士兵所尸奸;他看过洪宪皇帝的登基,他也看过袁大太子卖龙袍;他看过汪精卫刺杀摄政王,他也看过汪精卫当汉奸……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五十年来他看过北京当朝多少跳梁小丑的兴亡!……

“恩怨尽时方论定”,有些朋友或许要认为我们不应为生人作传,不过“若是当年身便死,此身真伪有谁知?”这两句话只能应用在误尽苍生的英雄们的头上,对一个薄命的贾元春又怎能适用呢?今日我们纵不动笔,难道三五十年后的史家,还能写出什么不同的结论来?

云天在望。遥念广寒深处,不知今夕是何年?寄语梅郎:在那万里烟波之外,太平洋彼岸,还有千千万万的祖国男女青年在怀念着您!

【作者附记】

我们都侨居海外,闲暇太少,资料无多,故不敢言为梅君作传,因以传“稿”名篇。祈读者亦千万以初稿读之!梅君旧游如有所匡教,则尤所感幸者!

1952年7月14日,纽约

原载《天风月刊》第五至第七期,1952年8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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